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科技虫草研究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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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西冬虫夏草

在虫草中比较具有影响力的,要属西冬虫夏草。西冬虫夏草通常指的是主产于中国西部海拔3000m以上的四川、云南、甘肃、青海、西藏地区的虫草,又称西虫草。在每年7—8月,虫草菌属的菱角科真菌侵入蝙蝠蛾幼虫,真菌菌丝以幼虫体内组织为食,在幼虫体内生长。蝙蝠蛾幼虫逐渐被菌丝全部充满时,于秋冬死去,为冬虫。到第二年春暖花开之际,虫体内的真菌迅速发育,到5、6月份,从幼虫头部长出一根紫红色小草(真菌子座),长2~5 cm,称夏草。子座顶端膨大,子囊孢子充满了囊壳。子囊孢子成熟后从子囊壳中散发出来,再去侵入其他幼虫,于是又产生新的虫草。这就是说,它冬天是虫,夏天是草,即称为冬虫夏草。

野生的西冬虫夏草又被专业人士分为青海草(为青海省境内出产)、藏草(部分人士表述为西藏自治区境内出产)、川草(为四川省境内出产)、滇草、甘肃草、炉草、灌草等。

中国传统的中医药学和我国绝大多数学者认为,人们所指的虫草,是特指仅分布于我国青藏高原及边缘地区高寒草甸的中华虫草菌Cordycepts sinensis(Berk.)Saccardo,寄生于蝙蝠蛾属[虫草蝙蝠蛾(Hepialus armoricanus Oberthur)或绿蝙蝠蛾(H.varians Staudinger)]、类蝠蛾属(Hepialiscus)、棒蝠蛾属(Napialus)、二岔蝠蛾属(Forkalus)和双节蝠蛾属(Bipectius)等5个属的20种蝠蛾类幼虫,其中蝠蛾属的虫草蝠蛾(Hepialus armoricanus)、斜脉蝠蛾(H.oblifurcus)、白马蝠蛾(H.baimaeusis)和人支蝠蛾(H.renzhiensis)等是虫草的优势寄主,其幼虫感染后形成虫、菌结合体。下文若无特别说明,在特指某一物种虫草时使用“虫草”“正品虫草”名词,均指西虫草。

冬虫夏草主要分布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江流域的上游,东至四川省的凉山,西至西藏的普兰县,北起甘肃省的岷山,南至喜马拉雅山和云南省的玉龙雪山。西藏虫草的产量大约占全国虫草产量的41%,青海省产量大约占全国虫草产量的33%,云南省和四川省虫草产量各占11%~16%上下。

虫草是真菌特有菌种寄生于蝙蝠蛾等的幼虫的产物,其真菌的国家统一法定名为中国被毛孢(Hirsutella sinensis)。天然虫草由虫和草两部分组成:头部——夏草,是真菌类寄生植物菌株的子座,也是天然虫草有性态“种子”的所在,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尾部——冬虫,为昆虫类动物幼虫的尸体,为“草”提供生存场所和必需的营养物质。当虫草长成之时,其内部组织基本被真菌的菌丝体所替代,而外形只是不能被转化利用的囊壳。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历部版本均收录了虫草作为中药材;卫生部批准北虫草作为食品新资源,从法律上肯定了虫草药食兼用的地位。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标准》1987年版和《四川省中药材标准》1992年版相继收录了新疆虫草、凉山虫草作为地方药材使用,扩大了虫草真菌的法定药用种类和范围。

在2001年,当时的卫生部就已明令限制虫草这类国家二级保护物种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保健食品中的虫草应以虫草菌丝体蝙蝠蛾拟青霉替换。2005年,接手保健品监管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的原料使用了虫草的,应以人工繁殖的菌丝体予以替换。

2010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也发布了《关于虫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严禁使用虫草作为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2016年2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虫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该提示称:近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对虫草、虫草粉及纯粉片产品的监测检验。检验的虫草、虫草粉及纯粉片产品中,砷含量为4.4~9.9 mg/kg。虫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有关专家分析研判,保健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砷限量值为1.0 mg/kg,长期食用虫草、虫草粉及纯粉片等产品会造成砷过量摄入,存在较高风险。

虫草是青海省的重要支柱产业,据估计,青海省的虫草年交易额超过200亿元,而全国虫草产业的产值超过300亿元。虫草的去向,牵扯多方利益。但《虫草化学成分及其药理活性研究》一文表明,目前虫草的成分已基本清楚:野生虫草中含水分10.83%,粗蛋白29.1%~33%,粗脂肪8.62%,总糖13.94%~24.20%,粗纤维18.5%,灰分8.64%。此外,还含有氨基酸、脂肪酸、核苷类物质、甾醇、7%~9%的甘露醇、多糖等,这些成分是虫草发挥可能的生理活性或药效的主要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