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市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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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艺术品拍卖的形成与发展

一、艺术品拍卖的基本概念

所谓艺术品拍卖(Arts Auction),是指以委托寄售为主要业务的商业公司,按一定的章程规则,用公开出价或竞价的方式当众出卖寄售的艺术品,将它转让给最高应价者并从中获得一定经济收入(佣金)的买卖形式和商业行为。

从事拍卖的公司通常被称为“拍卖行”或“拍卖公司”。1997年1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明确指出,“拍卖人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法人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还进一步指出,拍卖就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这也就是说,拍卖是一种买卖方式,拍卖价的形成过程要通过公开竞价,拍卖标的应该是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买受人应该是最高出价者。拍卖主要涉及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四个主体,围绕拍卖标的这一客体进行。拍卖行从拍卖成交的金额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企业的营利,也就是说委托人和买受人需要支付拍卖行手续费。此外,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基本规定,经营文物的拍卖公司的成立必须要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本必须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拥有5名以上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文物拍卖许可证。

拍卖行属于艺术品交易二级市场,是艺术品消费者、投资者、收藏家购买艺术品的主要途径。因为拍卖行的专业性和公开性,往往能拍出较高的成交价格,市场上成交价最高的艺术品都是在拍卖行交易中实现的。艺术品拍卖作为艺术市场交易中的中介,对艺术品市场起着调节作用,促进艺术品价格的形成,同时在拍卖中取得高成交价位和高品位的艺术品对市场有着宣传和标杆作用,引导艺术品市场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拍卖的成交价格并不一定能反映艺术品的真实价值。有的投资者利用拍卖行炒作,使艺术品的价格被高估,这一点需要警惕,作为艺术品市场的消费者需要有自己对艺术品价值和价格的判断。

二、艺术品拍卖的发展

拍卖具有悠久的历史,最早的拍卖故事是由希罗多德记录并传播的。当时拍卖的对象是适婚女子,伊利里亚的埃涅托伊人每年每个村落都有一次对适婚年龄女孩的拍卖,将女孩聚集一处,男子则在她们外面围成一圈,由拍卖人把女孩按照由美及丑,一个个地叫出来,并将其出卖。婚姻市场上的拍卖人应该算是历史上最早的职业拍卖人。罗马王政时代开创了包税制拍卖,通过拍卖,征税者从税差转变为包税人。其后,罗马共和国时期(公元前509年—公元前27年)和罗马帝国时期(公元前27年—公元395年)是世界拍卖史的第一个高峰时期。这是由于对外战争的推动,罗马的士兵和随军出行的商人,在战场上就地交易士兵们掠夺的多余战利品,包括盔甲、武器、衣服和生活用品等。罗马士兵不仅在战场上充当拍卖人,回城后继续在城门外用拍卖的方法出售其囤积的战利品。商人也从倒买倒卖中赚取差价。罗马帝国后期,拍卖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中,拍卖的方式、规模、性质都有很大变化。其中,有商业性拍卖、非商业性拍卖;民间(平民)拍卖、政府(皇室)拍卖;自行拍卖、委托拍卖;强制拍卖、任意拍卖等,形式多样且关系复杂。当时金融业的发展促进了商业发展,分散的拍卖人逐渐被专业从事拍卖的拍卖商取代,随后拍卖商或独立,或几人合伙开设拍卖行,拍卖在罗马取得了大发展。欧洲中世纪是拍卖行业停滞和衰落期,西方各国在近千年的时间里几乎没有拍卖活动。主要原因是封建制度使货币流通量减少,人们倾向于在定期集市上物物交换或平价买卖,而不采用所需货币量大的拍卖方式。直到16世纪中叶拍卖才逐渐恢复。

17世纪,欧洲拍卖业复苏。法国政府将债务人的财产进行重新处置,人们有权和拍卖执行人一起参与债务人财产的买卖交易。这时拍卖标的是债务人的财产,竞买人的范围变大。在英国,拍卖由法院指定的专门人士操作,进行公开拍卖。17世纪末,拍卖活动在伦敦已非常普及,拍卖的商业交易活动常集中于咖啡屋。有关绘画艺术品的拍卖是杰姆斯于1689年2月初次尝试,在巴巴多斯咖啡屋以拍卖的方式交易了油画和水彩画。当时拍卖已经有提前展示时间,并提供拍品目录供购买者提前了解拍卖标的物。此时,拍卖师作为一种职业开始被人们意识到,随后纷纷加入拍卖师行列。17、18世纪的书籍拍卖往往与艺术品拍卖结合在一起,拍卖商与艺术品商人开始联手互动,推出珍藏版的书籍或羊皮纸旧版书,以及雕塑、绘画、奖杯等艺术品,玫瑰饰品、香水、灯具等手工制品,并且更加注重专业的宣传,懂得利用广告来加大宣传力度。而那些长期用于举办拍卖会或展出拍品的咖啡馆、小酒馆、商店等,成为人们公认的拍卖场所,于是逐渐转变为正式的拍卖场所。

及至近代,英国苏富比拍卖公司和佳士得拍卖公司是世界艺术品拍卖市场中的强者,两大公司主推艺术品拍卖。苏富比拍卖公司是在1744年由英国图书商人塞穆尔·贝克创立于英国伦敦,而后其外甥约翰·苏富比和他的家族成为这家公司的合伙人,于是以苏富比命名该拍卖行。1936年威尔逊的加入使苏富比公司业务迅速发展,逐渐成为拍卖行业领先者。1973年进入亚洲市场,在香港举办其亚洲地区的首场拍卖。2000年苏富比与美国eBay公司合作,建立拍卖网站,开始探索网络拍卖新领域。苏富比拍卖公司历史悠久,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有100余家分公司和办事处,主营业务最初是古籍善本的拍卖,而后涉及绘画作品领域,以及其他类型的艺术品或工艺品。至今,其艺术品拍卖业务已包括雕塑、绘画、家具、实用美术、珠宝首饰等。苏富比业务的广泛性和专业性使其占领了广大市场,也因此获得不菲的收益和声誉地位。

佳士得拍卖公司和苏富比拍卖公司同为艺术品拍卖市场中的领军者,两者是竞争关系。佳士得公司由詹姆士·佳士得于1766年创立,也是历史悠久,最初以经营宝石为业,兼营家具、绘画和书籍等。至今,佳士得的分公司已遍布全世界,拍卖活动越发频繁,在艺术品拍卖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两家拍卖公司都会根据地域安排不同类型或独具当地特色的艺术品拍卖会,但考虑到两者的竞争关系,为了不损失客户和业绩,两家公司通常错开其拍卖时间。这样才能使优质竞买人能够参与到该公司的拍卖会中来,如收藏家、画廊主、古董商等。

此外,还有英国的菲利普斯拍卖行,日本的东京美术俱乐部有限公司,中国的保利、嘉德、匡时拍卖行等,都位于各国拍卖市场前列,各有自身市场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