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者及其所有物(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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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哲学基础是极端的主观唯心论和唯我论;该书的核心则是从个人——“自我”、“唯一者”出发的,要求绝对自由的极端利己主义。他认为在“唯一者”之外的任何事物都是非现实的、虚幻的。而唯一者的行为准则就是利己主义,“他向来就是抛却除自己之外的一切,因为他估价、评价任何东西都不会大于、高于其自身,简言之,因为他从自身出发并‘返回自身’。”

全书共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标题是“人”,施蒂纳说明所有意识、宗教、道德、法律、真理、国家、社会、人民、民族、祖国、人类以至世界本身都是旨在通过各种非个人的普遍的东西来奴役个人,都是“否定你自己”的,由此说明世界上的任何事物本身都是利己主义的,因而“唯一者”当然也是利己主义的。第二部分标题是“我”,指出了自我彻底解放的道路,即“回到你自己那里去”的道路。他主张自我的解放不能依靠在自我之外的什么永恒的观念或原则来实现,而只有靠使自我君临这些观念或原则之上来达到。显而易见,这种立论结构是模仿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一书的。《基督教的本质》就分成“宗教之真正的,即本身的本质”和“宗教之不真的(或神学的)本质”两大部分来分别论述神和人的。

与其他青年黑格尔分子一样,施蒂纳深受费尔巴哈的影响,特别是他对宗教的批判。这一点充分表现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一书中。同时,费尔巴哈又是该书批判的一个主要目标。这是因为,施蒂纳的“抛却自己之外的一切”的主张是与费尔巴哈崇拜作为类的存在物的人的观点针锋相对的。施蒂纳也拾起了反宗教的旗帜,然而他是怎样批判宗教的呢?

这里就以他批判费尔巴哈为例作一简单说明。施蒂纳宣称,“我是高于一切的”,而费尔巴哈主张个人“不能超越他的类的法则和绝对的本质规定” [4] ,故而对于施蒂纳来说,基督教中的神或费尔巴哈所说的人就都是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同样的东西。施蒂纳认为,费尔巴哈所做的,充其量不过是把最高本质由“神”变为“人”。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宗教只不过是基督教的最后变形而已。“对人的敬畏就仅仅是对神的敬畏的一种变化了的形态”(参见本书)。施蒂纳直截了当地道出了他的依据:“宗教与道德都涉及一个最高本质,至于它究竟是超人的还是人的本质,这对于我来说就是无所谓的了,因为在任何情况下它都是高于我的一个本质,同样是一个超出我自身的东西。”(参见本书)施蒂纳还进一步指出,费尔巴哈的人的宗教是比神的宗教更糟糕的东西:“费尔巴哈认为,如果他把神的东西人化了,他就找到了真理。不,如果说神折磨了我们,那么,‘人’就能更加残酷地压榨我们。”(参见本书)这就是施蒂纳在该书中使用的一种典型手法:超出我自身的东西即是神圣的东西,使神圣的东西凌驾在我个人之上即是幽灵、怪想、固定观念,即是宗教,而宗教则是要加以摧毁的。犹如基督教把神看作最高存在就是一种迷信那样,政治自由主义、共产主义、人道自由主义分别把国家、社会、人看作最高存在同样是一种迷信、一种宗教观点。黑格尔把世界精神看作最高存在是迷信,连布·鲍威尔把自我意识看作最高存在也是一种迷信的表现。

当然,施蒂纳在作这样的论述过程中,一开始还借助于儿童、青年和成人所谓现实主义、理想主义和利己主义的三阶段式的发展,以及按这一模式套用于论述人类的历史(古代人、近代人、自由者),说明唯一者如何把世界据为己有,把世界变成他的所有物;说明利己主义和利己主义者的结合是个人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诸如儿童与事物打交道,未能摆脱事物,他们的思想只是针对一种事物所产生的思想——与某个事物相联系的思想。青年与纯粹思想(不与任何事物相联系的思想称之为纯粹思想或纯思想)打交道,但未能摆脱思想。成人随心所欲地处理事物和思想,并将他的个人利益置于一切之上。又如古代是从属于事物的时代,带有黑人性质;近代是附属于思想的时代、基督教时代,带有蒙古人性质;未来则是我,“唯一者”成为既是事物世界的所有者,又是精神世界的所有者,成为利己主义者联合的时代。

施蒂纳对国家的看法则是上述观点在这方面的延伸和运用。“国家总是把限制个人、束缚个人和使其服从、使个人臣服于任何一种普遍的东西作为它的目标。”(参见本书)因而,个人与国家是不共戴天的敌人,施蒂纳认为,国家与社会是无法改造的,因而只能消灭国家与社会,使国家变为我的所有物和创造物,代之以利己主义者的联合。而要做到这一切,利己主义者的个人就必须以力量为后盾,以权力为后盾。利己主义者要成为全能的自我、强者。“你有权力成为什么,对此你也就拥有权利。”(参见本书)谁有权力,他就“站在法律之上”(参见本书)。利己主义者是不讲道德,不受任何束缚的。他不要任何服从,否定一切权威。“什么对我来说是正当的,那么它就是正当的。……而如若某物对于整个世界来说是不正当的,对我来说却可能是正当的,这就叫做我喜好某物,而根本不管整个世界。”(参见本书)据说,“利己主义者的联合”是建立在一种爱的原则之上,即建立在一种利己主义的爱——我的爱这一原则之上。联合是我自己的创造物,进出随我所愿。我是唯一能使自己参加联合的人。联合的目标不是革命,而是反抗,不是创立新制度,而是设定自我。然而这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作为无政府主义者的“唯一者”,他们唯一到这种程度,以至于在他们中间找不到两个可以和睦相处的人。 [5] 施蒂纳的利己主义者的联合,纯粹是子虚乌有的东西。这只不过表达了“那些想变成真正资产者的现代德国小资产者的期望”。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