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防灾减灾百问百答(新时代乡村振兴百问百答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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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泥石流堆积区作为建设用地要考虑哪些安全事项?

(1)注意实地调查泥石流发生史。泥石流堆积区地势平坦,地质结构松散,水源丰富,因而植被茂密;泥石流发生一段时间后,往往迹象模糊,后人不察,又盲目地在该区修建房屋。因此,在进行集镇建设时,应该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泥石流的复发和成灾风险。

(2)注意改善生态环境。泥石流的产生和活动程度与生态环境质量关系密切。生态环境好的区域,泥石流发生的频度低、影响范围小;生态环境差的区域,泥石流发生的频度高、危害范围大。在沟谷中上游提高植被覆盖率,可以明显抑制泥石流的形成;在沟谷下游或乡镇附近营造一定规模的防护林,可以为免受泥石流危害提供安全屏障。

(3)避免在冲沟内排放垃圾。在冲沟中堆放垃圾将增加泥石流固体物源、加剧泥石流危害。乡镇人口密度大,产生的生活、生产垃圾多,把垃圾随意堆积在沟谷中不仅影响新农村环境景观,污染新农村的水环境,更严重的是增加了产生泥石流的风险。制定科学的垃圾处置方案并在建设过程中同步实施,是衡量新农村规划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

(4)控制房屋建设规模,禁止挤占行洪通道。泥石流堆积区往往地势平坦,常被用作房屋建设用地。应当控制建设规模,严格禁止在行洪通道中或边缘修建房屋。但堆积区被用作建设场地时,应沿两侧地势较低处修建新的行洪通道,避免泥石流直接冲入。

泥石流的搬运规律非常复杂,西南山区常常可见被冲出的达数十米长,体积达数百立方米的巨石,其冲击力非常巨大。因此,当沟谷中物源丰富,巨石嶙嶙,坡降较大时,最好不要将堆积区作为房屋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