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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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胸有丘壑眼存山河

个人的意见不管一时觉得多么正确,其实这还是一个未知数。时过境迁,也许会发现它并不正确,或者不完全正确。到了此时,必须有勇气公开改正自己的错误意见。

谈孝

孝,这个概念和行为,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中都是有的,而在中国独为突出。中国社会,几千年以来就是一个宗法伦理色彩非常浓的社会,为世界上任何国家所不及。

中国人民一向视孝为最高美德。嘴里常说的,书上常讲的三纲五常,又是什么三纲六纪,哪里也不缺少父子这一纲。具体地应该说“父慈子孝”是一个对等的关系。后来不知道是怎么一来,只强调“子孝”,而淡化了“父慈”,甚至变成了“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古书上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个人的身体是父母给的,父母如果愿意收回去,也是可以允许的了。

历代有不少皇帝昭告人民:“以孝治天下。”自己还装模作样,尽量露出一副孝子的形象。尽管中国历史上也并不缺少为了争夺王位导致儿子弑父的记载,野史中这类记载就更多。但那是天子的事,老百姓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如果发生儿女杀父母的事,皇帝必赫然震怒,处儿女以极刑中的极刑:万剐凌迟。在中国流传时间极长而又极广的所谓“教孝”中,就有一些提倡愚孝的故事,比如王祥卧冰、割股疗疾等等都是迷信色彩极浓的故事,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但是中华民族毕竟是一个极富于理性的民族。就在已经被视为经典的《孝经·谏争章》中,我们可以读到下列的话:

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这话说得多么好呀,多么合情合理呀!这与“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一句话形成了鲜明的对立。后者只能归入愚孝一类,是不足取的。

到了今天,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孝呢?我们还要不要提倡孝道呢?据我个人的观察,在时代变革的大潮中,孝的概念确实已经淡化了。不赡养老父老母,甚至虐待他们的事情,时有所闻。我认为,这是不应该的,是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消极因素。我们当然不能再提倡愚孝;但是,小时候父母抚养子女,没有这种抚养,儿女是活不下来的。父母年老了,子女来赡养,就不说是报恩吧,也是合乎人情的。如果多数子女不这样做,我们的国家和社会能负担起这个任务来吗?这对我们迫切要求的安定团结是极为不利的。这一点简单的道理,希望当今为子女者三思。

1999年5月14日

论压力

《参考消息》今年7月3日以半版的篇幅介绍了外国学者关于压力的说法。我也正考虑这个问题,因缘和合,不免唠叨上几句。

什么叫“压力”?上述文章中说:“压力是精神与身体对内在与外在事件的生理与心理反应。”下面还列了几种特性,今略。我一向认为,定义这玩意儿,除在自然科学上可能确切外,在人文社会科学上则是办不到的。上述定义我看也就行了。

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压力呢?我认为,是的。我们常说,人生就是一场拼搏,没有压力,哪来的拼搏?佛家说,生、老、病、死、苦,苦也就是压力。过去的国王、皇帝,近代外国的独裁者,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看上去似乎一点压力都没有。然而他们却战战兢兢,时时如临大敌,担心边患,担心宫廷政变,担心被毒害被刺杀。他们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压力比任何人都大。大资本家钱太多了,担心股市升降、房地产价波动等等。至于吾辈平民老百姓,“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这些都是压力,谁能躲得开呢?

压力是好事还是坏事?我认为是好事。从大处来看,现在全球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破坏,臭氧层出洞,人口爆炸,新疾病丛生等,人们感觉到了,这当然就是压力,然而压出来却是增强忧患意识,增强防范措施,这难道不是天大的好事吗?对一般人来说,法律和其他一切合理的规章制度,都是压力。然而这些压力何等好啊!没有它,社会将会陷入混乱,人类将无法生存。这个道理极其简单明了,一说就懂。我举自己作一个例子。我不是一个没有名利思想的人——我怀疑真有这种人,过去由于一些我曾经说过的原因,表面上看起来,我似乎是淡泊名利,其实那多半是假象。但是,到了今天,我已至望九之年,名利对我已经没有什么用,用不着再争名于朝,争利于市,这方面的压力没有了。但是却来了另一方面的压力,主要来自电台采访和报刊以及友人约写文章。这对我形成颇大的压力。以写文章而论,有的我实在不愿意写,可是碍于面子,不得不应。应就是压力。于是“拨冗”苦思,往往能写出有点新意的文章。对我来说,这就是压力的好处。

