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研究背景
1.1.1 行业实践
随着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及“十三五”时期PPP(Private-public-partnership,公私合营)模式的推广,中国基础设施的建设迎来新高潮(王歌等,2017)。2016年,中国基础设施投资规模达到11.9万亿元(中国经济网,2017)。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已达67.1万亿元,实际增长8.7%。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将继续成为稳定投资增长的主要推动力。2018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8年要完成铁路投资732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亿左右,水利在建设投资规模达到1万亿元。未来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为城市和农村基础设施和重大交通项目,以及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工程或支柱性产业,如《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指出,2016—2018年国家将重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项目303个,总投资达到4.7万亿元,其中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的比例最大。此外,地下管廊及“海绵城市”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发展潜力巨大,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尤其是雄安新区的规划布局)的实施也将极大地带动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需求(中国证券报,2016)。
作为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产物,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简称重大工程)的涌现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繁荣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乐云等,2016a)。但重大工程在“如火如荼”推进的同时,却屡因环境问题而饱受诟病,在强调可持续建设的背景下,如何改善重大工程的环境管理绩效成为项目管理层的关键任务与核心责任(Zeng et al.,2015)。2011年,中国香港的朱绮华提出港珠澳大桥并未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对环境的影响,并因此就大桥香港段的环境评估报告申请司法复核,导致工程延误近1年,造成54.6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人民日报海外版,2016)。在此背景下,重大工程环境管理的研究越来越关注于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设计阶段,强调通过系统的环境评估和绿色的方案设计,使最终的“建筑产品”能够在运营阶段达到节能、低碳的预期目标。然而,按照绿色标准规划和设计的重大工程是否能够实现“绿色建造”依然存在疑问,如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能源与环境设计领袖)、GBL(Green Building Label,绿色建筑标签)等绿色认证的要求能否在重大工程的施工阶段有效执行?来自业主、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的项目成员能否对工程的环境方针和目标达成共识?对于环境突发事件各方的项目成员能否做出及时一致的响应?重大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问题是亟待厘清的研究方向。以下案例是重大工程施工阶段环境管理的片段。
案例1-1:港珠澳大桥项目
港珠澳大桥共有100多家建设单位、上万名建设者,在近3000个日夜的工期里,不能发生任何污染事故和施工海域白海豚伤亡事件情况下建造而成,这意味着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加控制。“为了减少开挖总量,我们对抓斗船施工工艺进行了改良,安装了抓斗装备摄像头,并在施工中采用计算机控制,提高开挖精度;此外,为了减少运输过程中挖泥溢出污染周边海域,我们减小了每一层的开挖厚度,降低抓斗船的装斗率。”岛隧工程项目安全环保部部长黄维民介绍说。降低装斗率意味着增加运输次数,增加施工成本,但令黄维民自豪的是,从岛隧工程疏浚现场运送到大万山南倾倒区抛卸4000多万立方米的挖泥总量,数万次的往返,整整7年间,倾倒区水质从未出现过一次污染物超标。“作为施工方,遵守规则不是为了应对监督,更多的是带着一种使命感,做得不好觉得对不住这个工程。”黄维民说(港珠澳大桥管理局,2017a)。
