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纸醉
张杨谢过老头,循着地址找到一间工坊,红色的砖墙,透过木头窗棂看到工作台和熔炉里闷烧的炭火。
工坊老板是个筋肉发达的黑人,粗壮有力的胳膊线条感十足,赤着上身,胸肌惊人。他正埋头打铁,每次摆动锤子时手臂的筋肉都会一张一缩,充满力量。身边一个小女孩在“爸爸”、“爸爸”的嚷嚷着,还给他捧过来一杯茶水。稚嫩的童音和铁砧砸落的叮当声交替响起,构成一曲动人的音乐。
用毛巾擦了汗,黑人咕嘟嘟喝一大口茶水,眨眨眼睛,问明张杨来意,开口道:“一块蝎壳十钻,三十块就是三百钻,尾针每根一钻,这东西做暗器用的,需求量不高,蝎壳倒是抢手货。”
“这些蝎壳是用来做甲胄的吗?”张杨问了一句。
“三具蝎壳可以做一身蝎甲,你要的话我给你做一套,工钱二十钻。”黑人唾了一口,抄起工作台上的通红铁矛浸入冰水里,嗤的一声,水汽翻腾起来。
小女孩好奇的瞪大了眼睛看着水汽,嘴里惊呼不止。
张杨欣然接受,折合五张蝎壳换一具蝎甲,价格很合理,剩下的卖钱共有二百八十钻,加上巴科的遗产,一共五百钻进了兜里。
出了工坊的时候,他已经一身蝎甲了。
甲壳轻薄,几乎没有重量,大块蝎壳之间用坚固的皮绳固定,当然也是结实的恶魔之皮。黑人铁匠量体裁衣,十分合身。至于防御力方面,三星级别的割裂都没法击穿,他还是很放心的,仔细算了算,自己一天下来,坐骑和甲胄全有了,可谓鸟枪换炮。
忙碌了一天,张杨看着天色渐暗,也有些疲惫,肚子里饥饿,他在街头闲逛,准备找个餐厅吃一顿。
走过几条寂静灰暗的马路,从小窗户倒出的泔水味道刺鼻,不知道走过了多少条街,直到听见喧闹的声音,张杨才循着来到一处五光十色的街道,霓虹灯在耀眼的闪动,一辆漆白镶金的马车从他身边飞驰过去,车上坐着的金发年轻人搂着一个穿着鼻环的少女,大声尖叫着,肆意妄为。
张杨不以为意,踱步走到一座巨大拱门前面。
“风流牧女娱乐场。”他呆呆的仰起头,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出眼前门楣上用彩灯拼出的字。这扇门大得如同巨兽的嘴,里面黑洞洞的,有一层向上的楼梯通往内部,给他一种会吞噬一切的错觉,确实有一些人被吞噬进去了,他看到许多年轻男女互相搂抱着、嬉笑着往里面走。
“小伙子,你需要票吗?”门口的服务生热情的提醒他。
“这里是?”
“吃饭的地方,还可以喝两杯淡啤酒。”
“还不错!”
张杨付出十钻,买了入场的门票,不过他有些奇怪,为什么进餐厅还要付门票钱?
进入灯影闪烁的巨大拱门,里面是一座环形的剧院,厚重的红色幕布合拢,灯光也没有打开,显然还没有开演。张杨想了想,或许可以看一出戏剧然后再离开,毕竟要值回票钱,他很喜欢看悲剧,结局往往让他感到很纠结,但他喜欢纠结。
剧场边上有卖意面和炸鸡的餐厅,价钱便宜,两钻就能吃得很饱了,拎着贮啤酒的冰桶,张杨找到自己的座位。
他很喜欢这种爆米花的奶油味和女人身上甜香混合的气味,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前面几个年轻女人在朝他抛媚眼,一个有着瀑布般的黑发少女甚至款款的走过来,同样黑色的连衣裙开着V字型的低胸,白花花的胸和纯黑的丝料界限分明。
“不请我喝一杯吗?”女孩用动人的声音问他,带着蕾丝长手套的纤指抚过自己的朱唇。
张杨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把自己的眼神从对方深深的沟壑里拔出来,忽然鼻子一热,摸了摸竟然满手是血!
“哈哈哈哈!”女孩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好可爱啊!”
