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修订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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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书是我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修订的若干问题研究”(14ATJ001)的最终研究成果,也是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中国国民核算体系修订问题研究”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得到“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闽善公益基金”的资助。自《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涌现出许多新情况。例如,在创新发展理念和创新发展战略的引领下,政府和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新的科研成果不断涌现,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的新兴经济迅速发展,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不断积累;在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下,各地区各部门正在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不断加大资源节约、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力度;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改善民生,财政用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不断增加;在全面深化改革思想的推动下,社会组织得到迅速发展,并且在提供公共服务、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得到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雇员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员工的一种重要方式,调动了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作为描述中国国民经济运行状况重要工具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国家标准,需要适应和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经济社会管理产生了许多新的需求。例如,为了推动研究与开发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驱动作用,需要了解研发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的表现,这就需要对传统的研发支出核算方法进行改革;为了推动新兴经济的发展,需要了解和把握新兴经济发展的规模、结构和速度,这就需要对新兴经济的概念、范围、分类、调查方法和核算方法进行界定和规范;为了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改善民生、提高居民实际消费水平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需要了解各级财政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及其对居民实际消费产生的影响,这就需要引进实物社会转移和实际最终消费的概念和核算方法;为了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促进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了解社会组织的发展变化情况,这就需要细化机构部门分类,将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单独作为一个部门来处理;为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需要了解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情况,这就需要引进经济所有权的概念,按照经济所有权的概念处理农村土地经营权和相应的收益;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了解和把握土地、矿产、林木、水等自然资源的存量和变化情况,还需要了解污染物、废弃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及其治理情况,这就需要开展资源环境核算。

为了适应世界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反映国际国民经济核算理论和方法研究取得的新成果和各国国民经济核算实践获得的新经验,满足广大用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及为了与国际收支统计、政府财政统计、货币金融统计等其他国际统计标准更加协调一致,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在2008年制定了新的国际标准,即《2008年国民账户体系》(简称“2008年SNA”),最新的国际标准对原国际标准(1993年SNA)的基本概念、基本核算范围、基本分类、基本指标和基本计算方法等内容都进行了修订。例如,它引进了知识产权产品、经济所有权、雇员股票期权等一系列新的基本概念;拓展了生产范围和资产范围;调整和细化了机构部门、交易和其他流量、资产和负债分类;修订了财产收入、货币黄金等基本指标的定义;改进了金融中介服务、非寿险服务产出等基本指标的计算方法;等等。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第四十届会议通过了这个新的国际标准,并鼓励所有国家尽快实施这一标准。2008年SNA颁布之后,发达国家率先实施这一新的国际标准。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都已经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实施了2008年SNA;欧盟统计局以2008年SNA为依据,修订了本地区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欧洲账户体系2010》,并推动欧盟国家实施了2008年SNA。作为发展中国家,印度也于2015年实施了2008年SNA。

自《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中国政府统计改革与发展。例如,建立了经济普查制度,每十年开展两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企业调查表的设计、数据采集方式和数据报送方式进行了改革,建立了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调查制度;与有关服务业管理部门联合建立了部门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实施了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建立了反映新兴经济发展情况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上述一系列改革为中国国民经济核算新标准的制定奠定了重要基础。

总之,自《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颁布实施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经济社会管理产生了许多新需求,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制定了新的国际标准,政府统计改革与发展取得了许多新进展,所以需要对该国家标准进行修订,制定新标准,使之适应新情况,满足新需求,反映新变化,体现新进展,以便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修订问题研究》就是为适应这种需要而开展的课题研究。这项研究的最终成果包括三大部分内容,其中导论部分是对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修订的基本背景的研究,主要从国际标准的修订、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宏观管理需求和中国政府统计能力建设等方面探讨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修订的必要性。第一部分是对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的修订和国际经验的研究,主要是梳理2008年SNA修订的主要内容以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实施2008年SNA的基本情况。前者主要包括2008年SNA整体框架的变化和部分主要内容的修订,包括统计单位、基本分类、生产范围、资产范围、部门分类、产出计算等方面内容的修订;后者主要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实施2008年SNA的做法和经验。第二部分是对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修订问题的研究,这部分主要是针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经济社会管理产生的新需求以及政府统计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根据新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借鉴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和经验,对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修订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领域核算方法改革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其中,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念、基本分类、基本核算框架和部分指标计算方法等方面的修订;重点、难点领域核算方法改革包括研究与开发、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雇员股票期权、实际最终消费、货币金融服务产出、保险业产出、社会保险、金融衍生产品、股权、土地和矿产资源等领域核算方法的改革。

我在主持这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研究的同时,也在主持中国国民经济核算新的国家标准,即《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的制定工作,而且参加这项课题的大部分研究人员也是这部新的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者,这使得这项课题研究与这部新的国家标准的制定紧密结合在一起,课题的研究过程也是新的国家标准的制定过程。因此课题研究的绝大部分成果都被这部新的国家标准所采纳,包括知识产权产品、经济所有权、雇员股票期权等若干新的基本概念的引进,生产范围、资产范围等基本核算范围的拓展,机构部门、产业部门、资产和负债等基本分类的修订,基本核算表、国民经济账户等基本核算框架的调整,财产收入、所得及财产税、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等基本指标的定义和口径范围的修订,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金融中介服务产出、非寿险服务产出等计算方法的改革等。

作为国民经济核算新的国家标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对于一系列改革问题提出了方向性的要求,但是如何具体实施这些改革还需要做大量的研究探索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和方法。如前所述,这项课题研究对其中许多重点、难点领域的核算方法改革问题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为新的国家标准的实施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参加本项课题的研究人员都是长期从事国民经济核算实际工作、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官员和学者,他们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为了圆满地完成研究任务,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进行了长期扎实的研究工作。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立项之后,我与各位子课题负责人高敏雪、张冬佑、郑学工、赵同录、王益烜等认真制定研究提纲,明确研究任务,确定研究分工,提出研究要求。课题组对每个子课题的每个具体研究题目的写作提纲都进行了认真讨论,每个具体研究题目初稿完成后,先由子课题负责人进行修改,然后提交课题组集体讨论,撰写人员根据集体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再由子课题负责人修改,修改后的稿子再提交课题组讨论。因此,我多次主持课题组会议讨论研究提纲、修改初稿、核稿。最后,我对研究成果做了最终修改和定稿,对每一篇稿子都做了认真审改。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高敏雪老师贡献了许多智慧,张冬佑副司长和郑学工副司长做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每位子课题负责人和所有课题组成员都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在课题成果讨论修改过程中,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董礼华司长也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借课题研究成果出版的机会,我向他们表示真诚的谢意!课题负责人、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如下:

课题负责人:

许宪春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

子课题负责人:

高敏雪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所主任

张冬佑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副司长

郑学工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副司长

赵同录 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队长

王益烜 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副司长(主持工作)

课题组成员:

李静萍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

金红 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司副司长

武央 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周济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副司长

吴优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GDP使用核算处原处长

陈杰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GDP使用核算处处长

徐雄飞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资产负债核算处处长

施发启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资源环境核算处处长

吕峰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服务业核算处处长

江永宏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秘书局统计处处长

魏媛媛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GDP生产核算处副处长

陈希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社会资金核算处副处长

刘立青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GDP生产核算处主任科员

马佳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社会资金核算处主任科员

陈亚宁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资产负债核算处主任科员

董森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主任科员

北京大学出版社的林君秀女士和郝小楠女士积极支持本书的出版,并为本书的出版做了大量工作,借此机会向她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对于本研究成果的不足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许宪春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