压力如何排除呢?粗略来分类,压力来源可能有两类:一被动,一主动。天灾人祸,意外事件,属于被动,这种压力,无法预测,只有泰然处之,切不可杞人忧天。主动的来源于自身,自己能有所作为。我的“三不主义”的第三条是“不嘀咕”,我认为,能做到遇事不嘀咕,就能排除自己造成的压力。

1998年7月8日

论恐惧

法国大散文家和思想家蒙田写过一篇散文《论恐惧》。他一开始就说:“我并不像有人认为的那样是研究人类本性的学者,对于人为什么恐惧所知甚微。”我当然更不是一个研究人类本性的学者,虽然在高中时候读过心理学这样一门课,但其中是否讲到过恐惧,早已忘到爪哇国去了。

可我为什么现在又写《论恐惧》这样一篇文章呢?

理由并不太多,也谈不上堂皇。只不过是因为我常常思考这个问题,而今又受到了蒙田的启发而已。好像是蒙田给我出了这样一个题目。

根据我读书思考的结果,也根据我自己的经验,恐惧这一种心理活动和行动是异常复杂的,决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说得清楚的。人们可以从很多角度来探讨恐惧问题,我现在谈一下我自己从一个特定角度上来研究恐惧现象的想法,当然也只能极其概括,极其笼统地谈。

我认为,应当恐惧而恐惧者是正常的,应当恐惧而不恐惧者是英雄。我们平常所说的从容镇定,处变不惊,就是指的这个。不应当恐惧而恐惧者是孱头。不应当恐惧而不恐惧者也是正常的。

两个正常的现象用不着讲,我现在专讲三两个不正常的现象。要举事例,那就不胜枚举。我索性专门从《晋书》里面举出两个事例,两个都与苻坚有关。《谢安传》中有一段话:“玄等既破坚,有驿书至,安方对客围棋,看书既竟,便摄放床上,了无喜色,棋如故。客问之,徐答云:‘小儿辈遂已破贼。’”苻坚大兵压境,作为大臣的谢安理当恐惧不安,然而他竟这样从容镇定,至今传颂不已。所以我称之为英雄。

《晋书·苻坚传》有下面这几段话:“谢石等以既败梁成,水陆继进。坚与苻融登城而望王师,见部阵齐整,将士精锐,又北望八公山上草木皆类人形,顾谓融曰:‘此亦劲敌也,何谓少乎!’怃然有惧色。”

下面又说:“坚大惭,顾谓其夫人张氏曰:‘朕若用朝臣之言,岂见今日之事耶!当何面目复临天下乎!’潸然流涕而去,闻风声鹤唳,皆谓晋师之至。”这活生生地画出了一个孱头。敌兵压境,应当振作起来,鼓励士兵,同仇敌忾,可是苻坚自己却先泄了气。这样的人不称为孱头,又称之为什么呢?结果留下了两句著名的话:“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至今还流传在人民的口中,也可以说是流什么千古了。

如果想从《论恐惧》这一篇短文里吸取什么教训的话,那就是明明白白地摆在眼前的。我们都要锻炼自己,对什么事情都不要惊慌失措,而要处变不惊。

2001年3月13日

论朋友

人类是社会动物。一个人在社会中不可能没有朋友。任何人的一生都是一场搏斗。在这一场搏斗中,如果没有朋友,则形单影只,鲜有不失败者。如果有了朋友,则众志成城,鲜有不胜利者。

因此,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上,任何国家,任何社会,没有不重视交友之道的,而中国尤甚。在宗法伦理色彩极强的中国社会中,朋友被尊为五伦之一,曰“朋友有信”。我又记得什么书中说:“朋友,以义合者也。”“信”“义”含义大概有相通之处。后世多以“义”字来要求朋友关系,比如《三国演义》“桃园三结义”之类就是。

