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春秋战国时代社会经济的变迁23
古代社会的经济组织,他的特质,到底在什么地方呢?就是“私有的制度”还没有起源,一个人的生产,不是为着自己而生产,都是为着全社会而生产。一个人的消费,也不必自己设法,社会上总得分配给他一份。所以当时的农工商,并不是为自己要谋生活,才去找这件事干的;是社会全体,要经营这种事业,分配到他头上;所以他们都是“世业”,并没有“择业的自由”。所以当时就是不能工作的人,分配起来,也得给他一份。《王制》上说:
都是根据这一种“分配制度”来的。就是孔子所说“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所梦想的也是这一种经济组织。
但是这种组织,到后来破坏了。为什么破坏呢?我说有两种原因:
(一)当时社会上,有贵族、平民两种阶级。贵族阶级侵夺平民阶级。
(二)因生产的方法进步了,各部落都有余财,交易之风渐盛。一个部落里,虽没有私有财产的人,然而部落的财产,却是私有的。所以部落和部落之间,仍可互相交易。因交易之风渐盛,而生产方法格外改变。从前各个部落,都得汲汲乎谋自给自足的,到这时候却可以不必。缺乏了什么,可以仰给于他部落。于是个人渐可自由择业,而财产私有之风以起。参看《建设杂志》马克思《资本论解说》。
所以当时旧组织的崩坏,第一件,便是井田制度的破坏。井田制度的破坏,《孟子》说:
寥寥数语,把井田制度破坏的原因,说得十分透彻。这分明都是贵族侵夺平民的。再看朱子的《开阡陌辨》。《文献通考》卷一。
这一篇说话,尤可见得井田制度的破坏,全由于贵族的侵占自私。井田制度,是古代共产社会的根本,井田制度一破,就共产社会的组织,根本上打消了。
按李悝替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说:《汉书·食货志》。
则当时的农民,就使实有百亩之田,养活一家五口,已经不足;何况照上文的研究,绝决没有百亩之田。再看韩非子的说法:《五蠹篇》。
更何况一家又绝不止五口呢。然则当时的农民过什么日子呢?
其第二件,便是商业的发达。阶级制度全盛的时代,一切享用都要“身份相称”,下级社会的人,有了钱也没处使用。《白虎通·五刑篇》:礼不下庶人,欲勉民使至于士,……庶人虽有千金之币,不得服。所以商业不能大盛,加以古代生产的方法幼稚,平民社会里,也实在没有几个宽裕的人。到后来,生产的方法渐次进步,阶级的制度又渐次破坏。只要有钱,凭你怎样使用。这种旧制度,就一天天的崩坏了,《汉书·货殖传》说:
这几句话,把商业发达的情形,叙得了如指掌。《史记·货殖列传》说:“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又说:无财作力,少有斗智,既饶争时。俨然是一种大规模的竞争了。
还有一件,便是古代所谓名山大泽,与民同财见第一节。的地方,到后来,都给私人占去,于是农民非常之苦,而畜牧、树艺等事业,却非常之发达。所以《史记·货殖列传》说:
这三种人,一种是“大地主”,一种是“商人”,一种是“擅山泽之利”的。终前汉一朝,始终是社会上的富者阶级。这个且待第二篇再讲。
社会上经济的变迁剧烈如此,于是拜金主义大为流行。“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与之分庭抗礼。”乌氏倮以畜牧起家。“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巴寡妇清,擅丹穴之利,“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史记·货殖列传》。而穷人则:
其受生计压迫,奔走求食的情形,则《史记·货殖传》说:
把社会上的形形色色,一切都归到经济上的一个原因,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也不过如此。
总而言之,(一)贵贱的阶级破,贫富的阶级起。(二)共有财产的组织全坏,自由竞争的风气大开。是春秋战国时代社会的一种大变迁,是三代以前和秦汉以后社会的一个大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