案例1-2:南水北调项目
站在河南省鲁山县鲁山坡脚下遥看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水电九局)承建的世界第一大渡槽工程国家级第一个重点项目——沙河渡槽第三标段工地。不是施工机械发出的声音和施工人员施工时发出的响声及施工必要的场面,很难想象出这就是世界第一大渡槽工程施工工地。“要做就做第一,沙河渡槽是世界第一大渡槽工程,是水电九局进入国家级工程的一个新起点,也是今后投标类似大型工程的‘敲门砖’,在与同行两个特级施工企业的竞争中,无论是工程施工、生产经营还是工地绿化,我们都要以精品工程展现在世人眼前,望大家为水电九局形象树立和业绩提升献计献策。”这是沙河三标段项目经理黄厚农在2010年进场施工时,在项目管理人员大会上的一段讲话,四年来沙河三标段围绕着这一目标一直在努力(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2014)。
案例1-3:青藏铁路项目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的青藏铁路17标段8.5km管段地处唐古拉最高海拔越岭地段。面对“高寒缺氧”“多年冻土”“生态脆弱”三大世界性技术难题。公司总经理高洪丽、党委书记王志英提出了以项目管理为中心的“高认识强政治、高定位强管理、高质量强科技、高投入强健康、高控制强效益、高奉献强精神”六高六强指导思想,确保实现“海拔最高管理最好、效益最佳形象最佳和政治、经济必须双赢”的奋斗目标。公司副总经理兼项目经理李新月针对高原环保特点,将气候变化、植物习性、冻土扰动、水土保持、野生动物活动规律和环保法规等细目逐一列出,聘请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专家进行全员培训,所有员工全部经由环保专项考试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生活营区和动物迁徙通道,设置环保宣传栏和标志牌26处,职工把爱护一草一木变为一种自觉行为,一个无条件接受环保的理念已根深蒂固,造就了一个人人懂环保、要环保、宣传环保的“绿色职工”队伍(张天国等,2006)。
上述3项案例说明,在重大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环境管理措施的落实不仅需要有严格的合同制度保障,还依赖于全体项目成员自觉、自愿的行为支持。重大工程涉及的空间范围大,时间跨度长,其施工过程对于区域生态环境有着深刻、持久,甚至不可逆转的影响,如港珠澳大桥专门针对中华白海豚制定了完善的保护措施,包括专职领导小组、白海豚保护演练和培训班、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等。重大工程在加强环境管理的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将项目的相关政策转化为个体积极主动的行为(Wang et al.,2017a)。离开个体的有效参与,环境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往往会沦为“一纸空文”和“面子工程”(Boiral,2009),更有甚者成为“漂绿”(Green-washing)的工具(De Roeck et al.,2012)。所谓“漂绿”是指组织仅仅是象征性地制定和采取环保措施,以赢得政府和社会的信任,而实际上并未在其成员中真正贯彻所宣传的环境政策(李大元等,2015)。
由于重大工程的复杂性和环境问题的多样性(Wang et al.,2017b),项目的任务分工不可能覆盖所有的环境管理工作,因此需要项目成员在工作职责外的协调、配合与奉献。重大工程的环境管理工作不仅仅是环境部门的任务,还需要其他部门的“非常规”协作(杨剑明,2016)。“非常规”协作不包括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基础支持,如行政部门协助考勤、人事部门协助培训等,而是超出传统意义上的工作范围,为达到更高管理效率而进行的跨部门合作与协调,如质量控制部门在污水池的防渗涂层出现问题时,主动联系环境管理部门对是否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进行评估,进而根据风险大小决定是否需要提高防渗标准甚至重建。由于客观情况(如法律法规的修改)的变化而导致原始设计的环境保护设施不能达到更新的要求,则环境管理部门需要请求设计部门重新审核设计文件,进而决定是否通过调整运行参数或进行变更等措施加以弥补。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需要第一现场的施工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尽快采取处置措施,控制问题的扩散或恶化,并及时上报环境管理部门,为其处理事件赢得必要的时间。从本质上讲,上述“非常规”协作正是个体优秀环保意识的体现,是来自不同部门的项目成员为改善环境管理绩效所做出的积极主动的“绿色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在重大工程的项目管理实践中,安全与环境保护是密不可分的重要目标(Flyvbjerg et al.,2003)。施工作业中个体的不安全行为一直是诱发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He et al.,2016)。因此,行为研究在重大工程的安全管理领域一直受到高度重视。然而,尽管个体积极主动的“绿色行为”对于项目环境管理绩效的改善意义显著,但在重大工程的环境管理领域长期受到忽视(Wang et al.,2017a)。综上所述,如何改善个体的环保意识,并激发其参与“绿色行为”的积极性是重大工程环境管理所面临的突出现实问题。
