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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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篇

很难相信吧,身为一个黑人,我从来没偷过东西。从来没逃过税,也没出过老千。我不曾逃票混进电影院,也不曾忘记把多找的零钱还给那些对商业规矩和最低工资标准都无所谓的杂货店收银员。我不曾入室盗窃,也不曾抢过什么酒铺。不曾跑到人满为患的公交车或地铁上,坐在老弱病残专座,掏出硕大的那话儿,脸上带着变态又多少有点沮丧的表情打飞机。可此时此刻,我出现在美利坚合众国联邦最高法院洞穴般的法庭里,我的车非法且不乏讽刺意味地停在了宪法大道上,我的手被铐在背后,我保持沉默的权利早就被放弃,跟我说再见了,我坐在有着厚厚衬垫的座椅上,它就跟这个国家一样,并不像看上去那么舒服。

我是被一个装腔作势的信封传唤来的,上面盖着“重要!”字样的印章,每个字母都大大的,用的是“赌金独得”的那种红色,我从抵达这个城市开始,就一直坐立难安。

“尊敬的先生”,信是这样开头的。

“恭喜,您或已成为赢家!您的案子从数百宗上诉案中被选出,将在美利坚合众国最高法院接受审理。荣幸之至!强烈建议您至少在开庭时间两个小时前到达,开庭时间定于公元……年3月19日上午10:00。”这封信在结尾提示了从机场、火车站和95号州际公路到达最高法院的路线,还附了一大堆景点、餐厅和宾馆之类的优惠券。没有签名。落款就写着—

此致

敬礼

美利坚合众国人民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拥有宽阔的街道、错综复杂的环岛、大理石雕塑、多立克圆柱、巨型穹顶,它本应给人古罗马的感觉。(如果古罗马的大街上到处是无家可归的黑人、搜爆犬、观光公交车还有樱花的话。)昨天下午,我像是某个从洛杉矶丛林最幽暗的角落趿着凉鞋走出来的埃塞俄比亚人,冒险离开了酒店,加入了蓝牛仔乡巴佬的朝圣之旅,在帝国的一座座历史地标前缓慢且充满爱国热情地招摇而过。我满怀敬畏地凝望林肯纪念堂。如果这位“诚实的亚伯”能够重回人世,设法直起他总统宝座上那副二十三英尺四英寸高的瘦削身躯,他会说些什么呢?他会做些什么呢?他会大跳霹雳舞吗?他会玩路边扔硬币的游戏吗?他会看报纸,发现他所拯救的那个联邦现在成了一个功能失调、富豪掌控的国家,发现他所解放的人民现在屈膝成了节奏、说唱和掠夺性贷款的奴隶,发现他的才艺如今更适合在篮球场上而不是在白宫里展示吗?在球场上,他会在快攻中抢到球,急停躲过大胡子的三分球投手,保持住姿势,球入网的时候还要骂骂咧咧。伟大的奴隶解放者,你不能阻止他,你只能试着控制他。

并不意外,在五角大楼,你除了启动一场战争之外,完全无事可做。它甚至不允许游客以它为背景来张“到此一游”的照片。因此,当穿着水手服的海军老兵一家四代将一台一次性照相机用力塞到我手里,让我隔着一段距离跟随他们,然后在他们突然面向镜头,又是敬礼又是亮出世界和平的手势那一瞬间偷偷给他们拍合影时,能借此机会为国效力真是让我开心。在国家广场,那儿正上演着一出针对华盛顿的单人示威行动。一个孤军奋战的白人男孩躺在草坪上,处心积虑摆出一个恶搞的姿势,让远处的华盛顿纪念碑看上去像是一个巨大、尖耸而挺拔的白人勃起,从他门襟大开的裤子里冒出来。他跟碰巧路过的人开玩笑,还冲人家的手机镜头摆笑脸,轻抚他那错位摄影中的异常勃起。

在动物园,我站在灵长类动物的笼子前,听到一个女人惊呼,那只四百磅重的大猩猩骑在一截橡木上,警觉地监视着笼子里的其他同类,看上去多么“有总统范儿”。她的男友用手指敲敲信息牌,指出这只“有总统范儿”的银背大猩猩的名字恰好就叫贝拉克,那个女人更是放声大笑,直到她看见我—这个屋檐下另一只四百磅重的大猩猩,正往嘴里塞着最后一口大冰棒或金吉达大香蕉。这时她表情尴尬,大声道歉说她只是一时口无遮拦而我又偏巧长成这样。“我有几个最好的朋友就是猴子。”她脱口而出。这次轮到我笑了。我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这座城市整个就是一根容易说漏嘴讲错话的舌头,是为美国的功绩与罪行树起的混凝土老二。奴隶制?天命论?《拉文与雪莉》?在德国试图将全欧洲的犹太人斩尽杀绝时悠闲地袖手旁观?为什么非洲艺术博物馆、大屠杀博物馆、美国印第安人博物馆和美国妇女艺术博物馆是我最好的几个朋友?而且,我想让你知道,我的外甥女嫁给了一只红毛猩猩。

