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概念辨析
金融外交是伴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安全凸显而出现的一种新型外交形式,其概念和定义还没有形成较权威的说法。尽管西方学者研究国际金融关系的文献浩如烟海,但他们却很少使用金融外交这一概念。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外交学者认为外交的核心是处理政治和国家安全事务,而不愿意在外交前面加上金融之类的限定词,过多的限定词将会泛化外交的概念;另一方面,研究金融问题的学者特别是国际政治经济学者,虽然很多也承认国际金融关系具有一定的政治性,但更愿意使用国际金融政策、国际金融合作和国际金融治理这些概念来指代他们的研究对象,而很少使用金融外交。在中国也存在类似的情况,金融外交虽然经常散见于各种报刊评论中,但专门的学术性研究却非常少。金融外交从来没有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这种现象颇令人深思,其根源还在于国家的对外金融行为不被认为是一种外交活动。[1]一般来说,根据金融外交的属性,可作一定界定。
金融外交是国家总体外交的新成员,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的总体外交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政党、人文等各个层面,金融外交则是传统外交在其内容不断拓展的过程中呈现出的一种新的表现形态,是外交和金融交叉的产物。很多金融事务虽然都是技术性的事务,但是金融外交却具有高度的政治性。这种政治性的来源包括:(1)金融外交的执行主体是官方机构而不是商业机构,而在一个等级制的官僚体系下,官方机构的行为都要经历一个政治过程;(2)金融外交的目的通常包含超出金融范围的政治考量,即借助金融关系来实现其他目的;(3)金融外交的目标通常需要通过议题联系、外交压力、利益交换等政治手段来实现。因此,金融外交不是一种市场行为,而是一种政治行为。金融外交与总体外交相比,其独特性表现在:金融外交主要是围绕国际金融体系的建立、调整和改革问题展开的。国际金融体系主要包括汇率安排、国际收支调节、国际储备资产和国际货币等金融事务的协调与管理,其中汇率安排最为重要。
金融外交不同于经济外交,可以说是经济外交的子集。金融外交主要围绕两个方面的核心事务展开:一是政府间的跨国资金信贷、短期的流动性供给;二是货币的国际使用和汇率的跨国协商。它们通常分别由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直接负责,所以随着金融外交的大规模兴起,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开始成为一国政府对外交往活动的重要执行者,金融外交也因此可以被简单理解为一国财政部和中央银行所从事的外交活动。由于货币是金融的核心,狭义的金融外交因此又被称为货币外交。
金融外交是基于国家金融安全而开展的国际金融活动。国家金融安全除了受国内因素影响之外,还受国际因素的影响。金融外交一方面是为本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发挥着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增强本国金融实力、提升本国金融的国际地位等作用;另一方面,金融外交也在建立和发展国际金融体系、协调国际金融关系、解决国际金融争端、开展国际金融合作、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完善和改革国际金融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金融外交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国家为实现金融目标而开展外交活动,即以外交手段为国家谋取金融利益;另一种是指国家为实现外交目标(比如,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高本国的国际地位等)而进行的金融活动,即以金融手段为国家谋求对外关系上的利益。[2]
金融外交体现的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对大国而言,金融外交的目标除了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外,还将在全球经济均衡增长、货币政策、汇率政策、金融稳定和经济政策协调等专业领域继续加强与各国央行、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金融组织等的多方位合作与多层次交流,积极推进区域金融合作与一体化进程,巩固和扩大区域金融合作的成果,为国家在国际金融合作中争取更大的利益,为改革现行不合理的国际经济金融秩序作出新的贡献。同时,要增强本国在国际经济金融界(包括国际中央银行界)的地位和话语权,使该国央行在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政策协调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稳定本国经济与金融,并对稳定世界经济与金融作出更大的贡献。[3]
[1] 参见李巍:《金融外交在中国的兴起》,《世界经济与政治》2013年第2期。
[2] 参见晓健:《金融外交:谋求国家利益的重要工具》,《红旗文稿》2010年第15期。
[3] 金琦:《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外交工作回顾与展望》,《中国金融》2008年第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