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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附生崔象侯咨部留營仍應奏明片
光緒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1901年1月12日)
再,科布多地屬邊陲,人才罕到,而整頓公事,籌備邊防,亦復均需指臂。奴才瑞洵正月陛辭,曾蒙訓示,可以調員。到任以來,體察情形,誠如聖諭必須有人差委。惟現值軍務未竣,内地道梗,調員誠恐未必能來,且茍非其人真能作事,相知有素,奴才亦不敢濫舉。兹查奴才由京起身時,曾約直隸昌黎縣附生崔象侯同來任所,幫理文案要件,前已隨抵科布多。奴才詳加察看,復量派差使,以資考驗。前者札哈沁1賑撫事宜,即委該附生往辦,竟能一塵不染,使朝廷實惠及於窮蒙,委緣該附生甫離學舍,未沾官場習氣故也。
查該附生讀書本色,操行篤實,加以歷練,可資任使。奴才前已將其咨明吏部,留營差委,現在參贊衙門文案處當差,並委籌防處辦事。該附生尚無官階,本可不必具奏,惟事關留營,仍應據實陳明。伏祈聖鑒,懇恩俯准。謹奏。
硃批:知道了。(第159—160頁)
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奉硃批:知道了。欽此2。
【案】此奏片缺原件,録副35現藏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兹據校勘。
1.【札哈沁】刊本誤作“哈札沁”,兹據校正。
2.【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奉硃批:知道了。欽此】此奉硃批日期與内容,據録副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