只需来趟穿越乔治城和唐人街的一日游,一次路过白宫、菲尼克斯宫、布莱尔宫和当地嗑药宫的漫步,就能把这事儿搞得非常清楚。不管是在古罗马还是当代美国,你要么是公民要么是奴隶,要么是狮子要么是犹太人,[1]要么有罪要么无辜,要么舒服要么不爽。在这儿,在美利坚合众国最高法院,戴着手铐,坐在这个滑溜溜的皮衬垫座椅上,避免我的屁股耻辱地摔到该死的地板上的唯一办法,就是使劲往后靠,直至我倾斜到某个角度,姿势不像在羁留室里那么满不在乎,但肯定达到了藐视法庭的程度。

法院工作人员们带着一串像雪橇铃铛一样叮当响的钥匙走了进来,如同一队拖着车厢的克莱兹代尔马,留着侧剃渐层发型,两两并行,由上帝之爱和国家共同驾驭。走在前头的一个骄傲的矮胖女人,胸前抱着和鲜艳的饰带一样五颜六色的传票,拍了拍我的椅背。她让我坐直,但我乃传说中的不服从的公民,挑衅地把身子更使劲地往后仰,结果一下子摔在地上,来了个笨拙的非暴力抵抗的大屁股蹲儿。她在我面前晃着一把手铐钥匙,用一只胖胖的没什么汗毛的手臂把我拉起来,再把椅子推到桌下,我甚至都能从散发着柠檬味儿的桃花心木抛光桌面看到我西装领带的倒影。我以前从没穿过西装,那个卖给我西装的人跟我说,“你会喜欢自己这副样子的,我担保!”可映在桌子上盯着我看的那张脸,看上去像是任何一个发型为玉米辫、脏辫、秃头或爆炸头的西装革履的黑人,你叫不出他的名字,也看不出他的脸长得像谁—他看上去像一个罪犯。

“你打扮得很棒的时候,你感觉也会很棒。”那个卖西装的家伙对我信誓旦旦,打了包票。所以,等我回家后,我一定会把那一百二十九美元要回来,因为我可不喜欢我现在这副样子、这种感觉。我感觉自己就像这套西装—廉价,扎人,而且已经脱线了。

大多数时候,警察认为民众对他们应该心存感激。不管他们是给你指了去邮局的路,还是在警车后排座位上打你的屁股。具体到我的情况,就是给我解开手铐,把大麻烟和嗑药工具还给我,并向我提供最高法院传统的鹅毛笔。但这位女士打从和她的同事们今天一早在最高法院自负不凡的第四十四级台阶顶上遇到我的时候开始,就一直面带同情。在铭刻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门楣下,他们肩并肩站着,眯眼望着朝阳,防风夹克上飘落着头屑一般的樱花,挡住我进法院大楼的路。我们都心知肚明,这幢大楼是个拙劣的伪装,是这个国家最后一刻毫无意义的权力秀。唯一不明白这个笑话的是可卡猎犬。那根可伸缩的拴绳在它身后飕飕作响,它向我一跃而起,兴奋地嗅我的鞋和我的裤腿,用它湿乎乎的流着鼻涕的鼻子蹭我的裤裆,然后又乖乖地在我身边坐下,尾巴骄傲地拍打着地面。指控我的罪名实在太严重了,要是因为我在联邦政府的不动产地盘上持有大麻而拘捕我,无异于指控希特勒形迹可疑地瞎晃悠,或者指控一个像英国石油公司这样五十年来不断炸毁炼油厂、排放有毒物质、进行虚假宣传的跨国企业乱丢垃圾。于是我在桃花心木桌上响亮地敲了两下,清了清我的烟管,擦了擦大麻脂,把它吹到地上,把自家种植的佳品塞进烟斗。然后,就像行刑队指挥官为犯人点燃最后一支香烟那样,女警察体贴地拿出她的比克打火机给我点上。我拒绝了蒙眼布,来了大麻吸食史上最荣耀的一口。打电话给所有那些支持种族定性的、反对堕胎的、焚烧国旗的、接受第五修正案的人吧,让他们要求重审,因为我在这个国家最高级别的法院里嗨高了。工作人员吃惊地望着我。我成了斯科普斯的猴子[2],重获新生的非裔美国法理学演进过程中丢失的那一环。我可以听到那只猎犬在过道里呜咽,爪子扒拉着门,而我冲屋顶的巨大饰带上的面孔喷出了一个原子弹蘑菇云大小的烟团。汉谟拉比、摩西、所罗门—这些由有纹理的西班牙大理石雕刻而成的民主和公平竞争之象征,穆罕默德、拿破仑、查理曼大帝,还有一个穿着宽袍、有点壮硕的古希腊男孩站在我的上方,向我投以冷酷的、审视的目光。我想知道他们对斯科茨伯勒男孩[3]和小阿尔·戈尔是不是也报以同样的蔑视。

