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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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蓝与金(1)

“呣,我想一下哈,”我看着旅店老板给我倒着啤酒,说道,“早上我发现了把普通金属变成黄金的秘密。下午,我把我老婆谋杀了”。

老板看着我。“两个铜板”。他说。

我从衣袖里掏出了铜板。“你不相信我”。我说。

“我相信任何人,”老板说,“这是我的工作。你是要附带晚饭呢,还是单单住店?”

七个铜板减去两个,还剩五个。“只住店”。

“哦”。老板点了点头,转身走开了。炼金术士、杀人犯、小气鬼,他的后颈仿佛在这样说。我端起啤酒看了看。更倒霉的日子我也有过,不过已经很久没尝过这滋味了。我一饮而尽。我渴。

哲学家萨洛尼努斯,在腓罗波埃门六世统治末期生于厄尔庇斯(具体日期未详)。他在上大学期间就表现出了天赋,但由于叔叔去世导致失去经济来源,他未能完成学业。校方给他找了一份门房的工作,让他能在工作之余旁听大学课程。但是两年后,他因不明原因离开了厄尔庇斯,从此杳无音信。直到AUC2763年,他在帕拉普罗斯多西亚被捕,才重新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中。他因拦路抢劫和暴力袭击被判处绞刑,但因为摄政亲王福卡斯的介入,被改判缓刑——福卡斯是萨洛尼努斯在厄尔庇斯时的老同学。福卡斯还任命他为科学顾问(这让法庭十分惊愕)。大概就是从这个时期开始,萨洛尼努斯开始了他的炼金术实验,并在后来达到了事业的巅峰。

对了,萨洛尼努斯就是我。而且我爱撒谎,时不时地会说点假话。这也证明了一句老话:如果一个人爱用第三人称描述自己,他的话不能全信。

不过那件事是真的,谋杀老婆那件事。至少,我觉得那是谋杀。喝下去,我说,喝了就能永葆青春。她没给我什么好脸色,不过她常年这样——她打心底里觉得我是个很低贱的人,这一点我倒也无可辩驳。萨洛尼努斯不是什么好人,这可是萨洛尼努斯本人说的。但她也从来没怀疑过我曾经是——现在也是——有史以来最厉害的炼金术士。不过,即使是精英中的精英,也免不了时不时犯点儿错。而我后来意识到,我当时犯的错误,就是加了四分之一德拉克马的龙盐。而她接下来犯的大错误,就是喝下了它。

我上楼到了旅店房间里。那确实是一间房。四堵墙,基本平坦的地板,四十五度角的天花板,睡在屋檐下就是这样的。很久以来第一次,我不是独卧在床(与曾经跟我共过床的某些伙伴相比,跳蚤不算烦人。至少它们不会整晚跟我抢被子)。

可我睡着了,这一点挺让我意外。我拌在啤酒里的六份“安眠力”也许起了点儿作用;但不管怎么样,一个刚刚看到妻子在地板上抽搐着死去的男人是没资格睡着的。我甚至也没做噩梦。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我梦到了大海(这梦绝对是有喻义的,可我一直没能琢磨出来到底是什么)。

我知道我睡得特别死,因为我清楚地记得我是怎么被弄醒的。来了两个士兵,戴着锃亮的头盔,像往后翻的煤筐,只有“厨房骑士”才允许戴这种头盔。他们看我的眼神仿佛我是他们从苹果里吃出来的什么恶心东西似的。

“萨洛尼努斯”。一个士兵说。

“不是我”。我回道。

“跟我们走一趟”。

他们当中有一个人,好像正是上次我逃票乘坐鳄梨货船时逮捕过我的人。但这一点我不敢确定。戴着锃亮的高头盔的士兵在我眼里都是一个模样,再说我本来就是个脸盲症患者。

他们让我穿上衣服。真是好人。我讨厌赤裸着被逮捕。不过在我穿衣的时候,一个士兵站在我和门之间,另一个守着窗户。厉害,小伙子,我想。事先读读犯罪嫌疑人档案总是有好处的。

“几点了?”我问道。他们没有回答。警告:不要让嫌疑人和你闲聊。他有能力把人的灵魂从耳朵里吸走。我倒希望自己真有这种能力。

总之呢,我还是挺轻松的。此时此刻,被这些筐盔佬逮捕也许是我这时最好的出路。这意味着福卡斯亲王已经知道了,并决定派他这些愣头愣脑的手下赶在真正的司法机关之前把我逮住。我可是半点儿也不想向公正骑士团解释我最近做的事情,真是谢谢了。福卡斯,上帝保佑他,是他帮我拦下了那种麻烦。

我刚穿上衣裤和靴子,他们就把我赶向门口,就像牧场主拿木棍赶猪那样。门外梯子上还站着第三名士兵,这让我有些受宠若惊。我摊开手,亮出手心,表示我对他们真的毫无敌意,然后让他们一前两后夹着我下楼走到了旅店吧台。

