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格律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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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首句用邻韵、出韵

邻韵是指韵音相近的韵,因在韵书排列上相邻,故称“邻韵”。值得注意的是,只有韵音相近的韵部才叫邻韵,并非排列相邻就为邻韵。如“江”、“阳”互为邻韵,但位置排列上却相差甚远。

所谓“邻韵”,除“江”与“阳”、“佳”与“麻”、“蒸”与“侵”为罕见的特例以外,通常总依诗韵的次序,以排列相近而音又相似的韵认为邻韵。所谓“相近”,不因上平声和下平声的界限而有所间隔。

标准的格律诗,一般都要求一首诗只能押一个韵,这种严格要求有时会给诗的创作带来一些不便。于是唐代中期以后出现了一点松绑的现象,引入了“邻韵”概念,即分属不同韵部的字,如果读音近似,就称为“邻韵”,如“声”和“音”,就是互为邻韵。这一时期还出现了“轳卢格”和“进退格”(含“葫芦格”)两种特殊的用韵方式,不过未被正格推广,人们将其视为“变体”,应用并不普遍。

宋代,出现“衬韵”。衬韵又称“探头韵”、“借韵”、“孤雁出群”,即律诗第一句若用韵,就用邻韵,以衬托后面的本韵。这种使用邻韵的方式仅限于第一句,被当时的大多数诗人接受并风行一时,成为了一种正格。

近代,鲁迅等人将邻韵的使用扩大到全诗各句,不再限于首句。王力先生在《诗词格律》中也对这种广泛使用邻韵的方式给予了认可。其中写道:“今天我们如果也写律诗,就不必拘泥于古人的诗韵。不但首句用邻韵,就是其他的韵脚用邻韵,只要朗诵起来谐和,都是可以的。”其实,在古人诗中也不难找到邻韵通押的情况。袁枚在《随园诗话》中指出刘长卿、杜甫、李商隐等人的诗作中不乏邻韵通押的情况,且“唐人不以为嫌也”。

语言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我们也应该与时俱进,有所创新,以使古老的诗歌在今天仍能焕发出新的生命。若一味食古不化,原地踏步,最终只会自绝于现实,走入诗歌创作的死胡同,这对近体诗的发展是极为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