只有孔子看起来比较冷静。他穿着运动型中式绸缎广袖长袍、功夫鞋,留着少林师傅的胡须。我把烟斗高高举过头顶,向他献上大麻—千里之行,始于一口……

“那套‘千里之行’的鬼话是老子说的。”他说。

“你们这些诗人哲学家的话,我听着都差不多。”我说。

在一长串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种族相关案件里,这是最新的一次旅程。我敢说宪法学者和文化古生物学家将会就我在历史时间轴上的位置展开争论。他们会用碳素测定我烟斗的年代,确定我是不是德雷德·斯科特[4]的直系后代,他是一个有色的大麻烦—身为一名生活在自由国度里的奴隶,对他的妻儿来说够爷们儿,爷们儿到有胆起诉主人以争取自由,但对宪法来说又不够爷们儿,因为在最高法院看来,他只不过是一份财产:一个“并不拥有白人必须予以尊重的任何权利”的黑色两脚兽。他们会仔细阅读案情摘要,翻查内战前的牛皮纸文书,试图断定这个案子的结果是确认还是推翻了普莱西诉弗格森案[5]。他们会仔细搜索种植园、公共住房项目、城郊地块上的都铎式平权运动宅邸,挖开后院的土,在变成化石的骰子和多米诺骨牌里找寻歧视的幽灵遗迹,将埋在成捆法律文书里石化了的权利和令状上的灰尘拭去,并宣布我是路德·“卢克·天行者”·坎贝尔这一脉络中“未被预见的嘻哈一代的先例”,是齿间漏风的说唱歌手,为自己派别的权利而战,戏仿那个白人多年来对待我们的方式。但如果我能坐在审判席的另一边,我会从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的手里抢过自来水笔,写下唯一的异议,明确指出:“任何一个以‘我好性感’作为主打调调的怪咖说唱歌手,都无权得到白人或者其他配得上翻毛皮彪马鞋的嘻哈迷的尊重。”

烟在我喉咙里灼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对空大喊,这是在大麻的力道和轻飘飘的宪法作用之下说出的证词。在跟我成长于其中的社区差不多的地方,那些现实贫乏但辞藻华丽的地方,死党们常说:宁被十二个人审,也不要六个人抬。这是一句箴言,一句常被重复的说唱歌词,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最后防线,表面上关乎对体制的信任,实际上则意味着先开枪,把你的信任交给公设辩护人,然后为你仍拥有健康而谢天谢地。我不具备那样的街头智慧,但据我所知,并不存在什么上诉法院的推论。我从没听到哪个街角小店里的流氓在吞下一口麦芽酒后说:“我宁可被九个人复审,也不想被一个人裁决。”人们为了实现铭刻于最高法院大楼门楣上那看似轻巧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奋斗甚至献身,但不管有罪无罪,多数违法者都没能走这么远。他们的上诉基本上限于一个母亲泪流满面地祈求上帝怜悯,或者祖母老房子的二次按揭这一类案子。而且,如果我相信这种口号,我必定会说我已获得的正义多于我应得的,但我不相信。如果人们需要用“劳动使人自由”[6]、“世界上最大的小城”或者“地球上最幸福的地方”这类话去装饰一座建筑、一片区域,这就是缺乏安全感的迹象,是对占用我们有限的时空给出的一个做作借口。去过内华达州的里诺吗?它是世界上最狗屎的小城。如果迪士尼乐园真是地球上最幸福的地方,那你要么对此保密,要么免费开放,而不是一张门票的价格相当于撒哈拉沙漠以南一个国土面积相当于底特律的非洲小国的人均年收入。

早先,我并不这么想。在成长过程中,我曾以为美国黑人的所有问题只需一句口号就能彻底解决。比如一句简洁有力的“自由,平等,博爱”[7],我们可以把它贴在嘎吱作响的铸铁大门上,绣在厨房壁挂和仪式彩旗上。它,就像非裔美国人的最佳民俗和发型,必须简洁但有内涵。要高贵,还得有点平等主义色彩。它是一张代表整个人种的名片,表面上看没有种族特征,但那些谙熟内情的人知道,它是非常、非常具有黑人特色的。我不知道小伙子们从哪儿冒出这样的想法,但当你的朋友无不对他们的父母直呼其名,你总还是有种哪里不对劲的感觉。而在这个歇斯底里、危机四伏的时代,破碎的黑人家庭能够围坐在壁炉边,凝望壁炉架,看着自己用刷爆了的信用卡从深夜电视购物节目里买到的手工精制的纪念盘套装或限量版金币,上面镌刻的文字鼓舞人心,令人欣慰,这难道不是很好了吗?

其他族群是有口号的。“不曾被征服,不会被征服”是契卡索民族的名片,虽然它不适用于赌场的游戏桌,或美国内战中与南方邦联的战斗。“真主至大。”[8]“没办法。”[9]“绝不重演。”“哈佛大学96级。”“保卫市民,服务市民。”[10]这些可不仅仅是问候语和陈词滥调。他们是重装上阵的代号。是加强我们生命力的语言之“气”,把我们和其他有同样想法、同样肤色、同样鞋履的人团结在一起。在地中海沿岸国家,他们怎么说来着?一样的面孔,一样的人种。[11]每个人种都有自己的口号。你不相信我说的话吗?你认识那个人力资源部的黑发小伙子吗?那个做事像白人,说话像白人,但就是看着不那么对劲的人?去找他。问他为什么墨西哥守门员那么野蛮,或者停在外面的墨西哥玉米卷饼车里卖的东西是不是真的可以安全食用。去吧,去问问他,戳戳他,摸一下他印地欧式平平的后脑勺,看他是不是会转过头说那句西班牙语宣言—“为了族裔,可以做一切!离开族裔,什么都不是!”

