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史学研究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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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公众史学:定义、方法与书写

如果说一门独立的学问,当有其学理系统、内在理路,那么公众史学与此似乎有些格格不入。关于公众史学的定义和范围,学术界至今尚未达成一致。即使在公众史学发展已相当成熟的美国,也一直没有一本专业的教科书。[1]公众对过去的热情与好奇已是不争的事实,历史学家在公众领域的实践也早已有之,但公众史学的体制化,则是颇为新近的现象。

什么是公众史学?粗略看来,公众史学在不同国家的形成、发展与影响各有不同,我们似乎很难总结出某种统一的定义。在英国,公众史学在体现着民粹主义(populism)的“人民史学”与由旅游推动的共享文化遗产之间博弈;在澳大利亚,公众史学的定义之争主要围绕试图建立统一的国家身份认同的殖民文化与争取自己文化与历史的原住民之间展开;在意大利,公众表演、纪念仪式及其受众,体现着意大利的政治、文化与历史的张力,在公众史学中占有重要位置;公众史学在美国起步之初,其实加强了中产阶层认同的价值理念,也赞成基于这一价值理念的社群与国家历史。但是,今天的美国,围绕多元文化主义展开的“文化之争”——基于不同种族、性别与性取向的社区争取权利的努力——极大地影响着公众史学的发展。可见,公众史学这一领域充满多元性、多样性与流动性,边界并不清晰。

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公众史学指的是历史学家在学院之外,如政府部门、私有企业、媒体、地方历史协会、博物馆,甚至私有领域就业,并使用历史研究方法。当凭借自己的专业特长而成为公众进程的一部分,公众史学家就在发挥作用。当某个问题需要解决,一项政策需要制定,以及资源的使用或行动的方向需要更有效的规划时,历史学家便应召而来,引入时间的维度,这就是公众史学。[2]

公众史学是将过去建构为历史的过程,是人民、国家与社区参与建构自己历史的实践。过程暗示着实践,这包括用于建构历史的材料(史料)与谁决定历史是什么。如果公众史学不只是一个知识领域,而是历史建构的过程,那么历史建构与历史思维同等重要。[3]

公众史学指的是历史研究、分析、呈现,以及不同程度的当下生活的具体应用;公众史学不是“为历史而历史”,或仅仅从学术角度来界定,而应该是易懂的(accessible)。当下生活的需求包括个人的、社群的、当地的、机构的需求。[4]

在澳大利亚的语境中,公众史学指的是在学院之外的,针对普通公众,或特地为政府服务的不同历史呈现形式。公众史学显然与公众对历史和遗产的兴趣增长密切相关,也与通讯技术的发展有关。公众史学包括历史博物馆与图书馆展览、从事历史研究的遗产机构、委托的机构历史、历史影视、收音机和电视节目、本地与社群历史、口述历史、谱系学、历史遗址、公众纪念、历史重演等。公众史学是学院或学术史学的他者。[5]

没有公众参与的公众历史是没有意义的:公众应当积极地参与生产历史,而不是被动地消费历史。[6]

与历史学家自己选择的研究课题不同,(新西兰的)公众史学指的是由他人(或机构)从研究的优先权与资金的限度来决定的史学实践。这与新西兰政府在历史建构中的重要角色密不可分。[7]

公众史学是大众史学,也是激进史学运动的核心组成。它反对精英史学,也反对史学的过分专业化;它倡导具有政治自我意识、基于社群的历史,对政治争议持开放的态度,强调历史的有用性。正是因为公众史学强调受众,尤其对广泛、多元的受众十分有效,它往往成为争取权力,建构身份认同的工具之一。[8]

当历史针对某一受众群体,满足现实需求,历史便走向公众,这与其受众的专业知识或社会阶层无关,也与谁来影响历史(书写)无关。[9]

公众史学具有包容性、开放性,跨越学科边界。公众史学家从职业的角度解释、使用关于过去的证据,回答当下的问题,促进历史的生产者、消费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对话。他们以多种方式服务于多元受众与客户,例如,设计博物馆展览、保护与解释过去的物质遗产(包括建筑与档案)、提供政策分析与研究、法律服务等;他们参与制作影视等媒体作品;他们发起共享、收集关于过去的社群项目;他们意识到口述历史、民间知识,以及来自其他如人类学、地理学等学科知识的贡献。同时,公众史学也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当历史学家将公众呈现于公众参与的各种形式理论化,或为机构或客户培训以使历史更有效地被传递给公众,他们便是公众史学家。公众史学家需要在开展研究、评估史料、叙述过去以满足客户或社区合作伙伴的特定需求等方面,达到较高的标准。[10]

上述定义尝试着从不同角度回答谁是“公众”以及“公众”的范围和特征。无须置疑,对于一个不断发展的领域而言,听取不同声音,吸纳各种观点是积极的、健康的。不过,任何专门之学,最终需要为所研究之对象确立某种边界和维度,这样关于理论的建构、方法的探索、重点问题的讨论才有所依从。综观全球各国公众史学项目的设立均有活跃、强大的实践根基,虽然实践未必导致学院设立公众史学项目,但是实践是学院公众史学创建与发展的充分条件。这些实践通常拥有强大的历史与记忆空间,有强烈的现实和人文关怀,无视学科边界,往往溢出常识。若没有实现从“蹈虚”到“征实”的转化,没有实践的语境化、空间化,公众史学研究便无法摆脱巨大的疏离感。我认为,