《说文》对“朋”字的解释是“凤飞,群鸟从以万数,故以为朋党字”。“凤”和“朋”大概只有轻唇音重唇音之别。对“友”的解释是“同志为友”。意思非常清楚。中国古代,肯定也有“朋友”二字连用的,比如《孟子》。《论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却只用一个“朋”字。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朋友”才经常连用起来。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重视友谊的故事不可胜数。最著名的是管鲍之交,钟子期和伯牙的故事,等等。刘、关、张三结义更是有口皆碑。一直到今天,我们还讲究“哥们儿义气”,发展到最高程度,就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只要不是结党营私,我们是非常重视交朋友的。我们认为,中国古代把朋友归入五伦是有道理的。

我们现在看一看欧洲人对友谊的看法。欧洲典籍数量虽然远远比不上中国,但是,称之为汗牛充栋也是当之无愧的。我没有能力来旁征博引,只能根据我比较熟悉的一部书来引证一些材料,这就是法国著名的《蒙田随笔》。

《蒙田随笔》上卷,第28章,是一篇叫做《论友谊》的随笔。其中有几句话:

我们喜欢交友胜过其他一切,这可能是我们本性所使然。亚里士多德说,好的立法者对友谊比对公正更关心。

寥寥几句,充分说明西方对友谊之重视。蒙田接着说:

自古就有四种友谊:血缘的、社交的、待客的和男女情爱的。

这使我立即想到,中西对友谊含义的理解是不相同的。根据中国的标准,“血缘的”不属于友谊,而属于亲情;“男女情爱的”也不属于友谊,而属于爱情。对此,蒙田有长篇累牍的解释,我无法一一征引。我只举他对爱情的几句话:

爱情一旦进入友谊阶段,也就是说,进入意愿相投的阶段,它就会衰落和消逝。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复存在。相反,友谊越被人向往,就越被人享有,友谊只是在获得以后才会升华、增长和发展,因为它是精神上的,心灵会随之净化。

这一段话,很值得我们仔细推敲、品味。

1999年10月26日

谈礼貌

眼下,即使不是百分之百的人,也是绝大多数的人,都抱怨现在社会上不讲礼貌。这是完全有事实做根据的。前许多年,当时我腿脚尚称灵便,出门乘公共汽车的时候多,几乎每一次我都看到在车上吵架的人,甚至动武的人。起因都是微不足道的:你碰了我一下,我踩了你的脚,如此等等。试想,在拥拥挤挤的公共汽车上,谁能不碰谁呢?这样的事情也值得大动干戈吗?

曾经有一段时间,有关的机关号召大家学习几句话:“谢谢!”“对不起!”等等。就是针对上述的情况而发的。其用心良苦,然而我心里却觉得不是滋味。一个有5000年文明的堂堂大国竟要学习幼儿园孩子们学说的话,岂不大可哀哉!

有人把不讲礼貌的行为归咎于新人类或新新人类。我并无资格成为新人类的同党,我已经是属于博物馆的人物了。但是,我却要为他们打抱不平。在他们诞生以前,有人早着了先鞭。不过,话又要说了回来。新人类或新新人类确实在不讲礼貌方面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他们发扬光大了这种并不美妙的传统,他们(往往是一双男女)在光天化日之下,车水马龙之中,拥抱接吻,旁若无人,洋洋自得,连在这方面比较不拘细节的老外看了都目瞪口呆,惊诧不已。古人说:“闺房之内,有甚于画眉者。”这是两口子的私事,谁也管不着。但这是在闺房之内的事,现在竟几乎要搬到大街上来,虽然还没有到“甚于画眉”的水平,可是已经很可观了。新人类还要新到什么程度呢?

如果一个人孤身住在深山老林中,你愿意怎样都行。可我们是处在社会中,这就要讲究点人际关系。人必自爱而后人爱之。没有礼貌是目中无人的一种表现,是自私自利的一种表现,如果这样的人多了,必然产生与社会不协调的后果。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个人小事而掉以轻心。

现在国际交往日益频繁,不讲礼貌的恶习所产生的恶劣影响已经不局限于国内,而是会流布全世界。前几年,我看到过一个什么电视片,是由一个意大利著名摄影家拍摄的,主题是介绍北京情况的。北京的名胜古迹当然都包罗无遗,但是,我的眼前忽然一亮:一个光着膀子的胖大汉子骑自行车双手撒把做打太极拳状,飞驰在天安门前宽广的大马路上。给人的形象是野蛮无礼。这样的形象并不多见,然而却没有逃过一个老外的眼光。我相信,这个电视片是会在全世界都放映的。它在外国人心目中会产生什么影响,不是一清二楚了吗?