我十岁的时候,曾在被窝里熬过一个漫漫长夜,我抱着贪玩熊,它充满了像泡沫一样莫测的语感和布鲁姆式的教条主义,它是绒毛熊里的文学家,也是我最激烈的批评者。在人造丝蝙蝠洞霉味十足的黑暗中,它几乎不能动的黄色短粗胳膊奋力想抱紧手电筒,我们打算用八个以下的单词来拯救黑色人种。我拼尽全力用上了在家上学学到的拉丁语,终于憋出了一句口号,然后塞到它心形的塑料鼻子下面征求意见。我的第一次尝试:黑色美国:我来,我看见,我征服—炸鸡!贪玩熊失望地把耳朵翻下来,闭上硬硬的塑料眼睛。永远忠诚,永远时尚,它竖起了脖颈上的聚酯毛发。后来它开始生气地挠床垫,用黄色小胖腿站立起来,还亮出了尖牙和熊爪,我努力回想童子军手册的内容:在面对一个仗着偷喝了酒柜里的葡萄酒、拥有语言组织能力而暴怒的毛绒卡通熊时,应该怎么办。“如果你遇到一头生气的熊—保持镇静。用温柔的声音说话,站在原地,敞开思路,写下清楚、简单、鼓舞人心的拉丁语语句。”

同一个身体,同一种思想,同一颗心灵,同一份爱。

不错。这句话看起来很适合刻在车牌上。我能想象到它用手写体环刻在一枚种族战争荣誉奖章边缘作为装饰的样子。贪玩熊也不讨厌这句话,但从它那天晚上临睡前皱起小鼻子的样子,我能看出,它觉得我的这句口号暗含某种群体思维,黑人不是总抱怨被贴上毫无特点的标签吗?我并没有告诉它黑人的想法的确相似,这样会毁掉它的好梦。虽然大家不会承认,但每个黑人都觉得自己比其他任何一个黑人优秀。我从来没有收到全国有色人种促进会或城市联盟的反馈,所以这个黑人信条只存在于我的头脑里,迫不及待地要去服务一场运动、一个国家,以及一个品牌标志(毕竟,如今品牌就是一切)。

也许我们并不需要什么口号。“黑鬼,你是了解我的,我的口号是……”这话我已经听了多少次?如果我够聪明,我就会好好施展拉丁语。一个词十美元。如果来找我的不是我的街坊邻居,或者要我翻译“不要怪玩家,要怪就怪游戏”这句话,我得收十五美元。如果“一个人的身体就是他的神殿”此言不虚,我真可以大赚一笔。在大街上开一家小店面,身上有文身的顾客们排起长龙,他们把自己变成了跨教派的朝圣之地:古埃及十字架、古非洲的桑科法标志、耶稣受难十字架为争夺肚子上的地盘,与阿兹特克的太阳神以及大卫之星这一单星星系混战。汉字沿刮了汗毛的小腿和脊柱倾泻而下。他们以为那句话是中国人对已故至亲的呼唤,意思是“安息吧,比弗利奶奶”,实际上却是“没有小票!没有双边贸易协定!”。天哪,这可真是座金矿。哪怕跟香烟的价格一样高,顾客还是整宿络绎不绝。我可以坐在厚厚的树脂玻璃窗后,搞一个加油站售货员用的那种能滑动的金属钱箱。我会把抽屉拉出来,然后顾客像监狱里的犯人传递小纸条一样,偷偷地塞给我他们的动人言词。越是硬汉,笔迹越是工整。越是软心肠的女人,用词就越挑衅。“你是了解我的,”他们会说,“我的口号是……”然后把现金,还有用各种介质——从血到眼线笔——书写的莎士比亚名句、《疤面煞星》台词、《圣经》段落、校园警句和黑道格言放到抽屉里。不管这些话是写在一张揉成团的酒吧餐巾纸上,写在沾着烧烤酱汁和土豆沙拉的一次性纸盘上,还是写在一本从少管所的某次骚乱开始记的秘密日记(如果我告诉别人,我就玩完了)里小心撕下的一页纸上,我都会认真对待这工作,Ya estuvo[12](甭管这是什么意思)。因为对这些人来说,“嗯,如果你拿枪顶着我的脑袋……”可不是一种凭空假设,当有人用冰冷的金属枪口指着你文在太阳穴上的阴阳八卦符号,而你还能活下来发一番感叹,那你无须读《易经》就能感受宇宙平衡和腰间文身的力量。因为,除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的口号还能是什么呢?

生意没那么忙的时候,他们会带着我的作品过来给我看。在路灯下闪闪发光的古英语字母,它们正确的拼法和语序展现在他们的无袖背心和抹胸里汗津津的肌肉上。“废话少说,钱说了算。”间接宾语从句和直接宾语从句在他们的颈静脉上熠熠生辉。科学的文字,浪漫的语言,随着邻家女孩凹凸有致的曲线上下起伏,确有几分别致。“根茎要硬。”像胶带一样贴在他们前额上的不牢固的名词变格,可能是他们当中大多数人最接近成为白人、像白人那样被理解的地方。“要么装残废,要么进局子。”这是非本质的本质论。“入帮先递投名状,退帮唯有一死。”你在镜中看到你的口号,并加以思考,你心满意足。“任何不偏执的黑人都是疯子。”如果尤里乌斯·恺撒是黑人的话,他应该会这么说。“按你的年龄做事,而不是按你的鞋码。”如果日益信奉多元主义的美国决定请人拟一个新口号,我乐意效劳,因为我有比“合众为一”[13]更棒的主意。

“打盹就要落后。”