我的朋友,旅店的老板,就在那儿,正在火炉边拿一块旧抹布擦着盘子上的油脂。他朝我露出的表情仿佛在说:他早就知道这一刻必将来临,只是迟早的问题。我勉强咧嘴朝他一笑。然后我猛地停住了脚步。后面两名士兵及时刹住,这才没有撞到我。“没事,”我说,“我只是需要把房钱付给老板”。

回复我的士兵的声音里有一丝忧虑,“不用管了”。

“不,拜托,”我说,“我讨厌欠人钱。听我说,要是你不相信我,我把钱给你,你再递给他。好吗?”

他看了看老板,老板耸了耸肩。“多少钱?”士兵说。

“两个铜板”。

我笑了。“我现在要把手伸进我的外套口袋里了,”我说,“我会乖乖的,慢慢的”。我确实这么做了。然后我又乖乖地迅速一掏,把我出门从来不忘带的核桃大小的一块压缩雷酸盐粉准确地扔进了火苗里。我还有什么好说呢?我就是这么眼疾手快啊。这是我为数不多的天赋之一。

人们对雷酸盐粉的认识是错误的,估计是因为我发现这玩意儿后写下的文字被他们信以为真了。他们以为,点燃这玩意儿,会产生雷鸣般的爆炸,毁窗破梁,威力不小。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点燃这东西,只会“嚓”的一声,十分响亮,就好像人猛吸气然后打一个大喷嚏一样,然后出现一个白色的烟球,通常是个完美的球形,这一点让我觉得很有意思。有时候还会有一个浓缩的火球,取决于你的用量多少。如果量够大,会有一大股热空气爆发出来,把你炸向一旁,如果你靠得太近,还会烧焦你的眉毛。我带在身上以防万一的这一块没那么大威力。我一点儿也不想伤到别人,也不想让自己陷入更糟的境地。我只称出了五德拉克马这玩意儿,湿湿的,压在两片果壳之间,然后放在窗台上晾一天。这个量大致可以给你三秒钟时间脱离别人的视线,既不会炸毁周围,也不会点燃茅草屋顶。

需要表扬他们的是,那三个筐盔佬很快便开始追赶我。不过,从别人身边逃离,恰好又是我为数不多的天赋中的一项。

问题不在于量,我总是强调,而在于质。

你可能会觉得,鉴于我刚刚说的这些话,在我的职业生涯的这个阶段,从福卡斯亲王的卫兵身边逃跑可能是一件很蠢的事;目光短浅,还有些忘恩负义。有福卡斯在呢,你会这么想,福卡斯会向他即将被法律制裁的老同学伸出援助之手的,而且从上下文看,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好吧,我可能不是故意杀我老婆的(我需要指出的是,这仅仅是你从自己的角度做出的毫无根据的判断),所以这也许不是谋杀。可是我刚刚不是说了吗,我最不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就是被当局逮捕。你一定觉得:这该死的傻瓜干吗要杀人、静悄悄地逃走不就行了。从逻辑上说,你是对的。

而我所做的,就是不要命似的狂奔了五分钟,终于跑光了力气,再也跑不动了,不得不停下来歇一会儿。幸运的是,我的诡计看来得逞了。在帕拉普罗斯多西亚这座城市,看到有人拼命跑,人们会把脸撇向一边,也不会去想“他是要往哪儿跑”这类问题。为了安全起见,我溜到了一大堆酒桶后面,坐下来,清空大脑里紧张激动的思绪。

然后,我暂时变得既自由又清醒。净资产:我头脑里和衣兜里装的所有东西。净负债:所有没有列在净资产里的东西。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处于这种处境中么?不是。

我是带着各种优势出生的,人生开始得很顺遂。是坦诚的性格和清晰的思维把我害到了这步田地。真的,毫无虚言。

我现在有五个铜板,还有一堆酒桶可以用来掩藏。酒桶的另一端就是光天化日,在城市里走动看来危险而奢侈。当然,要是我能走到科利斯去,一切就不一样了。在科利斯我有另一个名字,还在天主使徒银行存了两万个安吉尔,还至少有一个能够信任的生意伙伴。此外,科利斯和帝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而科利斯的市长也是我要好的老同学。问题是科利斯离帕拉普罗斯多西亚有七十九英里远,不管你怎么测量。而骑士团会做的第一件事肯定是把能认出我的人派到这座城市的全部五座城门。另外,在侥幸逃脱之前,我还有事要做。冷静而全面地考虑了我的处境之后,我不得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我必须勇往直前,善用资源,并发挥我所有的想象力。这真让人沮丧。我讨厌这种让我发挥所有潜能的情况。

