近观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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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员为何戴口罩?

本港多家报纸日前刊出大幅照片,但见一众港人熟识的艺员个个戴上了大口罩,乍看还以为是在宣传预防传染病,细读之下方知香港演艺人协会日前议决,通过发动一次全港艺人无声行动,三日内暂停接受各传媒访问,以示艺员对尊严受损及个人自由被侵犯而作出静默抗议。

其实,众艺员此举针对的并非本港所有传媒。据演艺人协会发言人称,艺员主要是对某周刊为代表的少数以“狗仔队”形式采访艺人新闻的手法表示不满。据称,某周刊等对艺员及其家人展开连串跟踪,偷拍及揭私隐,甚至意图冲入私家场地拍照,对艺员及其家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滋扰,又作出夸大和歪曲报道,致使一些艺员惶恐终日,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各种门类的艺员作为公众人物,备受传媒青睐是可以理解的。笔者孤陋寡闻,但也了解到本港是世界上报道艺员生活最勤力的地方之一,这本也无可厚非。艺员与传媒关系密切,在服务社会的目标下,互有需要,相得益彰,故而艺员对大多数传媒并无意见。然而毋庸讳言,极少数传媒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在报道艺员时出了格,有碍艺员人身自由。人同此心,纵使再出名的艺员,他们也是普通的人,也需要有自由活动的空间。平心而论,艺员戴口罩实乃无奈之举。

当今乃至今后任何社会都不存在绝对化的新闻自由,新闻自由总是同责任和义务结合在一起的。一方的自由不能建构在另一方不自由的基础之上,也即一方享有的自由是不能以牺牲另一方的自由为前提或代价的。如果传媒将报道艺员的“新闻自由”建立在艺员的人身不自由抑或痛苦之上,难道这样的“新闻自由”还有价值吗?

传媒报道艺员生活时注意自我约束,并不会影响新闻自由。反之,把新闻自由与自我约束对立起来,只顾采访者的新闻自由,而漠视被采访者的人身自由和权利,最终传媒人员也将得不到支持而失去新闻自由本身。

从这次艺员戴口罩的事件还可以看到,并非所有传媒都是不尊重艺员的,许多传媒长期来和艺员的合作都是很好的,也是互相尊重和互相体谅的,把事情搞坏的,只是少数人,可以说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但愿肇事者能够自省,愿艺员戴口罩的事日后不再重演!

(原载香港《文汇报》199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