有人从我手里拿过了烟斗。“嗨,老兄。这玩意儿是不错。现在要开工啦,哥们儿。”汉普顿·菲斯克,我的律师兼老友,平静地把剩下的大麻烟吸完,然后把空气清新剂喷瓶里装的抗真菌喷雾喷了我一身。我太嗨了,说不出话来,所以我们用扬下巴、点头的方式打招呼,彼此会心一笑,因为我们都闻出了这熟悉的气味。热带微风—当年我们为了瞒住爸妈经常用的玩意儿,因为它闻起来像天使粉[14]。要是老妈回到家里,甩掉帆布鞋,闻到苹果肉桂或草莓奶油的清新香气,她会知道我们吸过,但是如果闻着像天使粉,那她就会把臭味儿怪到“瑞克叔叔之流”头上,她也有可能干脆啥也不说,她根本没精力去管她唯一的孩子有可能毒品上瘾的问题,她希望这事能不了了之。

在最高法院出庭辩论不属于汉普[15]的业务范围。他是一个老派的刑事辩护律师。如果你打他办公室的电话,你毫无疑问会听到“请不要挂机”的提示音。倒不是因为他特别忙,或者没有秘书接听,又或在你打电话的同时,碰巧有个笨蛋也在给他打电话,因为看见了他在公交车站座椅上登的广告,或他花钱找临时工在拘留室的金属镜子和警车后座的树脂玻璃上写的800号码[16](1—800—自由)。这是因为他喜欢听自己的电话留言提示音,那是关于他在法庭上所赢得的胜利和无效审判的长达十分钟的朗诵表演。

您已经接通了菲斯克集团的电话—每家律师事务所都可以列举他们的案件,但我们可以赢得案件。谋杀—无罪。醉驾—无罪。袭警—无罪。性侵—无罪。虐待儿童—无罪。虐待老人—无罪。盗窃—驳回。伪造—驳回。家庭暴力—驳回(超过一千宗)。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驳回。教唆未成年人参与毒品犯罪—驳回。绑架—驳回……

汉普明白,只有最绝望的被告人才有耐心一直坐在那儿听他啰里啰唆把洛杉矶县刑法典的几乎每条罪名,先用英语,再用西班牙语,继而用他加禄语罗列一遍,这些人正是他想要代理的人。全世界受苦的人,他这样称呼我们。这些穷到没钱付有线电视费、笨到不知这一长段中没一句要紧话的人。他喜欢这样说:“如果冉阿让找我做他的代理律师,那么《悲惨世界》就只有六页纸可写了。偷窃一块面包—驳回。”

我的罪名没有列在答录机里。地区法院传讯我时,法官在让我提出抗辩之前,念了一长串指控我的重罪。总之,如果进展顺利的话,从亵渎国土到合谋破坏,我的罪名无所不包。我站在法庭上,吓得目瞪口呆,试图弄清楚在“有罪”和“无罪”之间是否存在第三种状态。为什么我的选择只能必居其一?我想。为什么我不能“两者皆非”或“两者皆是”?

在犹豫了很长时间之后,我终于面向法官席说道:“大法官阁下,我以我是人抗辩。”为此,我得到法官一抹理解的窃笑以及一个藐视法庭的罪名,这立刻在汉普的争取下减为“服刑完毕”。然后他代表我作无罪抗辩,还半开玩笑地要求更换审判地,鉴于这些指控的严重性,他建议考虑在纽伦堡或者马萨诸塞州塞勒姆审判。汉普并没跟我说什么,但我猜,这个他先前以为无非是常见的内城黑人作怪的简单案子突然触动了他,而他第二天就申请将案件提交至联邦最高法院。

不过这都是旧事了。眼下,我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我在法律之绳的末端摇摇欲坠,被回忆和大麻搞得晕晕乎乎。我的嘴里干得冒烟,感觉就像我昨晚在圣莫尼卡码头狂饮又狂追墨西哥妞儿无果,之后醉醺醺地刚从7路公交车上醒来,往窗外一望,因大麻的副作用迟钝地意识到自己坐过了站,却也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为什么所有人都盯着自己看。就像法庭前排的那个女人,倚在木质护栏上,她的脸因愤怒而皱成一团,朝我这边竖起她细长、精心修过还做了美甲的两根中指。黑人女子的手都很美,随着每声“去你的”而向空中一戳,她那如可可油一般细腻的手变得越来越优雅。它们是诗人的手,是那种毛发自然生长、戴铜手镯、在哀歌里把万事万物比作爵士乐的教师诗人的手。生孩子像爵士乐。穆罕默德·阿里像爵士乐。费城像爵士乐。爵士乐像爵士乐。一切都像爵士乐,除了我。在她看来,我就像黑人音乐的盎格鲁—撒克逊混音版。我是黑皮肤的帕特·布恩,唱胖子多米诺《那不是很伤人吗?》的注水版。我是披头士弹出《一夜狂欢》开头那令人魂牵梦萦的一声和弦之后,每一个非朋克英式摇滚弹拨出的音符。但是,何不谈谈鲍比·考德威尔《你不会为爱做的事》、杰瑞·穆勒根、第三贝斯和詹尼斯·乔普林?我想冲她喊回去。埃里克·克莱普顿怎么样?不,我得把这句收回。去他的埃里克·克莱普顿。她的大胸冲在前,接着才是整个身子翻过护栏,她怒气冲冲地越过警察,向我扑过来。“你没看见这东西真是又长又软、又闪又贵吗?混蛋,你会待我如女王!”她的拙劣指控紧跟着话语而来。托尼·莫里森标志性的披肩飘动在她身后,就像条羊绒做的风筝尾巴。

