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总制院的职掌
据《元史·桑哥传》记:“总制院者,掌浮图氏之教,兼治吐蕃之事。”是知其主要职掌有二:
(1)掌浮图氏之教:蒙古统治者十分重视宗教的社会作用。在入主中原以前,即与内地的佛教禅僧发生联系,1214年,蒙古军攻陷宁远(今山西五寨北),禅僧海云即于稠人中亲面圣颜。1219年,成吉思汗在西域传诏,命海云(印简)及其师中观统汉地僧人,免其差发。141221年,搽里八派僧人在蒙古地区(hor yul)宣传佛教。15把通过西夏影响蒙古人佛教信仰的活动,变为直接与蒙古人的接触。汉藏僧人在蒙古地区的传教活动几乎是同步的,也同样受到蒙古统治者的欢迎。定宗二年(1247),贵由颁诏命海云统僧。宪宗元年(1251)“蒙哥皇帝即位,颁降恩诏,顾遇优渥,命师(海云——引者)复领天下僧事,蠲免差役,悉依旧制”16。与海云同时受到皇室重用的高僧,是迦湿弥罗的密宗大师那摩。17《元史》卷125《铁哥传》载:“铁哥,姓迦乃氏,……父斡脱赤与叔父那摩俱学浮屠氏。斡脱赤兄弟相谓曰:‘世道扰攘,吾国将亡,东北有天子气,盍往归之。’‘乃偕入见,太宗礼遇之,定宗师事那摩,……宪宗尊那摩为国师,授玉印,统天下释教。’”那摩与海云同时统领天下释教似有抵牾。野上俊静认为,海云所掌者为中原汉地佛教,而那摩则为最高僧官,统领整个大蒙古国的佛教。18这样,在八思巴之前已有一任国师,此人即是那摩。
1260年忽必烈即大汗位,封八思巴为国师,统天下教门。及1264年设释教总制院而领之以国师,已是顺理成章的事。总制院主要是通过其下辖的一整套僧政机构来实施统治的。这些机构有总统所、僧录司、总摄所、僧正司、都纲司等。19至元二十一年(1284)的《大都崇国寺圣旨碑》记总制院及下辖机构处理寺院纠纷事,文谓“皇帝圣旨里,帝师法旨里,宣授大都路僧录司承奉总统所札付该:二十五日,大殿内总制官桑哥相公对崇国讲主省会本所官正宗弘教大师,属蓟州的般若院,系二百三十七处数内回付到院子。见无主人,您总统每将那院子便分付与大都崇国寺家,教做下院者。奉此,总所合下,仰照验,依奉桑哥相公钧旨处分事理,将般若院交付崇国寺,永远为主施行。奉此,使司除已行下蓟州僧正司依上交付外,所有崇国寺收把执照,合行出给者……” 20桑哥此人,即应是时为总制院使的桑哥。在江南地区最有影响的则是设在杭州路(治今浙江杭州市)、归总制院管辖的江南(或江淮)释教总摄所。据《元史》记载,至元十四年二月丁亥,“诏以僧亢吉祥、怜真加加瓦并为江南总摄,掌释教,除僧租赋,禁扰寺宇者” 21。则总摄所在至元十四年(1277)之前业已建立,其时归总制院管辖。
(2)兼治吐蕃之事:1247年,阔端与萨班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会见之后,蒙古统治者命萨斯迦派首领为达鲁花赤,赐金、银符;各地官员处理政务应请示萨斯迦长官,不得自由行事。22这意味着萨斯迦首领即是大蒙古国在吐蕃的代理人,萨班及八思巴则无疑是当时乌思藏地方的两任达鲁花赤。八思巴在名分上是萨斯迦法统的继承人,又通晓吐蕃历史,知识渊博,具有良好素养,深得忽必烈欢心,初次相会即欲留侍左右,作为他的吐蕃地方政治与宗教事务顾问。23他又通过行政手段来加强八思巴在吐蕃地方宗教乃至政治上的影响。藏史中有关于忽必烈三次接受八思巴给予的萨斯迦派喜金刚灌顶之说。如《汉藏史集》谓“八思巴到了大都宫殿,为薛禅皇帝及皇后、皇子传授了三续大灌顶,受封为帝师。薛禅皇帝向他奉献了乌思藏十三万户及无以数计的灌顶之供养”。蒙古与萨斯迦结成所谓檀越关系,吐蕃地方纳入了忽必烈皇帝的统治之下。24忽必烈派大臣答失蛮到吐蕃建立驿站,加强对吐蕃地方的管理。它所反映的事实是:在萨班与阔端相继作古之后,忽必烈与八思巴如何确认并巩固吐蕃对中央政府的服从,以及吐蕃在元朝版图中的地位。忽必烈借助扶持佛教并提高八思巴的宗教地位来实施对吐蕃的统治,而八思巴则借助元世祖的威权以自重,并用以弘扬藏传佛教。中统元年,八思巴受封为国师,其宗教地位已无与伦比,其在忽必烈对吐蕃的施政方面的影响也有增无减。至元元年总制院建立,作为这一机构首领的八思巴返回萨斯迦,具体实施元朝在吐蕃的行政建设工作。25总制院对吐蕃的管辖,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八思巴在吐蕃的政务活动来体现的。
总制院最直接的行政职责是管理西蕃诸宣慰司的军民财谷。26当时,元代中央在吐蕃地区,即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dbus gtsang mngav ris skor gsum)、朵甘思(mdo khams)和脱思麻(mdo smad)置驿,用兵,设立行政机构,建立榷场,管理内地与吐蕃地方贸易,均有总制院参与。如总制院官员答失蛮之入藏置驿,总制院使桑哥之率兵入藏平叛等。27此外,总制院兼治吐蕃事务,自然对管区之官员有推荐或任免权,尤其是作为总制院的最高首领,八思巴对萨斯迦本钦的推荐与任免更显突出。藏史记释迦藏卜去世后,由任近侍公哥藏卜继任本钦,他修建了仁钦岗(rin chen sgang)、拉康喇让,完成拉康的围墙。以后,公哥藏卜将本钦之职依次交给尚尊、秋波刚噶瓦(phyug po sgang dkar ba)、赏辇等,他们由喇嘛(八思巴)的推荐担任本钦。又因上师不喜欢公哥藏卜,由薛禅皇帝下令将其处死。28由于总制院存在时间较短,史书对它记载也稀少,然此后的宣政院即为其直接沿袭,所设机构及其在吐蕃政治事务中的作用,也当一脉相承,可相互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