1.1.2 理论背景
Ones等(2012)通过对美国和欧洲大范围的跨行业调研,发现组织内只有13%~29%的员工“绿色行为”来自职责内的工作任务分工。Boiral等(2015)强调组织环境管理工作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员工自觉、自愿(非工作指派)的“绿色行为”。离开组织成员的积极参与和自觉行为,环境管理制度将变得“苍白无力”,相关措施难以执行到位,而技术手段也会“大打折扣”(Raineri et al.,2016)。
重大工程的环境管理工作也不例外,同样需要依靠项目成员的主人翁精神和奉献行为,如及时发现危险物质泄漏,避免环境污染;指出、纠正他人的环境不友好行为;积极献言献策,提出改善工作环境、防止环境事故发生的建议等(杨剑明,2016)。无论是跨部门的“非常规”协作行为,还是在部门日常工作中的自觉“绿色行为”,都蕴含一种公民精神(Sense of Citizenship),表明个体愿意在工作职责范围外为组织环境管理绩效的改善而贡献自己的力量(Boiral et al.,2012)。
环境公民行为(Environmental Citizenship Behaviors,ECB)的概念最先由Boiral(2009)提出,是指“未被组织正式职责分工所明确的、有利于改善组织环境管理绩效的自觉、自愿行为”。ECB是Organ(1988)所提出的组织公民行为(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s,OCB)概念在环境领域的延伸。与OCB类似,ECB包括五大维度:帮助(Helping)、包容精神(Sportsmanship)、组织忠诚(Organizational Loyalty)、个体主动性(Individual Initiative)和自我发展(Self-development),如图1.1所示。帮助是指组织成员或部门间的相互协助,如鼓励同事采取更多有利于环境的措施,或与其他部门协作解决环境问题等。包容精神类似于一种“自我牺牲”的态度,如为环保措施的落实愿意承担额外的工作或面对更多的问题。组织忠诚是成员对其所在组织的坚定支持,如全面贯彻组织的环境政策、积极参与组织的环境活动等。个体主动性是组织成员创造力的体现,如针对减少污染提出个人建议、分享自身经验等。自我发展是组织成员为改进环保意识或提升相关技能而进行的自主学习与知识积累。
图1.1 ECB的五大维度框架
从个体层面看,ECB似乎是“微不足道”的;但正如Alt等(2016)所强调的,当ECB在组织中扎根时,不断涌现出的优秀个体行为将对组织环境管理绩效的改善带来“叠加放大”效应。在强调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重大工程的管理重心也从传统的“铁三角”(进度、质量和成本)向环境管理偏移。由于重大工程的项目体量大、施工周期长,施工阶段的统筹管理工作面临巨大挑战。由于重大工程所面临环境问题的复杂性,传统的“常规”套路,如应用绿色技术,采取环境审计和认证,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如ISO 14000)等已经不能完全满足重大工程改进环境管理绩效的需要(Wang et al.,2017b)。自上而下环境政策(Top-down Environmental Initiatives)的有效实施需要自下而上行为(Bottom-up Behaviors)的积极配合(Alt et al.,2016)。重大工程的环境管理需要兼顾“非常规”的手段,即从增强项目成员公民精神的视角,促进ECB的涌现,使项目的环境管理措施真正落地。
目前,重大工程环境管理的研究侧重于项目策划和设计阶段,对于施工阶段的关注度偏低。为数不多的有关重大工程施工阶段环境管理的研究主要关注于“常规”套路,而忽略了ECB对于环境管理绩效改善的重要性。ECB是组织行为学在可持续研究领域的拓展,从2009年的概念提出至今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Boiral,2009),也得到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等管理类国际重要期刊的青睐,但鲜有基于中国情景的研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市场机制尚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根植于独特的体制和制度,以行政为主导推动项目建设是中国重大工程的基本组织策略。受到传统儒家伦理思想的影响,中国的文化氛围强调“权本位”(权力距离)和“家天下”(集体主义)。在中国独特的政治背景和文化氛围下,ECB的前因和结果会发生哪些变化?为回应上述问题,本研究立足于项目的施工阶段,全面剖析中国情景下ECB的驱动因素、管理绩效影响机制及领导策略。
[1] 本章的部分内容源于《重大工程组织模式与组织行为》第8章第4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