现在她就在我面前,平静却语无伦次地唠叨着黑人的尊严、奴隶船、“五分之三妥协”、罗纳德·里根、人头税、华盛顿示威游行、后撤的四分卫之谜,甚至三K党披着白色战袍的马怎样也成了种族主义者,最重要的是,日益过剩的“年轻黑人青年”颇具可塑性的头脑必须受到怎样的保护。然后,瞧啊,那个双臂抱着老师臀部,脸埋在她大腿里的脑子进水的小男孩,他的头脑绝对需要一个保镖,或者至少需要做心理预防。这个男孩抬起头来呼吸,热切地看着我,希望我能解释他的老师为何那么恨我。他没有得到答案,于是又回到那温暖湿润的幸福之地,并不知道按照刻板印象,黑人男性不会到那下面去。我能跟他说什么呢?“你知道为什么在你玩《梯子和滑梯》游戏的时候,就快到终点了却掷了个六点,然后落在那个又长又确实很弯曲的红滑梯上,一举让你从第六十七格退回到第二十四格?”

“不知道,先生。”他会礼貌地回答。

“因为,”我会一边抚摸他圆头锤一样的脑袋一边说,“我就是那个长长的红滑梯。”

诗人老师狠狠扇了我一个耳光。我明白这是为什么。她就和这里的大多数人一样,想让我有负罪感。希望我表现出一些悔过之意,泪流满面,给国家省点钱,也能让她减少一些跟我同为黑人的难堪。我也同样等着那熟悉的、势不可挡的身为黑人的罪恶感让我跪倒在地。用毫无意义的陈词滥调将我打倒,直到我俯下身来向美国苦苦哀求,痛苦流涕地忏悔我对肤色和国家犯下的原罪,乞求我引以为傲的黑人历史能够原谅我。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有空调的嗡嗡响声,还有我吸了大麻后的快感,保安把她带回座位时,小男孩紧跟在后面,死死抓住她的披肩,我面颊上的那种刺痛,她希望永远留在我脸上的那种刺痛,已经消失了,我发现自己根本不能唤起一丁点罪恶的痛感。

这就是这事儿的恶心之处,我这辈子将第一次受审,却没有丝毫的罪恶感。那种无处不在的罪恶感,和快餐店的苹果派、监狱里的篮球赛一样黑的罪恶感,终于消失了。我感到自己几乎白到放下了种族羞耻的重担,那重担足以让一个戴眼镜的大学新生惧怕食堂里的“炸鸡星期五”。我就是学校在富丽堂皇的文献中高声宣扬的所谓“多样性”,但说到底又没提供足够多的经济资助,让我能在所有新生面前大嚼鸡腿里的脆骨。我不再属于那种集体罪恶感,那种不让第三提琴手、行政秘书、股票经纪、“并不那么惊艳但她是个黑美人”的选美冠军星期一早上出现在上班的地方,以防他们向每一个在场的白人混蛋开枪的罪恶感。这种罪恶感曾迫使我为每一次反弹传球失误,每一次政客接受联邦层面的调查,每一个瞪大眼睛、操拉斯特斯[17]腔的喜剧演员,还有1968年之后出品的每一部黑人电影小声说“我错了”。但我不再感到应对此负责了。我现在明白,黑人唯一不觉得有罪的时刻,就是我们的确犯了错的时刻,因为这让我们从“生为黑人”与“我本无辜”的认知不协调中解脱出来,反而将锒铛入狱的前景视为一种解脱。被称为黑鬼是一种解脱,给共和党投票是一种解脱,和白人通婚是一种解脱,尽管只是暂时的。

这种太舒服的感觉反而让我感到不舒服,我又做了最后一次与我的同类保持一致的尝试。我闭上眼睛,头倒在桌子上,将我的宽鼻子藏进臂弯。我聚精会神地呼吸,摒除一切私心杂念,在我偌大的黑人性白日梦知识库里挑选,直到翻出划痕累累的民权斗争影片档案。我小心翼翼地捏着它脆弱的边缘,把它从神圣的胶片盒里取出来,带它穿越精神链轮和心理大门,经过我脑子里那个偶尔灵光一闪、迸发些体面主意的灯泡。我打开投影仪。没有必要对焦。人类的大屠杀总是被以最高的清晰度拍摄和回忆。形象如水晶般清晰,永久地烙印在我们的记忆中和等离子电视的屏幕上。在那个没完没了的黑人历史月[18]的循环里,狗在狂吠,消防水龙头在喷射,血从痈中渗出,暗淡的血流过两美元理的发型,从闪着汗水和晚间新闻反光的脸上淌下来,正是这些十六毫米胶片记录下的画面形塑了我们的集体超我。但今天我只有延髓在工作,无法集中精神。我脑海里的影片开始跳跃,噼啪作响。声音被切掉了,在亚拉巴马州塞尔玛,示威者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接连倒下,仿佛基斯通的黑人同时踩到一块平权运动的香蕉皮,他们滑倒在街上,腿脚和梦想都四仰八叉,一片混乱。华盛顿的示威者成了民权的僵尸,十万强壮的僵尸梦游一般步伐一致地走进购物中心,把他们僵硬而充满渴求的手指伸向属于他们的那磅肉。领头的僵尸看上去精疲力竭,因为每次有人想要对黑人应不应该做什么、可不可以拥有什么发表高见时,他就要被人从死者中拉起来。他不知道麦克风已打开,用别人几乎听不见的声音承认,如果他以前在南方的种族隔离午餐柜台上尝过这冒充冰茶的无糖液体的话,他也许会叫停这一整套叫作民权的东西。在抵制、殴打和杀戮发生之前。他把一听健怡可口可乐放在讲台上。“可乐让人生更美好,”他说,“这是真材实料的好东西!”

