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与公共事务(第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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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道德是意识形态”这个断言,在努力予以透彻清晰的解读时,还不得不提及意识形态的一个更深层次特征。这将涉及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之间关系的讨论。在任何一种马克思主义观念中,道德——所有的道德信念、态度、实践或原则——都必定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但是,人们倾向于认为,由于上层建筑的各个因素都必然是意识形态,所以,道德信念、态度、实践和原则也必然具有意识形态性。然而,这个看法却是对马克思观点的误解。[7]成为上层建筑,这只是成为意识形态的一个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尽管所有的意识形态信念都是上层建筑,但是,并非所有的上层建筑信念都是意识形态的。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的思路,我们可以在不同的道德信念之间做出区分,可以在那些具有扭曲性的意识形态的道德信念与那些不具有扭曲性的意识形态的道德信念之间做出区分。

更一般地说,如果我们不能在上层建筑内部对意识形态信念和非意识形态信念进行区分,如果声称“所有形式的意识观念,包括所有形式的自我意识在内,都是意识形态的”不是错误的,那么,考虑到意识形态信念所具有的扭曲倾向,马克思就会把自己置于作茧自缚的危险之中。但是,“同情之了解”的解释原则(principles of interpretive charity)却不允许我们将这种脆弱性归于马克思,如果我们能为马克思在这方面的看法找到一种可以回避上述风险的合理解读的话。而我接下来的解释,就是要完成这项任务。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意识形态信念以及类似的东西,都是一些回应阶级利益的信念。但是,在这些信念当中,我们的各式各样被公开明确表达的自我意识,才是意识形态的首要主题内容。虽然为了拥有意识形态我们必须拥有阶级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那些关于我们自身的公共观念,亦即,我们自己为社会所认可的形象,才是最典型的意识形态。公共观念几乎总是在扭曲我们对自己的理解,也几乎总是在回应统治阶级的利益。公共观念通常是统治阶级的社会理性化——该阶级的成员可能参与,也可能不参与理性化过程——但这种理性化却深嵌于这个由统治阶级所主导的社会中。公共观念就是在这个我们所考察的社会中得到公开支持的自我形象。

该社会中当然还有其他的自我形象,其中大部分都跟这些得到公开支持的自我形象相距不远,尽管有的偶尔也颇为不同。虽然有些回应统治阶级利益的信念既是道德的,又是意识形态的,但在马克思这里却没有任何说法可以主张或断定,所有的自我形象、所有的自我意识形式,包括所有满载道德的自我形象,都必定是意识形态的。根据他的分类体系,这些东西全部属于上层建筑,但不一定全部属于意识形态。没有理由认为,马克思把他自己的自我意识形式、他自己的自我形象、他自己的道德信念,以及他最紧密、最信任的同道者(包括恩格斯)在这些方面的看法都当成了意识形态的东西。对于这种可能,马克思从未表示过丝毫的担心。然而,如果按照卡尔·曼海姆(Karl Mannheim)的说法,意识形态就是某种残缺的认识无能或概念无能,那么,马克思——如果他缺乏自我反思,意志不够坚定的话——就不会对他自己或恩格斯的道德判断以及那些坚定的深思熟虑的信条表现得那么自信了。可是,马克思在这方面根本没有表现出任何怀疑(也许他本该有所怀疑,但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我们应该再次按照“同情之了解”的解释原则来处理这个问题。这么做不仅是为了化解马克思的困难,而且是我们在此类情况下通常应当采取的方式。关键在于,并非所有的理念或理想,包括道德理念和道德理想在内,都会因为它们通常与意识形态相伴而行,就必定对社会关系进行如此集体性的理性化和蒙蔽化改造。这种观点才是绝对“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如果你愿意承认的话。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核心部分中,这是无法否认的。

由于我们全部陷入严重的认知混乱或盲目性,因而我们对于人与社会的一切信念全都属于意识形态,这是不可能的。它甚至不是一种前后融贯的可能性,因为,假如情况是这样的,那么,但凡可以概念化的东西就全都不能算作“未被蒙蔽的观念”(unmystified idea);如果我们并不拥有一个未被蒙蔽的观念,我们就真的无法知道,一个未被蒙蔽的观念可以是怎样的或将会是怎样的。而在这种情况下,“意识形态的信念”这个说法也就不准确了,因为我们此时甚至不能意识到有某些信念体系蒙蔽了社会现实。“被蒙蔽的观念”(mystified idea)与“非蒙蔽的观念”(non-mystified idea)或“未被蒙蔽的观念”之间不会构成实质性的比较,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后者是怎样的。我们甚至也同样无法知道前者是怎样的。只有当我们能够在“被蒙蔽的观念”与“未被蒙蔽的观念”之间做出概念上的区分——即,能够辨别何为前者、何为后者——时,我们才能继而发展出一种道德社会学,它将表明,大多数道德思维其实是多么严重地具有意识形态性。

至关重要的是,不要把意识形态或具有意识形态性转变为一种关于我们认知方式的认识论问题,也不要转变为一种关于是真还是假的主张。相反,意识形态是我们对自身的一些公共观念,它们在阶级社会中以这样那样的方式为阶级利益服务。我们不应将意识形态用于指代我们的所有信念、所有自我形象,或是所有的哲学观念或道德观念。“意识形态”并不是一个指称一切认知现象或情绪现象的术语。毋宁说,在典范意义上,意识形态只是阶级社会中关于自我意识的官方表达。而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存的各种道德——不同群体和阶级的道德——全都是意识形态的。当马克思主义者说道德就是意识形态并对道德和道德化恰当地保持某种质疑时,人们应该这样来理解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