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规范(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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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物理的和形而上学的超感觉性

在分析了法的观念,并得到法在科学含义上的定义后,比较详细地讨论一下我们的结论及其对我们生活理论的应用,即使以重复为代价,也可能是妥当的。我们从感官直接地或以存储的感官印记的形式提供的素材中引出概念。我们就这些概念推理,努力弄清它们的关系,用我们命名为科学定律的简洁陈述或公式表达它们的序列。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常常把感觉印象的素材分解为本身不能够形成不同的感觉印象的要素;我们达到不能够用感官直接证实的概念;也就是说,我们永远不能够,或者至少我们在目前不能够断言,这些要素具有客观实在性。这样一来,物理学家把我们命名为物质的实物的感觉印象群还原为分子原子要素,讨论这些要素的运动,可是它们从来没有、也许永远也不能够变成直接的感觉印象。物理学家从未看见或感觉到单个的原子。原子和分子是理智的概念,物理学家以此分类现象,阐述它们的序列之间的关系。因此,从某种立场来看,物理学家的这些概念是超感觉的,也就是说,它们在目前没有表象直觉的感觉印象;但是读者必须细致小心,不要把这类超感觉性与形而上学家的超感觉性混为一谈。物理学家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中的一种或另一种看待原子:或者原子是实在的,即能够是直接的感觉印象,要不原子是理想的,即是我们藉以能够系统阐述自然定律的纯粹心理的概念。 [17] 它或者是人的感知官能的产物,或者是人的反映官能或推理官能的产物。它可以从后者行进到前者,从理想的阶段行进到实在的阶段;但是它还没有如此,它依然只不过是分类感觉印象的概念基础,它没有现实性。另一方面,形而上学家断言不受人的知觉官能或反映官能制约的超感觉的东西的存在。他的超感觉的东西不能立刻成为感觉印象,可是却具有与人的想象无关的实在的存在。毋需赘言,这样的存在包含着未受检验的和不可证明的教条。然而,在物理学家的超感觉的东西和形而上学家的超感觉的东西之间的巨大鸿沟往往被忽略了,我们被告知,讨论像分子和原子这样的“物自体”是合乎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