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论作伪与掩饰
掩饰不过是策略或智谋中较弱的一种,因为要知道何时当说真话,何时当行真事需要强壮的脑筋和心胸也。因此政治家之中较弱的一流方是善于掩饰者 [87] 。
泰西塔斯 [88] 说:“里维亚 [89] 同她丈夫底智略和她儿子底虚伪都很融洽” [90] 就是说奥古斯塔斯有智略而泰比瑞阿斯善掩饰的意思。又当缪西阿奴斯 [91] 劝外斯帕显举兵攻委泰立阿斯 [92] 的时候,他说:“我们现在起事,所与为敌者既不是奥古斯塔斯底洞察的判断力,也不是泰比瑞阿斯的极端审慎或隐秘”这些特质——权谋或策略与掩饰或隐秘——确是不同的习惯与能力,并且是应当辨别的。因为假如一个人有那种明察的能力,能够看得出某事应当公开,某事应当隐秘,某事应当在半明半暗之中微露,并且看得出这事的或隐或显应当是对何人,在何时(这些正即是泰西塔斯所谓的治国与处世的要术),那么在他这样的一个人,一种掩饰的习惯是一种阻挠,一个弱点。但是假如一个人达不到那种明察的能力,那么他就不得不常趋隐秘,并且为一个掩饰者了。因为一个人在不能随机应变有所选择的时候,自以取那一般地最安全最谨慎的途径为佳;就好像目力不济的人走路是轻而且慢一样。无疑地,从来最有能力的人都是有坦白直爽的行为,信实不欺的名誉的;可是他们是像训练得很好的马一样,因为他们极能懂得何时当止,何时当转,并且在他们以为某事真需要掩饰的时候,如果他们果然掩饰了,以往流传各处的关于他们底信实和正直坦白的见解也使他们差不多不至为人所疑的。
这种自我底掩藏有三等。第一是隐秘、缄默和守秘密;就是一个人不让别人有机会看出或推测出他底为人。第二是掩饰,是消极的;就是一个人故意露出迹象端倪,教别人错认他底真正为人,以真为假。第三是作伪,是积极的,就是一个人有意并且显著地装出他实际非是的那种为人来。
讲起这第一件事——隐秘——来,这真是一位听人忏悔者底德能。隐秘的人确实常是听得到许多的忏悔的。因为谁肯向一个喋喋多言的人自白呢?但是假如一个人被人认为隐秘,这就会招致他人底自白的;就好像密闭的空气会吸摄空旷的空气一样;又在忏悔中的暴露既不是为任何实际用处而是为一个人心里痛快的,如斯,隐秘的人乃能得知许多的事;盖人多乐于宣泄心事而不乐于增加心事也。简言之,隐秘直似有接受秘事之权也。再者(说真的),裸露——精神的与肉体的,——均是不美的;一个人底举止与行为若不完全暴露,便增加尊严不少。至于多言饶舌之人多虚妄而且轻信。盖言其所知之人,也会言其所不知也。因此,“隐秘底习惯是于处世及修身,两俱有益的”。这句话竟可作为定律。在这一方面,一个人底面容最好能让他底舌头自由说话。因为一个人底自我可由其面上的症状而看出者,乃是一个大弱点,大泄漏;这弱点和泄漏有多大,由人面之受人注意与信任胜过言语若干倍而可见也。
说到第二种,那就是掩饰;掩饰常常是必然的,不得不与隐秘俱来的;所以一个人若要隐秘,他就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作一个掩饰者。因为一般的人都是狡黠得断不能允许一个人在坦白与掩饰之间保持一种中立的态度,并且实际隐秘而表面上不偏向任何一方的。这样的一个人,人们一定会用问题包围他,设法引诱他,并且探出他底口气。所以除非他有一种一概不理的沉默,他就不免要显露他是倾向何方的;或者即令他自己无表示,那些人也会由他的沉默中推测出来,犹如他自己说了一样。至于模棱两可,含糊其辞的话,那是不能持久的。所以没有人能够隐秘,除非他给自己留一点掩饰底余地;掩饰可说仅仅是隐秘底裙或裳 [93] 。
但是说到第三等,那就是作伪或冒充。那我认为,除非在重大与稀有的事件之中,是罪过多于智谋的。因此,一种普遍的作伪底习惯(那就是这最后的一等)是一种恶德。其起因或由于天性的喜伪或多畏,或由于一种有重大缺陷的心智。这种缺陷因为一个人不得不设法掩盖,遂使他在别的方面也作伪,以免有荒疏之虞也。
作伪与掩饰底大益有三。第一是使反对者不疑而我可以出其不意。因为一个人底意向若是公开那就等于一声唤起一切敌人的警报。第二是为一己留一个安全的退步。因为一个人要是明说要如何如何,因而束缚了自己,那么他就只有干到底,或者被人打倒之一途了。第三是可以有较好的机会来看破别人的心思。因为对一个暴露自己的人,别人是不会公开反对他的;他们将干脆让他继续说下去而把他们自己言论底自由变为思想底自由 [94] 。因此西班牙人有句成语:“撒一个谎以便发现一件真事。”这是一句很好、很精明的成语。这话底意思犹云。除了作伪并无发现真情之术也。持平言之,作伪与掩饰也有三种害处。第一,作伪与掩饰平常总带着一种畏怯的模样。这种恐惧底态度在任何事件之中,都不免有阻挠直达目的之处,第二,作伪与虚饰使得许多人心中迷惘,莫名其妙,而这般人与那个作伪掩饰的人在相反的情形下 [95] 也许会合作的;作伪与掩饰使人独自跋涉,去达到他自己底目的。第三种而且是最大的害处,就是作伪与掩饰剥夺一个人做事底主要工具——信与任。最好的结合是有坦白之名,隐秘之习,掩饰之适当应用;并且有作伪底能力,假如没有别的办法。
[1] 作者之意若曰:作伪乃真正策略之薄弱的替代品,唯缺乏才能与决断之人始常用之。
[4] 在培根名作《广学论》(The Advancement of Learning)卷2,第23、36章中关于深沉之作伪有如下之论调:
“泰西塔斯对此种作伪似乎有如下之判断。他以为这种作伪和真正的策略比较起来是低劣的;所以他以奥古斯塔斯为有真的策略,而泰比瑞亚斯为有作伪的才能。当他论及里维亚的时候,他说:‘她一身兼有她丈夫(奥古斯塔斯)底智谋和她底儿子(泰比瑞亚斯)底作伪’”。
在本章中培根又指明作伪之人必常失败之故,盖凡人之意向与行为若不使他人明了,则虽其人之朋友,亦无法助之也。
[5] Mucianus, Licinius Crassus,罗马名将及著作家,一世纪时人。
[6] Vitellius,生于公元15年。于68年即罗马皇帝位,饕餮无道,在位仅8月余,为外斯帕显所败。被杀。
[7] 意谓掩饰乃随隐秘俱来而不可少者也。
[8] 意谓“他们将不公开批评而在心中反对也”。
[9] “在相反的情形下”——“假若这作伪虚饰的人能与之开诚布公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