公众史学是突出受众的问题、关注点和需求的史学实践;它促进历史学以多种或多元方式满足现实世界的需求;促成史家与公众共同将“过去”建构为历史。[11]

关于方法,胡适先生曾说:“科学的方法,说起来其实很简单,只不过‘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在应用上,科学的方法只不过‘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12]这里的方法包括演绎、归纳、比较、统计等。然而“史无定法”,运用之妙,存乎于心。公众史学首先是历史学,因此历史学的传统方法,包括对史料的搜集、甄别、考据、辨伪、阐释、隶定等是公众史学研究的方法基础。[13]其次,基于不同领域和项目,采用跨学科方法,如社会学、人类学、考古学、博物馆学、档案学、规划学、经济学等。至于历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至今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14],将社会科学的方法融汇于公众史学的研究,原本是一个十分符合逻辑的过程。如果说传统史学的逻辑推理,多是一种“重建逻辑”,所谓的假设、观念、推理和理论建构来源于史料和著述,讲求的是形式的缜密,那么公众史学除了遵循“重建逻辑”,还需要结合“应用逻辑”,即基于实质问题或现象而提出假设,经过推理、论证,进而建构理论。我曾为公众史学视域下的城市景观研究提出“具有文化敏感性之叙事方法”,尝试在两种逻辑模式中,实现城市景观分析的突破,以更好地保护城市历史。这一方法在特定的文化语境中是否有效尚需要更多的实证研究,但其探索的理路也许能启发后来研究者的思路。[15]如果仅仅只是通过有限的、自我筛选的史料(多为文本),根据原有的观点、概念和预设,遵照所谓科学的方法,则最多停留于形式上的介绍,有似隔岸观火,无法深入公众史学之曲折奥妙之处,更无法产生智识的紧张度与理论创见的张力。任何一个学科的拓展,依赖于实质问题的突破或解决,往往需要运用两种逻辑的模式,公众史学亦不例外。

公众史学的书写需要真正进入公众的思维空间与心理世界,应注重微观具体,以平实易懂、流畅亲切的语言着力描绘,通过细节和“思入”,通过复杂纷繁甚至相互矛盾的事实,构建历史的丰富性,反映具体的情感和伦理诉求,提供真实的论辩空间。英国历史学家埃里克·霍布斯鲍姆(Eric J.Hobsbawm)曾精辟地说:“这本书(《革命的年代》[The Age of Revolution])虽然出自一位职业历史学家之手,但它不只是针对学院里的读者,而是面向所有对世界感兴趣并笃信历史对理解世界十分重要之人。”他进而强调:“理想的读者是具有理论思辨能力、充满智识、受过良好教育的公民。他们不仅仅是对过去充满好奇,而是希望弄明白过程和原因,希望了解过去、当下和未来。”[16]霍布斯鲍姆的著作在学院之外颇为流行,被翻译成多种语言,至今仍然畅销。他在呈现严肃历史题材时,始终没有忘记学院之外的广大受众,这需要将看似高深莫测的学术语言转化为平实易懂的语言,在学院和公众之间把握平衡,并非易事。在我有限的视野中,持有这样心念,并坚守这样风格的历史学家,实在寥寥无几,他们的著述应该成为我们研习的典范。[17]

[1] 读本的出现标志着一个领域的日趋成熟。关于公众史学读本,请参照“推荐阅读文献”。

[2] Robert Kelley,“Public History: Its Origins, Nature, and Prospects”,The Public Historian, vol.1, no.1, 1978, pp.16-28.

[3] Hilda Kean, Paul Martin,The Public History Reader,Routledge Readers in History.2013, p.1.

[4] The Public Historian, vol.23, no.2, 2001, p.139.

[5] Public History Review, vol.1, no.1, 1992, p.9.

[6] R.Archibald,A Place to Remember:Using History to Build Community,New York, 1999, pp.155-156.

[7] Bronwyn Dalley, Jock Phillips,Going Public:The Changing Face of New Zealand History,Auckland, N.Z.: Auckland University Press, 2001.

[8] Ludmilla Jordanova,History in Practice,London, New York: Arnol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126,136.

[9] Mary Stevens,“Public Policy and the Public Historian: The Changing Place of Historians in Public Life in France and the UK”,The Public Historian, vol.32, no.3, 2010, p.122.

[10] 公众史学加拿大委员会(Canadian Committee on Public History), 1987, 2006。该委员会隶属于加拿大历史协会(Canadian Historical Association)。

[11] 《公众史学》第1辑,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页。

[12] 胡适:《治学的方法与材料》(1928年9月),收入《胡适文选》,第346页。

[13] 关于史学方法,参见:Anthony Brundage,Going to the Source:A Guide to Historical Research and Writing,Malden, MA: Wiley-Blackwell, 2013.Carol Kammen,On Doing Local History,Lamham, MD: Rowman & Littlefield, 2014。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中华书局,2015年。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九州出版社,2011年。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中华书局,2016年。杜维运:《史学方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王尔敏:《史学方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

[14] 何炳松:《通史新义》,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118—121页。

[15] 包括音韵、文字、训诂等。

[16] E.J.Hobsbawm,The Age of Revolution, 1789-1848,Mentor Book,New York: New American Library, 1962, p.xv.

[17] 例如:E.J.Hobsbawm, T.O.Ranger,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Canto ed,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