她抱住张杨,奖赏般的吻了他一口,然后娉娉婷婷的走回自己的女伴身边,和她们叽叽喳喳的讨论起来,不时瞟一眼手足无措的少年。
张杨深吸了一口气,意识有些模糊,城市的气息让他仿佛回到了繁华的王都。在罗兰王立学院学习的几年历历在目,日子是那么的安宁平静,自己甚至一度以为毕业之后可以在军中谋一份职业,博一份封妻荫子,老了之后有自己的庄园,养一只肥胖的猫,儿孙绕膝,闲暇时和老友一同喝酒畅谈,可世事无常,由不得他选择,现在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里成为一名喋血悍匪,否则就会因为不容于黑暗世界而消亡,成为失败者的一员。
想到这些,他的眼神坚定起来,周围鬼怪般的光影和喧闹也没法侵入他的意识,他开始安静的等待幕布拉开的一刻。
终于猩红色的幕布缓缓分开,剧院里的嘈杂声顿敛,一些情侣还在自顾自的窃窃私语,不过都压低了声音,在黑暗里互相摩擦着身体,眼神里满是暧昧。
“下面请大家欣赏,由戏剧大师博纳瓦撰写的巨作:《刺王》!”一个白面具上插着染红的鸵鸟毛,身穿黑色燕尾服和锃亮漆皮鞋的人站在舞台中央大声宣布,紧接着鞠了一躬,向后隐入黑暗。
跌宕起伏的剧情立刻抓住了张杨的心,舞台剧讲述了一位绝世刺客在重重深宫之中刺杀君王的故事。君王权倾天下,却在方寸之间被人拿捏性命,他为了活命不择手段,甚至举起襁褓里的亲生儿子抵挡。在面对无辜婴孩的时候,绝世刺客有了一丝迟疑,也因此让君王逃脱。最后那名刺客被十几把铁矛贯穿身体,死后驻剑怒目而视,始终不倒!
君王的伪善无情,刺客的悲壮勇烈演绎得淋漓尽致。
张杨喝了两瓶淡啤酒,觉得脑袋有点昏昏沉沉的,他以前从没试过这种麦香味的酒精饮料,没想到如此温润易醉。待挪动脚步走出剧院,身边人群散去,他倚着墙边休息,脑海里仍在回味剧情。
一人一剑,抱着必死的决定杀入必死之境,可终究没有伤害那个婴儿,实在是吾辈之楷模,可惜过于悲壮,使人感伤落泪。仁义而勇猛,牺牲又不畏死,这样的人才配成为君王,可惜仗义每多屠狗辈,尸餐素位的人比比皆是。
嗟叹不已的时候,先前那个吻过他的女孩走到身边,用明亮的眼睛打量他。
张杨忽然觉得女孩的眼睛像星星一样闪亮,转头往天上看去,自然的星辰却被云层遮住了。女孩身材高挑,细巧的琼鼻和诱人朱唇构成的细微曲线使他心里如同爪挠,那股少女身上的氤氲香味更是让他醺醺欲醉。
“这里是哪儿?我迷路了。”张杨环顾四周,只看到一片灯影恍惚的街道,竟不知道自己从哪条路来的。
“跟我走,你就不会迷路了。”女孩温柔的牵起他的手,带着他一路向前。
不知走过了多少重叠的灯影,不知晃过多少喧闹的人群,头脑越发迷糊的张杨直觉脚步在拾级而上,走进一间屋子。他闷头坐在床边,已有了睡意,门吱呀一声合上,耳边传来衣服滑落的悉索声。
窗帘被拉了起来,外面的夜景就一点也看不到了,随即一只肤白如玉如脂的纤臂伸过来关了灯。张杨心里一阵惋惜,他还没来得及欣赏那些好看的枫叶墙纸。
扶着宿醉微痛的额头,张杨穿好衣服下楼,走到前台,胖老板正专心解决一块瘦肉三明治。
“那个女孩呢?就是穿着黑色连衣裙……”张杨急迫的比划双手问道。
“凌晨就离开了。”胖老板使劲咽下满满一口,打断他的话,又鄙夷的望了他一眼,心里却想这小子真是艳福不浅。
走出旅店,可是街道上哪里还有女孩的身影,张杨用力捶着自己的脑袋,可是连她的样貌都记不清楚了。
萍水相逢的终将失去,如同旅途中的一站,来了又走了,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只在心底留下一道无法磨灭的倩影。
张杨心里一阵怅然若失,但最终还是用意志定住心神,朝着辛迪加城外走去。
出城门的时候,一个马脸男人撞了他一下,等他转头看时,却再没见着,满腹心事的张杨也没当一回事,找到坐骑假眼,准备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