我还是那样,毫无负罪感。如果我真的倒退了,拖了所有美国黑人的后腿,我才不在乎呢。黑人不再像以前那么怕狗,这成了民权运动带来的唯一看得见摸得着的福利,这难道是我的错吗?不,当然不是。

法警站起身,敲了一下她的法槌,念出最高法院的符咒:“尊敬的美利坚合众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各位大法官阁下。”

汉普顿扶我颤巍巍地站起来。在大法官们努力做出不偏不倚的姿态,顶着艾森豪威尔时代的发型,带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工作日态度面无表情地步入法庭时,我们跟其他在场的人一样,像出席内阁会议一般庄重地起立。身披黑色丝质法袍的黑人大法官不小心忘记摘掉他那价值五万美元的铂金劳力士,这时却不能表现出浮夸的做派,真是遗憾。我想,要是我有比时间老人更好的工作保障,[19]我也会扬扬得意。

肃静!肃静!肃静!

在这一刻,经过五年没完没了的判决、推翻原判、上诉、延期和审前听证,我甚至都搞不清自己到底是原告还是被告了。我只知道那个佩戴着后种族计时器的、哭丧着脸的大法官一直死死盯住我。他亮晶晶的眼珠子透着严惩不贷的眼神,一眨不眨,他很生气我搞砸了他政治上的权宜之计。我让他很窘迫,他像一个初次去城市动物园的小孩子,失望地经过一个又一个看上去空空如也的爬行动物的笼子,终于在某个馆停下来,大声叫道:“他在那儿!”

他在那儿,藏在灌木丛后面的非洲变色龙。他黏糊糊的四肢平静而呆滞地紧扒住司法的树枝,默不作声地啃咬着不公平的叶子。“眼不见,心不念”是黑人劳动者的口号,但现在整个国家都看见他了,我们集体把鼻子贴在玻璃上,惊叹于他竟然能在美国国旗的红色、白色和蓝色下,把自己纯黑的亚拉巴马屁股成功伪装了那么久。

所有来到大法官阁下和美利坚合众国最高法院面前的人,都被告诫应身体前倾,全神贯注,因为本院正在进行庭审。上帝保佑美利坚和这庄严的法院!

汉普捏捏我的肩膀,这是为了提醒我不要为难自来卷的黑人大法官或者他所代表的共和国。我什么都不必做。我不需要干洗店发票的复印件、警方的报告或者保险杠被撞瘪的照片。在这里,律师论辩,法官发问,我只需放松自己,尽情嗨。

首席大法官宣布庭审开始。他那毫无激情的中西部做派对于减轻法庭里的紧张感大有帮助。“今天上午我们首先要听取编号为09—2606的案件的辩论……”他停顿了一下,揉了揉眼睛,镇定片刻,继续念道,“09—2606案,米(Me)诉美利坚合众国。”没有哄堂大笑。只是有人偷笑,有人翻白眼,有人倒抽一口凉气说:“这个混蛋以为自己是谁啊?”我承认,“米诉美利坚合众国”听起来的确略显傲慢,但我能怎么说呢?我就姓“Me”。就是这么拼写的。一个不那么显赫的肯塔基州米依氏(Mee)后裔,首批在洛杉矶西南安居的黑人家族之一,我的根可以一直追溯到第一条为逃离政府批准的南方镇压而建立的通路—灰狗公交车。但我出生时,犹太艺人纷纷改名,焦虑不安又毫无建树的黑人出于羡慕而纷纷效仿,置身于这一古怪传统中,我父亲遂决定截短自己的姓,把最后那个没用的字母甩掉,像杰克·本尼甩掉了“本杰明·库贝尔斯基”,基尔克·道格拉斯甩掉了“丹尼尔洛维奇”,像杰里·刘易斯甩掉了“迪安·马丁”,马克斯·巴尔甩掉了“施梅林”,第三贝斯甩掉了下城科学,小塞米·戴维斯连犹太教也一起甩掉了。他不打算让多余的元音拖我后腿,重蹈他的覆辙。老爸喜欢说,他既没有英语化也没有非洲化我的姓,而是把它实用化了,我一出生就达到了我的潜力极限,可以跳过马斯洛、三年级和耶稣。

