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利和市场的关系
(一)国内高校的专利技术许可情况一览
上表出自《2012年中国大学专利竞争力报告》,排名按照竞争力指数的高低,这里的“竞争力指数”是指大学专利许可数量与专利申请数量之比。我们知道,专利要运用起来才能发挥价值。目前,高校很少会直接参与到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能够使专利产生效益的方法就是转让、许可、质押等方法。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作为国有单位的大学,将专利转让出去需要经过烦琐的审批和评估等程序,否则会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因此,大学往往采取专利独占许可的变通方式。所以,专利许可备案的数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们了解高校专利的实施情况。
我们看到,排名靠前的这些理工类或综合类的高校,从2005~2009年的专利申请量都是几千件,但是在2012年被许可的专利数量最多也只有几十件。专利许可数量与专利申请量之比为1%~2%。而且,我国顶尖的高等学府——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的专利竞争力都没能进入前15名。以北京大学为例,2005年至2009年专利申请数量为1966件,2011年专利许可备案数量仅为2件,专利竞争力排名为第77位。
客观地说,我国的高等院校在专利的运用和转化方面没有很亮眼的成绩,这也跟之前的法律制度有关——缺少使科研人员投身到专利转化的激励机制。
(二)北美高校在技术转移方面的优异成绩
接下来,让我们看一下美国高校在技术转移方面的成果。
北美有很多顶级的学校,每个学校都有技术转移办公室,作为一个非营利组织,北美大学技术经理人协会(AUTM,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Technology Managers)通过会员制将这些办公室的技术经理人和各行业的企业负责人集聚到一起,每年举办多场会议,促成技术许可,并通过专业培训促进同行在技术转移相关法规方面的研讨等。它们对2011年北美大学的许可收入做了统计分析,总收入高达25亿美元。
美国专利收入排名前五的大学
那么,哪些高校的收入排名比较靠前呢?我们做了一个数据统计,如上图所示,按照2011年的专利许可费(深色柱显示)从高到低排列,其中:西北大学的专利许可费高达1.9亿美元,接近学校研发费用的二分之一;普林斯顿大学在转化率方面做的最好,专利许可费用甚至高于学校研发费用的一半。也就是说,普林斯顿大学虽然在专利许可费总收入方面没有西北大学多,但是,花出去的研发费用一半以上又能以专利许可费的形式赚回来,专利许可的工作业绩最突出。
美国高校在技术转移方面做得比较好,得益于AUTM这样的专业组织和《拜杜法案》(Bayh-Dole Act)这样的法律支持。其实,我国在2015年颁布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及其他配套政策之后,中国高校在技术转移、专利转化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与美国高校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
(三)为了市场发起的专利诉讼
1.苹果公司利用专利驱逐竞争者
Worldwide smart phone market Market shares Q1 2010, Q1 2009
Source: Canalys estimates, © Canalys 2010.
有时候,企业打专利诉讼的官司,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赔偿。比如,智能手机刚出来的时候,市场竞争很激烈,新玩家和老霸主都在比拼。上表是全球智能手机在2009年和2010年Q1市场份额的对比图表,显示当时占市场份额最高的是诺基亚公司,苹果排第三,HTC排第四,摩托罗拉排第五。很巧的是,在2010年3月间,苹果公司发起了对HTC侵犯其专利权的诉讼。很显然,苹果不单单是为了获得胜诉,更多的是为了驱赶它在手机市场的竞争者。
Source: Patsnap智慧芽全球专利数据库。
大家也许会有疑问,为什么苹果会找HTC呢?上面这一组数字显示的是2010年四家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其中,HTC的专利数量是最少的,只有四百多件,而市场份额最大的诺基亚公司拥有五千多件专利,摩托罗拉也有三千多件。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果你要去欺负别人,你肯定会挑一个实力弱一些的。如果苹果公司去告摩托罗拉或诺基亚,因为这两家公司实力较强,专利数量也比较多,那摩托罗拉和诺基亚很有可能也会调查一下苹果手机是否侵犯它们的专利权,双方就有可能互相起诉。这样,苹果打赢的概率就比较小。但是,HTC公司的专利比较少,苹果公司相对来说胜算较大,可以利用专利权狠狠打击对手,驱赶市场竞争者。所以,大家后来看到HTC销声匿迹了好几年。
2.中国专利诉讼第一案——正泰电器VS施耐德
到目前为止,国内赔偿金额最高的专利诉讼是正泰电器VS施耐德案,该案的最终赔偿额为1.57亿元,并且是国外公司赔偿国内公司。
大家知道,施耐德做低压电器全球排名第一,而正泰是浙江的一家公司,在低压电器领域全国市场份额排名第一。正泰有一件实用新型专利,涉及一种高分断小型断路器,正泰起诉施耐德的多款产品侵犯它的这一专利权。
一般来说,国内企业不会主动挑事,但这个案件背后有一系列的商业故事:起因是施耐德想收购正泰集团,把正泰集团作为其在中国的加工商,正泰集团不同意。后来,施耐德公司又反复提出了多套方案,股权占比从80%降到50%,甚至更少,但正泰仍不同意,这激怒了施耐德公司,它先后在国外发起了十几起针对正泰集团专利侵权的诉讼,正泰被逼无奈之下,在经过与律师的讨论咨询以及对竞争对手多款产品的侵权风险评估后,正泰在国内发起了对施耐德的专利诉讼。中间过程很曲折,整个过程的律师费花了大概170万元。一审判决结果,施耐德赔偿额达到3亿多元;后施耐德不服,上诉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被判赔偿1亿多元。
从上面两个案例,我们能看出专利和市场的关系。对企业来说,专利很多时候更像一种武器,运用相应的权利在市场上进行一些运作,可以起到驱赶竞争者,获取更多市场份额的作用。企业最关心的,并不是获得多少专利赔偿额,而是能否达到自身的商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