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3ds Max 2016基础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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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选择对象

从某种意义上说,“建模就是选择的技巧”。3ds Max提供了多种选择模式,在主工具栏里有一段选择按钮区 ,分别是过滤器、点选、按名称选择、选择区域形状、框选/交选、选择并变换、选择并放置等按钮。这里主要从基本选择、按名称选择、选择并变换、选择过滤器等方面讲解一下选择对象的技巧。

2.3.1 基本选择方法

初学者要掌握的最基础的选择方法有点选,框选/交叉选,加选减选,锁定选择等。

· 点选:单击 按钮即可点选对象,快捷键为【Q】。按住【Ctrl】键可以加选,按住【Alt】键可以减选。

· 框选/交叉选: 这种状态表示交叉选择,只要选择框挨到对象即可选择; 这种状态表示框选,必须要在选择框内才能选择。而选择框也很丰富,除默认的矩形外,还可以切换为圆形 、围栏 、套索 绘制选择区域等多种选择框,便于用户在各种复杂对象中轻松选择。

· 锁定选择:锁定选择一般是单击状态栏上的锁定 按钮,也可以直接按空格键锁定选择。

· 全选:【全选】的快捷键是【Ctrl+A】,【取消选择】的快捷键是【Ctrl+D】,【反选】的快捷键是【Ctrl+I】。

2.3.2 按名称选择

这个就是【按名称选择】工具的按钮,其快捷键是【H】,弹出的对话框如图2-14所示。Select Objects对话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图2-14 按名称选择对话框

· 输入框部分 :在这里可以直接输入要选择的对象的名称。例如,对于图2-14,如果我们输入“b”,那么“Box01”和“Box02”等名称以“B”开头的对象都会显示为选择状态。这里支持通配符“*”,如输入“*02”,包含“02”的对象都会被选中。

· 【显示】按钮:【显示所有】按钮 ,单击后就会显示所有类型,包含隐藏或冻结的物体。在这里可以直接点选,【Ctrl】键为加选,【Alt】键为减选,【Shift】键为连选。

· 【不显示】按钮 :取消显示所有类型。

· 【反转显示】按钮 :把已显示和未选择显示的类型反选。

· 分类显示按钮:在列表内仅出现某些类型的物体。默认除隐藏和冻结对象之外都已勾选,如果我们只需要选择所有灯光,那么可以先单击灯光按钮 ,然后单击右侧的【反转显示】按钮 ,这样就只有灯光被选中。

其他类型对象也可如此操作。

· 【选择集】下拉列表:实际上和主菜单中的选择集下拉列表是一样的。

· 【排序方式】:可以按“升序”“降序”和“年龄”调整排序,直接单击即可切换。

2.3.3 选择过滤器

在主工具栏有个选择过滤器下拉菜单,从这里可以限定我们只能在视口选择某一类型的物体,如图2-15所示。如在布灯光时容易对模型误操作,此时就可以选择【灯光】过滤器,这样就只会选择灯光,不会选到其他类型。

图2-15 选择过滤器

2.3.4 选择并变换

选择对象的目的大多是需要编辑的,而“变换”是一基本内容。在3ds Max中,提供了移动、旋转和缩放等几种方式。

· 【选择并移动】按钮 :单击此按钮(快捷键【W】)后单击对象就能选择对象,锁定一个轴或一个面就可移动对象。

· 【选择并旋转】按钮 :单击此按钮(快捷键【E】)后单击对象就能旋转对象,锁定一个轴就可绕此轴旋转对象。

· 【选择并缩放】:单击此按钮(快捷键【R】),分为三个按钮,即 等比缩放可以在xyz轴都等比缩放对象, 不等比缩放可以在不同的轴向上缩放不同的比例, 等体积缩放是指随便怎么缩放但原始体积不变。

温馨提示

以上都是随意变换,若要精确变换,则需右击变换按钮,输入数字,如图2-16所示。左边是绝对变换,即系统内定的坐标,原点是固定的;右边是相对变换,始终相对于当前状态。实际操作中多数时间都用相对变换。

图2-16 精确变换对话框

技能拓展

①变换之前按住【Shift】键可复制。

②复制时会弹出如图2-17所示的对话框,需要注意【复制】、【实例】、【参考】的区别。【复制】后的对象与源对象没有关联;【实例】后的对象与源对象相互关联,即修改一个参数,其他的都一齐修改;【参考】后的对象原则上不会影响源对象,而源对象一定影响【参考】对象。若要不关联,只需单击修改面板上的【使唯一】 按钮即可。套用数学上的表示方法描述如下。

图2-17 【克隆选项】对话框

【复制】A A’

【实例】A A’

【参考】A A’

③原地复制的快捷键是【Ctrl+V】。

2.3.5 其他选择方法

除了以上选择方法外,3ds Max 2016还提供了一些其他的选择方法作为补充,这样使3ds Max 2016的选择方法更加丰富,熟练运用这些方法将会使制图变得轻松自如。

· 【选择类似对象】命令(快捷键【Ctrl+Q】):能按创建对象类型选择,例如,先选择场景中的一个【球体】,执行此命令后就能把场景中的所有球体选中。

· 按颜色选择对象:每个对象在创建时就有一个名称和颜色,选择【编辑】菜单→【选择方式】子菜单→【颜色】命令后,单击一个对象,然后只要跟此对象颜色相同的都会被选中。

· 【选择实例】:能选择【实例】或【参考】复制的对象。单击【实例】复制对象或源对象后,再选择【编辑】菜单→【选择实例】命令,就能选择所有通过【实例】或【参考】复制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