最丑的电影明星、最白的说唱歌手,还有最笨的知识分子,在他们所选择的职业领域中往往是最受尊重的一员。汉普,这位看起来像个罪犯的辩护律师深谙此道,他信心十足地将牙签放在桌子上,他的舌头在一颗镶金门牙之后开动了,他整了整跟乳牙一样洁白的西装,那套双排扣西装又长又宽松,像个空空的热气球套在他瘦削的躯体上。这跟他那埃及艳后般的化学电烫黑卷发,跟他那迈克·泰森淘汰赛第一回合上的黑皮肤浑然一体,或者说格格不入,这取决于你的音乐品位。我有点期待他在法庭上这样说:“男皮条客和女皮条客们,你们可能听别人说我这位客户不够诚实,这样说不足为奇,因为我的客户就是个骗子!”在社会活动家能上电视节目、拥有百万美元的年代里,汉普顿·菲斯克这样的人堪称凤毛麟角,他们这些热衷公益的混蛋相信这个体制和宪法,但是谁能看到现实和说辞之间的鸿沟呢?我确实不知道他是否真的相信我,但我知道,当他开始为不可能辩护的人进行辩护的时候,信与不信就已经没有差别了,因为他是那个名片上印着“对穷人而言,每天都是星期五便装日”的人。

菲斯克还没有说完“恳请庭上”,黑人大法官就从座位上几乎不为人觉察地往前倾了倾。本来没有人会注意到,但转椅下面一只吱吱作响的轮子出卖了他。每当有人提及《民权法案》某个晦涩难懂的条款或创造先例的案件,大法官就会小幅度地扭动身躯,焦躁地将身体重心在他那糖尿病患者的松垮屁股蛋之间左右移动,他的椅子随之发出越来越大的吱扭声。你可以同化这个人,但不能同化他的血压,他前额正中愤怒搏动的血管出卖了他。他向我投以那种疯狂的红了眼的尖锐目光,我们老家管这种眼神叫“威洛布鲁克大街之眼”,威洛布鲁克大街是20世纪60年代狄更斯市将白人区和黑人区分隔开来的冥河,横贯四条巷子。但是,如今,在这个后白人时代,后“任何穷得叮当响的人都嗨”的时代,街道的两边都是地狱。冥河两岸是危险之地,当你站在人行横道上等交通信号灯改变的时候,你的人生可能会发生改变。有些代表某种肤色、某个派系或者处于哀伤五阶段中某一阶段的家伙开车经过,可能会把手枪从双色跑车副驾一侧的车窗伸出来,抛给你一个最高法院黑人大法官的眼神,然后问:“你从哪儿来,笨蛋?”

当然,正确答案就是“没从哪儿来”,但有时,在没安消音器的发动机发出的震天响的噼里啪啦声中,在争论不休的确认提名听证会上,在自由派媒体质疑你的资质时,在黑人贱货先是默许转头就告你性骚扰时,他们根本听不到你说的话。有时,“没从哪儿来”还真不是一个足够好的答案。倒不是说他们不相信你,毕竟“每个人都来自什么地方”,而是因为他们不愿相信你。而现在,大法官失去了贵族礼仪的那层虚饰,皱着脸坐在自己的高背转椅上,浑似一个在威洛布鲁克大街上漫游,因为自己有一把霰弹枪所以人称“霰弹枪”也坐在“霰弹枪”专属副驾座位上的黑帮兄弟。

在漫长的最高法院的任期里,头一回,黑人大法官想要发问。他以前从未在中途插过话,因此不太清楚怎么开口。他慢慢抬起胖胖的手,雪茄一样的手指伸向空中,以便获得那位意大利裔大法官的允许。但他太恼火了,还没等得到批准就脱口而出:“黑鬼,你疯了吗?”声音尖细,跟他这般体型的黑人极不相称。他既不客观,也不冷静,他伸出火腿大小的拳头,狠狠砸在法官席上,悬在首席大法官头顶天花板上的那座巨大而华丽的镀金挂钟都震得晃了几晃。黑人大法官紧贴着话筒,大声嚷起来,我虽然坐在离法官席只有几英尺远的地方,但我们的差距以光年计。他想知道,今时今日,怎么会有一个黑人能拥有一个奴隶,能如此践踏宪法第十三修正案规定的神圣原则?我怎么能故意无视第十四修正案,辩驳说有时隔离反而能将人们团结在一起?像所有相信这个体制的人一样,他想要知道答案。他想要相信,是莎士比亚本人写了所有那些作品;林肯打内战是为了解放奴隶;美国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为了解救犹太人,是为了维护世界的安定,推行民主;耶稣和双片连映将重返人间。但我可不是过分乐观的潘格洛斯[20]式美国人。在我做那些事情的时候,我可没有去想什么不可剥夺的权利和我们这个民族引以为豪的历史。我就是做了件管用的事,打什么时候起,这一丁点儿奴隶制和种族隔离真的伤害到了什么人?如果真是伤害到了,那就他妈的这么着吧。

有时,当你跟我一样嗨翻了,想和说之间的界限就变得模糊起来,从黑人大法官口吐白沫的情况来看,我最后的那些话说得有点太大声了,“……那就他妈的这么着吧”。他像是要打架一样站起身来。他在耶鲁法学院受教育期间于最深处囤着的一团唾沫,涌上了舌尖。首席大法官大声叫了下他的名字,黑人大法官硬是控制住了自己,扑通坐回到椅子上。把他的唾沫,甚至可以说是他的自尊,生生咽了回去。“种族隔离?奴隶制?你这狗娘养的混蛋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他妈的知道你父母明明给了你更好的教养!那就让我们开始这个绞刑派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