最后,我想当一个文抄公,抄一段香港《公正报》上的话:

富者有礼高质,贫者有礼免辱,父子有礼慈孝,兄弟有礼和睦,夫妻有礼情长,朋友有礼义笃,社会有礼祥和。

2001年1月29日

漫谈消费

蒙组稿者垂青,要我来谈一谈个人消费。这实在不是最佳选择,因为我的个人消费决无任何典型意义。如果每个人都像我这样,商店几乎都要关门大吉。商店越是高级,我越敬而远之。店里那一大堆五光十色、争奇斗艳的商品,有的人见了简直会垂涎三尺,我却是看到就头痛,而且窃作腹诽:在这些无限华丽的包装内包的究竟是什么货色,只有天晓得。我觉得人们似乎越来越蠢,我们所能享受的东西,不过只占广告费和包装费的一丁点儿,我们是让广告和包装牵着鼻子走的,愧为“万物之灵”。

谈到消费,必须先谈收入。组稿者让我讲个人的情况,而且越具体越好。我就先讲我个人的具体收入情况。我在50年代被评为一级教授,到现在已经40多年了,尚留在世间者已为数不多,可以被视为珍稀动物,通称为“老一级”。在北京工资区——大概是六区——每月345元。再加上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每月津贴100元。这个数目今天看起来实为微不足道,然而在当时却是一个颇大的数目,十分“不菲”。我举两个具体的例子:吃一次“老莫”(莫斯科餐厅),大约一元五到两元,汤菜俱全,外加黄油面包,还有啤酒一杯;如果吃烤鸭,不过六七块钱一只。其余依此类推。只需同现在的价格一比,其悬殊立即可见。从工资收入方面来看,这是我一生最辉煌的时期之一。这是以后才知道的,“当时只道是寻常”。到了今天,“老一级”的光荣桂冠仍然戴在头上,沉甸甸的,又轻飘飘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实际情况却是“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老桂冠”。我很感谢,不知道是哪一位朋友发明了“工薪阶层”这一个词儿。这真不愧是天才的发明。幸乎?不幸乎?我也归入了这一个“工薪阶层”的行列。听有人说,在某一个城市的某大公司里设有“工薪阶层”专柜,专门对付我们这一号人的。如果真正有的话,这也不愧是一个天才的发明。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俊杰”。

我这个“老一级”每月究竟能拿多少钱呢?要了解这一点,必须先讲一讲今天的分配制度。现在的分配制度,同50年代相比,有了极大的不同,当年在大学里工作的人主要靠工资生活,不懂什么“第二职业”,也不允许有“第二职业”。谁要这样想,这样做,那就是典型的资产阶级思想,是同无产阶级思想对着干的,是最犯忌讳的。今天却大改其道。学校里颇有一些人有种种形式的“第二职业”,甚至“第三职业”。原因十分简单:如果只靠自己的工资,那就生活不下去。以我这个“老一级”为例,账面上的工资我是北大教员中最高的。我每月领到的工资,七扣八扣,拿到手的平均约700元至800元。保姆占掉一半,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等,约占掉剩下的四分之一。我实际留在手的只有300元左右,我要用这些钱来付全体在我家吃饭的四个人的饭钱,这些钱连供一个人吃饭都有点捉襟见肘,何况四个人!“老莫”、烤鸭之类,当然可望而不可即。

可是我的生活水平,如果不是提高的话,也绝没有降低。难道我点金有术吗?非也。我也有第×职业,这就是爬格子。格子我已经爬了60多年,渐渐地爬出一些名堂来。时不时地就收到稿费,很多时候,我并不知道是哪一篇文章换来的。外文楼收发室的张师傅说:“季羡林有三多,报纸杂志多,有十几种,都是赠送的;来信多,每天总有五六封,来信者男女老幼都有,大都是不认识的人;汇单多。”我决非守财奴,但是一见汇款单,则心花怒放。爬格子的劲头更加昂扬起来。我没有做过统计,不知道每月究竟能收到多少钱。反正,对每月手中仅留300元钱的我来说,从来没有感到拮据,反而能大把大把地送给别人或者家乡的学校。我个人的生活水平,确有提高。我对吃,从来没有什么要求。早晨一般是面包或者干馒头,一杯清茶,一碟炒花生米,从来不让人陪我凌晨4点起床,给我做早饭。午晚两餐,素菜为多。我对肉类没有好感。这并不是出于什么宗教信仰,我不是佛教徒,其他教徒也不是。我并不宣扬素食主义。我的舌头也没有生什么病,好吃的东西我是能品尝的。不过我认为,如果一个人成天想吃想喝,仿佛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吃喝二字,我真觉得无聊,“斯下矣”,食足以果腹,不就够了吗?因此,据小保姆告诉,我们平均四个人的伙食费不过500多元而已。

