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明末清初文学的影响
2.3.1 明末小品文的盛行
“小品”这个名称原指佛经的一种译本。东晋十六国时期,高僧鸠摩罗什翻译《般若经》,该经分为两种译本,较详细的一种(27卷本)称为“大品般若”,较简略的一种(10卷本)称为“小品般若”。所以,“小品”是相对“大品”而言,是小而简的意思。[1]
小品作为一种文体始于六朝,写景的山水小品和言志抒情小品形成了主流。晚唐盛行讽刺小品,至明末小品再度盛行,形式活泼,内容多样,可以谈天说地,没有范围限制,也可以言近旨远,充满情趣,晚明小品有很多样式,包括随笔、杂文、日记、书信、游记、序跋、寓言等,颇具代表性的小品形式有描写“性灵”的游记小品和描写事物、记录事件的杂感小品等。
“晚明”这一时间概念与“小品”这一文体概念相结合,使得中国古代散文史上的文体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先秦两汉的散文不可能成为一种自由的文体,汉魏六朝的骈体文过分追求遣词造句的形式美,也不可能使散文化为自由文体;唐宋散文仍然是“文”要“载道”,也不能使散文变为自由文体;唯有晚明小品向传统的载道之文的文学观提出了异议,重视文学独特的价值和艺术性,摆脱了“文以载道”的重重束缚,不拘形式,重视作家的个性,任心而发,纵心而谈,且小品文篇幅短小,较为自觉地使散文变成了可以自由表述的文体,促使散文创作趋向本真、纯真、自然,在创作风格上有着展露本真的文化走向。
始于六朝的小品文文体,之所以至晚明时期得到发展,并出现了大量的创作作品,是与晚明的社会思潮和社会现实有着密切的关系。自明代中期以后,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意识形态的变化,深刻地影响了文学领域。诗歌或散文,小说或戏曲等所有的领域都主张个性释放,冲破礼教的束缚,肯定人的欲望,重视真情实感。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在追求新的人生和生活理想的同时,也滋生了困惑和苦恼,并将这种困惑和苦恼诉诸笔端。此外,晚明小品的兴盛,有其文学内部的原因。小品文一方面继承了中国古代散文的优秀传统,另一方面,受小说、稗官杂记、戏曲等俗文学的影响,被创造性地赋予独立的艺术品性,以短小的篇幅和不受传统理念限制的笔触反映日常生活及琐事,成为一种富于个性色彩和自由气息,具有“法外法、味外味、韵外韵”的自由的文化内涵的文体。
晚明小品作家普遍采用“以文自娱”的写作姿态,这来源于庄子式的艺术化的生活态度,使得晚明小品作家群普遍具有洒脱、自娱的心境、满足自我、发泄自我的审美价值取向,从而争取精神自由、超脱政治功利,由此创作出来的小品文异于古文、六朝骈文、唐宋散文而自成一格。
晚明小品作家的文化性格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虽然出仕,但其思想的重心、感情的趋向实际上体现着超脱的的生活态度和洒脱的心境。另一种类型是一生也未出仕,一门心思地投入各种精神活动,从中寻找精神寄托和精神自由。以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三兄弟为代表的公安派,擅长写山水小品,是晚明小品作家的代表,以钟惺、谭元春为代表的竟陵派也是晚明小品园地里优秀的耕耘者,他们在公安派的基础上另辟蹊径,创造了幽深孤峭的艺术风格。此外,还有一批不同于公安派、竟陵派的小品作家,他们擅长于幽默与讽刺。尽管晚明小品作家的风格不同,人生感悟、体验方式不同,但却能殊途同归,都营造自己的精神乐园,有着等同的艺术化的自由心态。
公安派、竟陵派文人们创造的新的文体小品文在域外也有着深远的影响。不仅江户时代(1603—1867)末期的日本文坛受到公安派的影响,高丽中后期的文人李奎报等也开始利用小品文体进行创作,著有《呪鼠文并书》《命斑契文》《镜说》《舟赂说》等。朝鲜中期的许筠也广泛涉猎晚明小品,主张脱离礼教,创作时应强调个性,使用俗语。但许筠的主张在当时的文坛未能引起共鸣,形成气候。18世纪中叶后期,才有很多文人用多种形式进行小品文创作,代表人物有李用休、朴趾源、俞晚柱、李德懋、李钰等。可以说,商品货币经济前所未有的发展,一定的消费阶层的形成,以没落士族及庶孽[2]为中心的新的文人群的出现,理学作为指导理念的统治地位的逐步丧失,实学学风的萎缩,公安派的影响,明清书籍的大量涌入是18世纪中后期小品文学在朝鲜盛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