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吐蕃地方行政体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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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都功德使司的建立背景

为什么会在至元十七年(1280),在已有管理佛教事务及吐蕃之事的总制院的同时,设立都功德使司呢?我们认为有这样几个理由:第一,吐蕃地区政教事务涉及范围与规模的扩大。军政上,至元元年总制院建立之后,元朝在吐蕃地区,尤其在其东北的朵甘思、脱思麻地区一直用兵,讨伐未服与新叛部落,并收抚归附者,设立行政机构以司其事。至元元年(1264)秋七月,以西番十八族部立安西州,三年春正月“城西番匣答路”,闰五月丙辰,雅州碉门宣抚使请复碉门城邑。 47十六年六月“诏发新附军五百人,蒙古军百人、汉军四百人戍碉门、鱼通、黎、雅。秋七月,以朵哥麻思地之算木多城为镇西府,敕军镇守” 48,元朝在吐蕃地方的军政建置达到一个高潮。佛教事务上,以至元十六年(1279)为例:六月甲辰,五台山作佛事;“秋七月癸酉,命散都修佛事十有五日;十二月丁酉,帝师亦怜(吉)[真]卒,敕诸国教师禅师百有八人,即大都万安寺设斋圆戒,赐衣”49。这种状况在客观上要求建立新的管理机构。第二,与第一点相关,由于总制院事务,尤其是俗世行政事务的增加,管理佛教的功能相对减弱了。设立都功德使司,即可起到补充作用。前文谈及总制院世俗院使的出现即与此相关。第三,与至元十七年(1280)设立都功德使司相关联的重要事件有三:其一,至元十六年(1279)帝师亦怜真的去世(一说在1282年),未来的合法继承者答耳麻八剌剌吉塔尚未即位,造成帝师之位的空缺。其时答耳麻八剌剌吉塔年仅11岁,除了名义上的宗教领袖之外,很难说能在宗教上(更不必说行政上)挑起重任,设立都功德使司即可在吐蕃政教事业中起到代理帝师职能的作用,以为皇帝的决策服务。其二,至元十七年(1280),总制院使桑哥带兵入藏,改革行政军事体制,突出了总制院的行政职能。这与“崇尚释教”、“因其俗而柔其人”的治蕃方针略有抵触,设立都功德使司,加强佛教的影响力,也不失为一种策略。其三,这一年(1280)11月22日,八思巴逝世于萨斯迦拉康喇让,作为一代宗师的八思巴之去世,对佛教在朝廷的地位自然会产生影响,都功德使司之设,有缓冲这种影响的作用。因此,1280年设立都功德使司,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