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关条件难题
似乎可以很自然地指出,后件根据定律从前件和关于世界实际状况的描述中导出,而我们几乎不需要界定相关条件,因为包含了不相关的条件也不会有什么伤害。但是如果我们说,后件根据定律从前件和所有真语句导出,那么我们遇到了一个直接困难:这些真语句中有一个语句是对前件的否定,于是从前件和所有真语句中可以导出任何东西。这确实使我们无法区分真假反事实句。
如果我们说后件必然从某个真语句集合与前件的合取中导出,我们的境况显然不会好转;因为对于给定的任何反事实前件A,总是存在一个集合S,即包含“非A”的集合,使得从A·S中可导出任何后件。(在这里,我通常使用下述符号:“A”指前件,“C”指后件,“S”指相关条件语句集合,或者也指这些语句的合取。)
于是,或许我们必须排除逻辑上与前件不相容的语句。但是这是不充分的;因为当考虑到与前件不是逻辑上而是在其他方面不相容的情形时,平行的困难出现了。例如,考虑
如果那个(汽车的)水箱(radiator)结冰了,它就会破裂。
在诸真语句中可以有这样的语句(S)
那个水箱的温度从未低于33°F
现在作为真的概括我们既有
结冰但从未低于33°F的所有水箱会破裂
也有
结冰但从未低于33°F的所有水箱不会破裂;
因为不存在这样的水箱。因此,从反事实句的前件和给定的S,我们可以推出任何后件。
弥补这一困难的自然建议是,规定反事实句不能依赖于空定律(empty laws),规定联结关系只能根据形如“所有的x都是y”的原理并且当存在某些x时建立起来。但是这是无效的。因为如果空原理被排除了,那么下述非空原理用于给定的情况可以得出同样的结果:
任何东西,或者是一个结冰的水箱但温度并未低于33°F,或者是一个肥皂泡,破裂了;
任何东西,或者是一个结冰的水箱但温度并未低于33°F,或者是炸药,没有爆炸。 [5]
根据这些原理,我们从讨论中的A和S能够推出任何后件。
留给我们似乎可以走得通的道路只能是界定相关条件,把它们界定为与A既是逻辑上相容又是非逻辑上相容的所有真语句的集合,其中非逻辑不相容(non-logical incompatibility)是指对非逻辑定律的违反。 [6] 但是另外一定难题立即浮出水面。在一个由
如果琼斯在(were)卡罗来纳,……
起始的反事实句中,前件完全兼容于
琼斯不在(is not)南卡罗来纳
以及
琼斯不在(is not)北卡罗来纳
以及
北卡罗来纳加南卡罗来纳等同于卡罗来纳;
但是所有这些连同前件一起构成一个自相容的集合,再次使得任何后件都成为可能。
显然这无助于只要求对于真语句的某种集合S,A·S是自相容的,并且根据定律可以导出后件;因为这有可能成就反事实句
如果琼斯在卡罗来纳,他就会在南卡罗来纳,
以及反事实句
如果琼斯在卡罗来纳,他就会在北卡罗来纳,
而这两个句子不可能都是真的。
情况似乎是,我们必须进一步精确描述我们的判据,把为真的反事实句刻画成当且仅当存在真语句的某个集合S,使得A·S自相容并且根据定律可以导出后件,而同时要求不存在这样的集合S′,使得A·S′自相容并且根据定律可以导出后件的否定。 [7] 不幸的是,即使这样也还不够。因为在那些真语句中,存在后件的否定-C。-C与A相容还是不相容呢?如果不相容,那么不用附加其他任何条件,A自己通过定律就必定导出C。但是如果-C与A相容(通常如此),那么如果我们取-C作为我们的S,合取A·S将会给出-C。因而,我们建立起来的判据将很少被满足;因为既然-C通常与A相容,正如引入相关条件的需要所表明的,通常会存在一个S(即-C)使得A·S自相容并且通过定律可以导出-C。
我们的麻烦一部分在于从太窄的视角考虑我们的难题了。我们已经设法界定出条件,在此条件下从一个已知为假的A,可以导出一个已经为假的C;但是同样重要的是要保证,我们的判据在我们的A和C的(真)否定之间不建立类似的联结。因为我们的S连同A一起可以被选中让我们得出C,所以似乎没有理由认为S必须与C相容;并且因为-C根据推测为真,所以S必然会与之相容。但是我们正在检测,我们的判据是否不但允许我们所关注的真的反事实句,而且排除了相反的条件句。相应地,必须通过刻画S与C和-C都相容来修正我们的判据。 [8] 换言之,S本身在C和-C之间并不做出决断,但S连同A一起必然得出C而不得出-C。我们需要知道C为真还是为假。