至于衣着,更不在我考虑之列。在这方面,我是一个“利己主义者”。衣足以蔽体而已,何必追求豪华。一个人穿衣服,是给别人看的。如果一个人穿上十分豪华的衣服,打扮得珠光宝气,天天坐在穿衣镜前,自我欣赏,他(她)不是一个疯子,就是一个傻子。如果只是给别人去看,则观看者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千差万别,你满足了这一帮人,必然开罪于另一帮人,决不能使人人都高兴,皆大欢喜。反不如我行我素,我就是这一身打扮,你爱看不看,反正我不能让你指挥我,我是个完全自由自主的人。

因此,我的衣服,多半是穿过十年八年或者更长时间的,多半属于博物馆中的货色。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以衣取人,自古已然,于今犹然。我到大店里去买东西,难免遭受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售货员的白眼。如果有保卫干部在场,他恐怕会对我多加小心,我会成为他的重点监视对象。好在我基本上不进豪华大商店,这种尴尬局面无从感受。

讲到穿衣服,听说要“赶潮”,就是要赶上时代潮流,每季每年都有流行款式,我对这些都是完全的外行。我有我的老主意:以不变应万变。一身蓝色的卡其布中山装,春、夏、秋、冬,永不变化。所以我的开支项下,根本没有衣服这一项。你别说,我们那一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哲学”有时对衣着款式也起作用。我曾在1946年在上海买过一件雨衣,至今仍然穿。有的专家说:“你这件雨衣的款式真时髦!”我听了以后,大惑不解。经专家指点,原来50多年流行的款式经过了漫长的沧桑岁月,经过了不知道多少变化,现在又在螺旋式上升的规律的指导下,回到了50年前款式。我恭听之余,大为兴奋。我守株待兔,终于守到了。人类在衣着方面的一点小聪明,原来竟如此脆弱!

我在本文一开头就说,在消费方面我绝不是一个典型的代表。看了我自己的叙述,一定会同意我这个说法的。但是,人类社会极其复杂,芸芸众生,有一箪食一瓢饮者,也有食前方丈,一掷千金者。绫罗绸缎、皮尔·卡丹,燕窝鱼翅、生猛海鲜,这样的人当然也会有的。如果全社会都是我这一号的人,则所有的大百货公司都会关张的,那岂不太可怕了吗?所以,我并不提倡大家以我为师,我不敢这样狂妄。不过,话又说了回来,我仍然认为:吃饭穿衣是为了活着,但是活着决不是为了吃饭穿衣。

原载《东方经济》1997年第4期

漫谈出国

当前,在青年中,特别是大学生中,一片“出国热”颇为流行。已经考过托福或GRE的人比比皆是,准备考试者人数更多。在他们心目中,外国,特别是太平洋对岸的那个大国,简直像佛经中描绘的宝渚一样,到处是黄金珠宝,有四时不谢之花,八节长春之草,宛如人间仙境,地上乐园。

遥想六七十年前,当我们这一辈人还在念大学的时候,也流行着一股强烈的“出国热”。那时出国的道路还不像现在这样宽阔,可能性很小,竞争性极强,这反而更增强了“出国热”的热度。古人说:“凡所难求皆绝好,及能如愿便平常。”“难求”是事实,“如愿”则渺茫。如果我们能有“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的神通,我们当时真会十分羡慕今天的青年了。

