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与重建:王船山的哲学精神(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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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智为性体

朱子《大学序》有云“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四书大全》载云峰胡氏曰“尝欲窃取朱子之意以补之,曰‘智者心之神明,所以妙众理而宰万物者也。’”又载番易沈氏云:“智者,涵天理动静之几,具人事是非之鉴。”船山加以评论发挥:

凡“仁义礼智”兼说处,言性之四德。“知”字大端在是非上说。人有人之是非,事有事之是非,而人与事之是非,心里直下分明,只此是智。胡云峰据朱子解“致知”知字:“心之神明,所以妙众理、宰万物”,释此“智”字,大妄。知字带用说,到才上方有;此智字则是性体。“妙众理、宰万物”,在性体却是义、礼上发底。……沈氏之说特为精当,云涵云具,分明是个性体。[1]

船山指出,朱子将“仁义礼智”四者并提,这里的“仁义礼智”都是指性,不是指心。因此这四者之中的“智”是性体,而“知”是心用。“性体”的概念为宋明理学家所常用,指性之本体,船山此说亦合于朱子在《大学》解释的脉络中的立意,即朱子所说“凡此四者具于人心,乃是性之本体”[2]。船山认为,在朱子的诠释中,“妙众理而宰万物”是用来描述心,用来解释致知的“知”的,而知是用,不是性体,因此他不赞成用“妙众理而宰万物”解释“智”。另外,就性体和心用的关系而言,性体是未发,心用是已发,即心用是发自于性体的,而“妙众理、宰万物”的作用,是性体的“礼”之发或“义”之发,而不是“智”之发,所以“妙众理、宰万物”与智是没有关系的。智之发应该是是非之心,故说“知字大端在是非上说”。[3]由此可见,船山不仅受到理学体用论思维的深刻影响,也受到明代儒学“性体”用法流行的影响。

此外,在敬止的问题上,船山也体现了类似的分析,提出“敬为心体”。《大学》引诗云“于缉熙敬止”,朱子注:“敬止言其无不敬而安所止也。”朱子又曰:“缉熙是工夫,敬止是功效。”船山发挥朱子之说,认为:“敬在心体上说,止则在事上见,仁敬孝慈信,皆安所止之事也。缉熙者,明新之功;敬止者,明新之效。”又说:“敬字有二义:有所施敬而敬之是工夫,若但言敬而无所施,乃是直指心德之体。故先儒言主敬、言持敬,工夫在‘主’‘持’字上。敬为德体,而非言畏言慎之比。”[4]他认为作为心体意义的敬,是指人的德性,与作为工夫意义的敬意义不同。这种以心体—工夫的框架对“敬”所做的分析,既可以看到船山对程朱派主敬说的态度,也可以看到船山所受到的理学的影响。

[1] 《读四书大全说》,第1页。

[2] 见《四书大全·大学章句序》小注朱子曰,第9页。

[3] 按船山此处似有误,其云“人有人之是非,事有事之是非,而人与事之是非,心里直下分明,只此是智”,应为“只此是知”,盖人物之是非自家心里分明,此是心,已带用说,不可以为即是性体之智。

[4] 《读四书大全说》,第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