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原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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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那最初仅仅自在地自由的意志是直接的自然的意志。规定它自身的概念在意志内部所设定的那差别的种种规定,在直接意志中表现为直接现存的内容。这些就是冲动、情欲、倾向,意志通过它们显得自己是被自然所规定的。这一内容连同它的被发展了的各种规定,都源出于意志的合理性,从而是自在地合乎理性的。但由于它采取这样一种直接性的形式而出现,所以它还没有取得合理性的形式。这一内容对我说来固然一般地是我的东西,但是这个形式同那个内容依然是彼此脱离的;由此可见,这种意志依然是在自身中有限的意志。

附释 经验心理学把这些冲动,倾向以及建立在它们之上的需要,按照它在经验中所见到的或它认为见到的那个样子,予以讲解描述,并企图按照通常方式把这些现成的素材加以分类。这种冲动的客观的东西是什么;这种客观的东西如果除去它作为冲动所具有的不合理性的形式,在它的真理中是怎样存在的,以及在它的实存中是采取什么形态的,——关于这些,下面再谈 [16]

补充冲动和自由) 动物也有冲动、情欲、倾向,但动物没有意志;如果没有外在的东西阻止它,它只有听命于冲动。唯有人作为全无规定的东西,才是凌驾于冲动之上的,并且还能把它规定和设定为他自己的东西。冲动是一种自然的东西,但是我把它设定在这个自我中,这件事却依赖于我的意志。因此,我的意志就不能以冲动是一种自然的东西为借口来替自己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