但是,倘若谈到出国的动机,则当时和现在有如天渊之别。我们出国的动机,说得冠冕堂皇一点就是想科学救国;说得坦白直率一点则是出国“镀金”,回国后抢得一只好饭碗而已。我们绝没有幻想使居留证变成绿色,久留不归,异化为外国人。我这话毫无贬义。一个人的国籍并不是不能改变的。说句不好听的话,国籍等于公园的门票,人们在里面玩够了,可以随时走出来的。

但是,请读者注意,我这样说,只有在世界各国的贫富方面都完全等同的情况下,才能体现其真实意义。直白地说就是,人们不是为了寻求更多的福利才改变国籍的。

可是眼前的情况怎样呢?眼前是全世界国家贫富悬殊有如天壤,一个穷国的人民追求到一个富国去落户,难免有追求福利之嫌。到了那里确实比在家里多享些福;但是也难免被人看作第几流公民,嗟来之食的味道有时会极丑恶的。

但是,我不但不反对出国,而是极端赞成。出国看一看,能扩大人们的视野,大有利于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可是我坚决反对像俗话所说的那样:“牛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我一向主张,作为一个人,必须有点骨气。作为一个穷国的人,骨气就表现在要把自己的国家弄好,别人能富,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呢?如果连点硬骨头都没有,这样的人生岂不大可哀哉!

专就中国而论,我并不悲观。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是根深蒂固的,这都是几千年来的历史环境造成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现在中国人出国的极多,即使有的已经取得外国国籍,我相信,他们仍然有一颗中国心。

1998年11月12日

论包装

我先提一个问题:人类是变得越来越精呢?还是越来越蠢?

答案好像是明摆着的:越来越精。

在几千年有文化的历史上,人类对宇宙,对人世,对生命,对社会,总之对人世间所有的一切,越来越了解得透彻、细致,如犀烛隐,无所不明。例子伸手可得。当年中国人对月亮觉得可爱而又神秘,于是就说有一个美女嫦娥奔入月宫。连苏东坡这个宋朝伟大的诗人,也不禁要问出:“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可是到了今天,人类已经登上了月球,连月球上的土块也被带到了地球上来。哪里有什么嫦娥,有什么广寒宫?

人类倘不越变越精,能做到这一步吗?

可是我又提出了问题,说明适得其反。例子也是伸手即得,先举一个包装。

人类在社会上活动,有时候是需要包装的。特别是女士们,在家中穿得朴朴素素;但是一出门,特别是参加什么“派对”(party,借用香港话),则必须打扮得珠光宝气、花枝招展,浑身洒上法国香水,走在大街上,高跟鞋跟敲地作金石声,香气直射十步之外,路人为之“侧目”。这就是包装,而这种包装,我认为是必要的。

可是还有另外一种包装,就是商品的包装。这种包装有时也是必要的,不能一概而论。我从前到香港,买国产的商品,比内地要便宜得多。一问才知道,原因是中国商品有的质量并不次于洋货,只是由于包装不讲究,因而价钱卖不上去。我当时就满怀疑惑,究竟是使用商品呢?还是使用包装?

我因而想到一件事,我们楼上一位老太太到菜市场上去买鸡,说是一定要黄毛的。卖鸡的小贩问老太太:“你是吃鸡?还是吃鸡毛?”

到了今天,有一些商品的包装更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外面盒子,或木,或纸,或金属,往往极大。装扮得五彩缤纷,璀璨耀目。摆在货架上时,是庞然大物;提在手中或放在车中,更是运转不灵,左提,右提,横摆,竖摆,都煞费周折。及至拿到或运到家中,打开时也是煞费周折。在庞然大物中,左找,右找,找不到商品究在何处。很希望发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此处距商品尚有十公里!庶不致使我失去寻找的信心。据我粗略的统计,有的商品在大包装中仅占空间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一,甚至五十分之一。我想到那个鸡和鸡毛的故事,我不禁要问:我们使用的是商品,还是包装?而负担那些庞大的包装费用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还是我们这些顾客,而华美绝伦的包装,商品取出后,不过是一堆垃圾。

如果我回答我在开头时提出的问题:人类越变越蠢。你怎样反驳?

