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的角色
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需要在社会服务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开展服务。社会工作者提供的专业服务,是帮助受助者正确对待困难、努力克服困难,同时又要设法争取资源,切实帮助受助者走出困境。社会工作者扮演的助人角色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给予受助者以物质帮助,而是要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力求增强受助者的自我发展能力。这类似于前些年我国政府提出的农村扶贫开发新思路,即从“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由原来的发钱发物转变为对贫困地区的扶贫项目开发,实现这些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社会工作者的角色,英国学者贝克(Ron Baker)给出了一个形象的图示[1]:
贝克将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分为三部分,即直接服务者角色、间接服务者角色与合并服务者角色。社会工作者在提供直接服务时,扮演照顾者、劝告者、治疗者和支持者的角色;在提供间接服务时,扮演研究者、行政者和咨询者的角色;在提供合并服务时,扮演教育者、协调者、调解者、倡导者、经济人和增进能力者的角色。这种划分是抽象的,实际上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往往是交叉的,无法截然分开的。下面我们简单分析社会工作者的几种角色。
1. 治疗者。社会工作者作为治疗者的角色已有很长的历史,而且在一个时期内这是社会工作者扮演的主要角色。治疗的目的是为了系统影响服务对象的人际互动或内在心理功能,帮助服务对象消除情绪困扰,从而使他们增强抗击困难的能力,或实现他们所追求的改变。最初的治疗对象集中于问题中的个人,现在已发展到了团体和社区,因为很多问题或困难不是单独个体所能解决或克服的。
2. 支持者。社会工作者面对求助者不但要提供直接服务或帮助,更要鼓励受助者在可能的条件下自强自立,克服困难,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当社会工作者扮演支持者的角色时,要让服务对象感觉到社会工作者愿意与他一起面对和解决困难,而不是从旁鼓噪。
3. 教育者。社会工作者作为教育者,是回应受助者对社会适应和技能的需要,要以可理解的方式提供信息,给予意见或建议。例如,社会工作者通过创造适合的机会,让受助者学习特定的社会技能;或供给适用的信息,使他们更有效地扮演相应的社会角色,并发挥出应有的社会功能。
4. 调解者。社会工作者作为调解者的角色,就是以最具建设性的方法和途径去化解纷争,目的是帮助处于冲突中的各方对于冲突的问题达成共识。作为调解者的社会工作者必须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不偏袒于冲突中的任何一方,才能收到实效。
5. 倡导者。作为倡导者的社会工作者,是与服务对象一起或作为他们的代表,增进或抵制一个有目的的行为,为有需要的个人与群体争取合法的权益,维护他们的尊严。倡导者的角色是后来才出现的,也是社会工作者为推进社会公正而寻求社会政策改变被赋予的新角色。
回到香港电影《神经侠侣》,如果廖得男想作为一名社会工作者帮助精神病患者王志成,她最应扮演的角色是治疗者的角色。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得男还需要获得其他人的支持,比如,需要得到精神科医生的帮助,这是技术方面的;再如,还需要得到政府机构或社会组织的帮助,以为王志成的治疗获得资金上的支持。这样,得男就不是一个单纯的治疗者角色了,还包括资源获得者、支持者等一系列相关角色。如果得男要帮助那位偷奶粉的人,她不仅要扮演教育者的角色,还要扮演支持者的角色,与受助者一同面对困难,进而帮助他渡过难关。
在很多社会工作教育者和研究者的著述中,还赋予了社会工作者一个政策影响者的角色,但是,在中国当下的政治环境中,这一角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由社会工作者来承担。理由嘛,就是社会工作者既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也没有政治上的地位,他们既没有途径也没有机会去影响政策,而只能充当政策的被动执行者,这也是现阶段中国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
社会工作者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任务。前面贝克所给出的图示,最外围的大圆圈标示出了社会工作者的任务,即评估、计划、集中调适、记录、再评估、观察、倾听、互动。这些任务是社会工作者扮演任何角色都需要完成的,它决定了社会工作者的一般助人过程,或者称为社会工作实务的通用过程。在后面的实务案例中,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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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社会工作者的心声[2]
甘炳光
犹记得1978年报读香港大学的时候,选择读社会工作是基于一个单纯的心愿:很想去帮助别人。由于在高中及预科时参加了一些义工工作,开始对人的工作产生兴趣,兼且我的性格也不喜欢刻板式工作,较喜欢与人交往及一些动态的生活,于是选择了社会工作为主修科目。但是,三年的大学训练令我改变不少,令我明白社会工作不只是帮助人这么简单,还有更大的理想和更多的社会使命需要去承担和实践。
三年的社会工作训练中,实习训练对我的冲击最大,而以第二次实习,在大窝口葵涌社区(即荃湾合一社会服务中心的前身)发展计划的经历最难忘,对我的改变及成长有很大的影响。
当时我被安排在居住环境最恶劣的大窝口旧型屋邨实习,协助屋邨内居民组织(大窝口居民联会,后简称“居联会”)争取尽快重建大窝口邨。为了发动更多居民参与,我们在全邨每座楼宇举行座谈会。我用了两个星期时间,每天下午在某一座楼派发传单,傍晚就与居联会成员用“大声公”(即扬声器)呼吁居民晚上到该座的中层走廊开会;每晚开一次居民会,发掘热心居民加入居联会的组织工作。居民的热烈反应令我感到很震撼,而居联会成员的热心参与更令我很感动。我很喜欢每晚与他们一起进行组织工作,很有同心同行、并肩携手去为公义而战的感觉。楼座发动的工作后,我们举办了有数百人参加的居民大会,发动要求加快重建的全邨签名行动,并将签名递交房屋总署,而我的实习工作也在此完结。在实习最后一晚的欢送会上,令我感受最深的是大家俨如一家人。我很舍不得他们,很喜欢那种与居民真挚及平等的交往,与居民共甘苦、同成长的乐趣,以及不分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界限的感觉。
整个实习对我冲击最大的是深刻地认识社会工作者的角色。我从同事身上学习如何扮演一个组织者,了解社会工作者的主要职责并不是去领导群众、做他们的代表、为他们负责所有工作,或代替他们去争取权益,而是要与居民同行,组织他们选出自己的代表,由居民站在最前线去表达自己的诉求,加强群众力量为自己争取权益。
这次实习经验令我改变了社会工作争取社会公义就是去“为民请命”的看法。社会工作者不是去“为民请命”,而是去“与民请命”。“与民请命”才是我们的使命,更能彰显社会工作的精神,体现民主参与的真义,巩固基层组织的发展,令居民在参与过程中有更大的成长。
[1] 徐震、林万亿:《当代社会工作》,(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0年版,第19页。
[2] 本文作者甘炳光系香港城市大学社会工作专职教师,有着近30年的社会工作从业经历。原文题目是“情系社工二十五载”,刊于曾家达等主编:《微光处处:28位社会工作者的心路历程》,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版,本文节选自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