我在脑海里画了一张这座城市的地图。幸运的是,我大致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因为从酒桶顶端望去,我能辨认出初阳殿的尖顶,尖顶后面或多或少能看到太阳。这说明我在黄铜门,算是个不错的地点了。首先,这里基本上就是城中心,离哪个城门都差不多一样远,所以他们不会想到来这里找我。其次,这里的大街小巷错综复杂,像迷宫一样。他们那井井有条的搜捕肯定不等近身,就会被我听到,因为他们会弄得交通堵塞,路人会大叫大骂。评估过所有数据(你瞧,这就是科学方法),仔细分析之后,我还是没能找到一条行得通的逃路。于是我闭上眼睛,伸展开双腿,睡起觉来。保存体力,在一个漆黑隐蔽的地方安静地待着。动物都会这样做。在逃脱天敌追捕这方面,它们都是行家。

醒来的时候,天色正开始暗下来。旁边酒桶墙的远端能看到灯笼的光芒,还能看到一片蓝色天空。一般来说,我不喜欢睡太久,因为睡太久后,醒来时往往有种宿醉的感觉:头晕,大舌头,有时候太阳穴还会疼得要命。总要花上好几个小时我才能变回正常人,恢复智力就得花更长的时间了。这真不公平,毕竟我很少很少喝烈酒。不过偶尔,当我带着大难题睡着的时候,醒来时会忽然间有了答案,完整,完美,就像草窝里的鸡蛋。

我醒来后,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解决自身难题的办法,这很能说明我是个什么样的人。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忽然回忆起自己前一天干的另一件大事:杀了我老婆。对,还有那回事啊。

有些东西,你走到哪儿都摆脱不了,就像蜗牛的壳。这些东西会让你慢下来,压垮你,而你得背负着它们活下去。我脑海里闪回的第一个画面,就是自己端着杯子——那是一个上了釉的陶杯,因为我操作的这些化学物质对金属有着可怕的影响,哪怕金银也不例外——然后她把杯子拿了过去。接着她说:“你确定这东西安全吗?”我说:“别犯傻了,当然安全了”。然后她仰杯吞了两口,说:“天啊,这玩意儿的味道太恶心了”。她放下杯子,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她说:“然后呢?”我说:“你得等它起作用啊,得等一会儿”。她说:“我会……有什么感觉吗?”我说:“那个……”这时她就尖叫起来。

对于我最伟大的成就之一,我并不觉得自豪。我已经学会了把某些事情排出脑海,至少排出一会儿。不要想这事了,我对自己说。我该想的是——

我的绝妙主意,那是我在梦中想到的(这么描述,比我在睡觉时想到的好听多了)。我站了起来,不过没有站直身子,而是猫着腰低着头,从酒桶上边往外望去。这一带一个人都没有,不过有人不嫌麻烦不计花销点了三盏灯笼挂在墙上。有个常见的误区:亮光能把贼吓走。事实上,这只会让我们——我是说,让他们那些贼——看得更清楚罢了。我直起身来,慢慢走起来,一副疲倦样儿(倒不是装出来的,我脖子真的有些僵了),绕过酒桶,走进小巷,进了黄铜门。

我也许犯过不少罪,可我本人真的不是罪犯。我倒希望自己是个罪犯。至少从我这些年认识的罪犯看来,他们都相当有天赋,能完成一些很困难的事情,比如走过一条街而不引起任何注意。一个贼中高手能像隐身人一样。而我这样一个基本上算是老实巴交的人,要想装出一副无所事事的步态,反而最容易让人起疑。幸好周围一个人都没有——本来就不会有;日班的守卫都回家了,夜班的还没开始。这是在黄铜门附近转悠的最佳时机,我真想赞叹自己神机妙算。

走过黄铜门,左转进老街,右转到一里牌,第五个街口左转,第二个街口右转。没有任何理由来判定他此刻在家。我站在他窗台下方,往上看去。透过纱窗能看到烛光。我推了推门:是开着的。有时候你莫名其妙地就这么好运连连。

我走上了楼梯,楼梯间很暗,一股子油脂和尿臊味儿。他的门上还写着他的名字。我敲了敲门,然后就推门而入,一气呵成。

阿斯提亚格斯,我的老同学,是一名写手。他会写各种东西。他能帮你写提货单、法庭辩护、夹带两个安吉尔的家书、向有钱的舅舅要钱的信、合伙协议、遗嘱,还会写很不错的十四行诗(如果要他从零开始创作,得多付五个铜板)。滑稽的是,他的书法却很烂。不过他写大写字母还是很有一手的,各种圈圈卷卷,甚至还能画一片装饰的金叶子,只要你能付钱。他说他做这些文书工作只是为了维持温饱,好写完他伟大的论文《:小议近代风格主义小调抒情诗中的节奏停顿》。而事实上他是政府的密探。至少,他跟所有人都是这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