因此我们的规则可以读作,反事实句是真的,当且仅当存在真语句的某个集合S,使得S与C和-C相容,并且使得A·S是自相容的并通过定律导出-C;但不存在与C和-C相容的集合S′,使得A·S′是自相容的并且根据定律导出-C。 [9] 按这种表述,规则包含一定的冗余成分;但是此时化简并不是关键所在,因为判据仍然是不适当的。
要求A·S自相容,还不够强;因为S可能包含这样的真语句:尽管与A相容,但是若A为真它们可能不为真。根据这一理由,我们确定无疑视为假的许多语句,按照所描述的判据就有可能为真。作为一个例子,考虑类似的情况,其中对于给定的火柴m,我们会断言
(i)如果火柴m曾被摩擦过,它就会点燃,
但是会否定
(ii)如果火柴m曾被摩擦过,它就不会是干燥的。 [10]
根据我们的临时性判据,语句(ii)竟然可以与语句(i)一样为真。因为在语句(ii)的情形中可以把真语句
火柴m没有点燃
当作我们S中的一个元素,其中此真语句被认为与A相容(否则的话不可能要求任何语句连同A一起导出真的反事实语句(i)之后件的对立面)。对于我们总体的A·S,我们有
火柴m被摩擦了。它没有点燃。它制作完好。氧气充足……,等等;
并且据此,根据合法的一般定律,我们能够推断
它不是干燥的。
并且,似乎不存在适当的语句S′的集合,使得A·S′根据定律导出此后件的否定。因而,根据我们的规则,有缺陷的反事实句被建立起来了。麻烦源于在我们的S中包含了一个真语句,此真语句尽管与S相容,但是若A为真它则不真。相应地,我们必须从相关条件集中排除这类语句;S除了满足已经列出的其他要求外,还必须不但与A相容而且与A是“联合可守的”(jointly tenable)或者与A“协守的”(cotenable)。A与S是协守的,并且合取A·S是自协守的,如果不是这种情况:“若A为真则S不为真。” [11]
作为附带说明,可以指出,条件的相对固定性通常是不清楚的,于是说话人或者作者不得不明确地附加限制性条件或者给出细致的语词线索以便阐明他的意思。例如,下面的两个反事实句通常都会被认可:
如果纽约市在佐治亚州,那么纽约市就会在美国南方。
如果佐治亚州包含纽约市,那么佐治亚州就不可能整个都在美国南方。
然而诸前件逻辑上是不可区分的。实际发生的情况是,表述的方向变得重要了,因为在前一个例子中意思是
如果纽约市在佐治亚州,并且佐治亚州的边界保持不变,那么……,
而后者表达的意思是
如果佐治亚州包含纽约市,并且纽约市的边界保持不变,那么……。
如果没有词序对意义的明显提示,对于讨论中的两个后件我们可能相当不确定应当真正倾向哪一个。同样的说明可以解释早些时候提到的反同一句的矛盾对。
现在转向所提出的规则,我既不会对细节提供进一步的校正,也不会讨论S与A协守的要求对于判据是否给出了某种多余的限定;因为这类事情与此时我们面对的真正严肃的问题比较起来,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为了确定一个给定反事实句的真值,我们似乎不得不在其他事物中确定,是否存在一个与A协守的适当的S,并且满足一定的进一步的要求。但是为了确定一个给定的S是否与A协守,我们必须确定反事实句“若A为真,则S不为真”本身是否为真。但这意味着,要确定是否存在一个与A协守的可以导出-S的适当的S1等等。因此,我们发现自己陷于无穷后退或者一种循环之中了;因为协守性(cotenability)是用反事实句的术语界定的,而反事实句的意义却要用协守性的术语来界定。换言之,欲建立任何反事实句,我们似乎首先必须确定另一个反事实句的真理性。如果是这样,我们永远也不可能说明一个反事实句,除非借用其他反事实句,以至于反事实句难题必定悬而未决。
尽管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结论,但目前我仍然没有看到对付这个困难的任何办法。人们自然会考虑以另外一种方式整个重新处理反事实句,首先承认,反事实句除了前件外不依赖于任何条件,然后把这些反事实句当作判据,检查相关条件与其他反事实句之前件的协守性,等等。但是,鉴于用一步一步的方法解释即使如此简单的反事实句
如果火柴曾被摩擦了,它就会点燃了
时就遇到了可怕的困难,这种想法似乎从一开始就根本不被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