1997年8月18日

衣着的款式

在衣着方面,我是著名的顽固保守派。我有几套——套数不详——深蓝色卡其布的中山装。虽然衣龄长短不一,但是最年轻的也有十年以上的历史了。虽然同为深蓝,但其间毕竟还有细微差别。可是年深日久,又经过多次洗濯,其差别越来越难辨析。我顺手抓来,穿在身上,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是张冠李戴,我则老眼昏花,不辨雌雄,怡然自得。

对此我有自己的哲学基础:吃饭是为了自己,而穿衣则是为了别人。道理自明,不用辩证。哪有一个人穿着华丽,珠光宝气,天天坐在菱花镜前,顾影自怜?如果真正有的话,他或她距入疯人院的日期也不会远了。

谈到衣着的款式,我有一个非常具体的经验。五十多年前,回国初到上海,买了一件风雨衣,至今虽然袖子已经磨破,我仍然照穿不误。不意内行人忽然对我说:这正是当今最流行的款式!乍听之下,大吃一惊。继而思之,极有道理。要举例子,就在手边。若干年前曾一度流行穿喇叭裤,一夜之间,仿佛有神力催动,满街盈巷,人山人海中无不“喇叭”矣。然而“蟪蛄不知春秋”,又在一夜之间,又仿佛有神风劲吹,“喇叭”一下子都销声匿迹了。我现在敢于预言:有朝一日,说不定在哪一天,“喇叭”又会君临大地。

我觉得,人类很注意衣着款式,这无关天下安危,可以不必去管。但是,人类在这一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智慧却低得令我吃惊。什么皮尔·卡丹,什么这国巧匠,什么那国大师,挖空心思,花样翻新,翻来翻去,差别甚微。又来了我那句老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你等着瞧吧。到了三十年,肯定翻了回来。如果真有一个造物的智者,他会从宇宙黑洞里什么地方,笑看我们这个小球上的自以为极其聪明的芸芸众生,就像我们看猴山的群猴。

这种极低的智慧还表现在另一个方面。同样一件衣服,从小商店里买,比从燕莎、蓝岛等商城里买,价钱会相差十倍二十倍。然而非工薪阶层的大款们却一定会弃小就大。衣服上又很难大书燕莎、蓝岛等字样,这会有碍美观。前几年有人戴舶来品的眼镜,会把原来的商标保留在镜片上,宁愿目光被挡,也在所不惜。这同某一些农民身着西装,打好领带,到田中去干活,同样让人感到不那么舒服。我真想成为一名服装设计师,把燕莎、蓝岛一类的字眼蕴藏在衣服的某一部分内,隐而不发,彰而不露。我一定能取得专利,成为大师。可惜我是志大才疏。像我这样的人,只配穿蓝卡其布的中山装。

1997年4月23日

用历史的眼光看待一切问题

最近几年,杨武能同志专门从事中德文化关系的研究,卓有成绩。现在又写成了一部《歌德与中国》,真可以说是更上一层楼了。

我个人觉得,这样一本书,无论是对中国读者,还是对德国读者,都是非常有意义的,它都能起到发聋振聩的作用,一个民族、一个人也一样,了解自己是非常不容易的。中国这样一个伟大的民族也不例外。在鸦片战争以前,我们根本不了解自己,也不了解世界大势,昏昏然,懵懵然,盲目狂妄自大,以王朝大国自居,夜郎之君,井底之蛙,不过如此。现在读一读当时中国皇帝写给欧洲一些国家君主的所谓诏书,那种口吻,那种气派,真令人啼笑皆非又不禁脸上发烧,心里发抖。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统治者,在殖民主义者面前,节节败退,碰得头破血流,中国人最重视的所谓“面子”,丢得一干二净。他们于是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一变而向“洋鬼子”低首下心,奴颜婢膝,甚至摇尾乞怜。上行下效,老百姓也受了影响,流风所及,至今尚余音袅袅,不绝如缕。鲁迅先生发出了“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的慨叹,良有以也。

怎样来改变这种情况呢?端在启蒙。应该让中国人民从上到下都能真正了解自己,了解历史,了解世界大势,真正了解我们民族的过去和现在,看待一切问题,都要有历史眼光。中国人民在世界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并不总是像新中国成立前一百来年那个样子的。我个人认为,鸦片战争是一个转折点,在这之前,西方人看待中国同那以后是根本不同的。在那以前,西方人认为中国是智慧之国,文化之邦,中国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令人神往的。从17、18世纪欧洲一些伟大的哲人的著作中,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一点。从德国伟大的诗人歌德的著作中,也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一点。杨武能同志在本书中详尽地介绍了这种情况。

这充分告诉我们,特别是今天的年轻人,看待自己要有全面观点、历史观点、辩证观点。盲目自大,为我们所不取。盲目地妄自菲薄,也绝不是正当的。我们今天讲开放,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我们对西方的东西应该有鉴别的能力,应该能够分清玉石与土块、鲜花与莠草,不能一时冲动,大喊什么“全盘西化”,认为西方什么东西都是好的。西方有好东西,我们必须学习。但是,一切闪光的东西不都是金子。难道西方所有的东西,包括可口可乐、牛仔裤之类,都是好得不能再好、不可须臾离开的东西吗?过去流行一时的喇叭裤现在到哪里去了呢?我们今天的所思、所感、所做、所为应该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千万不要重蹈覆辙,在若干年以后,回头再看今天觉得滑稽可笑。我在这里大胆地说出一个预言:到了2050年,回顾今天,一定会觉得今天有一些措施不够慎重,是在一时冲动之下采取的。我自己当然活不到2050年,但愿我的预言不会实现。

这一本书对德国以及西方其他国家的读者怎样呢?我认为也同样能起发聋振聩的作用。有一些德国人——不是全体——看待旧中国,难免有意无意地戴上殖民主义的眼镜,总觉得中国落后,这也不行,那也不好,好像是中国一向如此,而且将来也永远如此。现在看一看他们最伟大的诗人是怎样对待中国的,怎样对待中国文化和文学艺术的,会促使他们反思,从而学会用历史眼光看待中国,看待一切。这样就能大大地增强中德的互相了解和友谊。这一点是可以断言的。

基于上面的看法,我说,杨武能同志这一本书是非常有意义的。难道不是这样吗?是为序。

1987年11月30日

(本文是为《歌德与中国》写的序言)

对待不同意见的态度

端正对待不同意见(我在这里指的只是学术上不同的意见)的态度,是非常不容易办到的一件事。中国古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可见此事自古已然。

我对于学术上不同的观点,最初也不够冷静。仔细检查自己内心的活动,不冷静的原因绝不是什么面子问题,而是觉得别人的思想方法有问题,或者认为别人并不真正全面地实事求是地了解自己的观点,自己心里十分别扭,简直是堵得难受,所以才不能冷静。

最近若干年来,自己在这方面有了进步。首先,我认为,普天之下的芸芸众生,思想方法就是不一样,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这是正常的现象,正如人与人的面孔也不能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相同。要求别人的思想方法同自己一样,是一厢情愿、完全不可能的,也是完全不必要的。其次,不管多么离奇的想法,其中也可能有合理之处的。采取其合理之处,扬弃其不合理之处,是唯一正确的办法。至于有人无理攻击,也用不着真正地生气。我有一个怪论:一个人一生不可能没有朋友,也不可能没有非朋友。我在这里不用“敌人”这个词,而用“非朋友”,是因为非朋友不一定就是敌人。最后,我还认为,个人的意见不管一时觉得多么正确,其实这还是一个未知数。时过境迁,也许会发现它并不正确,或者不完全正确。到了此时,必须有勇气公开改正自己的错误意见。梁任公说,不惜以今日之我,攻昨日之我。这是光明磊落的真正学者的态度。最近我编《东西文化议论集》时,首先自己亮相,把我对“天人合一”思想的“新解”(请注意“新解”中的“新”字)和盘托出,然后再把反对我的意见的文章,只要能搜集到的,都编入书中,让读者自己去鉴别分析。我对广大的读者是充分相信的,他们能够明辨是非。如果我采用与此相反的方式——打笔墨官司,则对方也必起而应战。最初,双方或者还能克制自己,说话讲礼貌,有分寸。但是笔战越久,理性越少,最后甚至互相谩骂,人身攻击。到了这个地步,谁还能不强词夺理,歪曲事实呢?这样就离开真理越来越远了。中国学术史上这样的例子颇为不少。我前些时候在上海《新民晚报》的《夜光杯》副刊上写过一篇短文:《真理愈辨愈明吗?》。我的结论是:在有些时候,真理愈辨(辩)愈糊涂。是否真理,要靠实践,兼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可能有人认为我是在发怪论,我其实是有感而发的。

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