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家的全面风险管理:基于巴塞尔II追求银行价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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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直到20世纪90年代早期,银行信用风险分析很大程度上还局限于单笔贷款信用评估,而现代信用风险管理已同时涵盖了单笔贷款信用评估和资产组合管理。银团贷款、贷款买卖、信用衍生品及证券化等金融工具的开发和运用,使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能动性大大提高,银行可以更好地管理单项债务和资产组合风险。银行对保持信用评级与评级过程的独立性有了更加充分的理性认识。与巴塞尔Ⅱ要求相一致,各银行正在加强风险量化技术与专家经验的有机结合。通过使用先进的分析技术和工具,银行不仅提高了公司信用风险量化管理能力,也在个人授信业务中提高违约预测能力上取得了显著进展。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RAROC)计量模型可在授信决策前进行合理风险定价。

实施有效信用风险管理,至少应在建立良好信用风险治理环境、健全授信业务标准和管理程序、建立信用风险计量、监测和管理程序、完善信用风险控制系统等四个方面,确立和遵循一系列授信基本准则。信用风险管理在内部设计上应规划好三大模块,即,设计内部管理体系、选择风险分析计量方法、确定相应风险管理策略。

信用风险管理进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交易监控,借助信用分析、产品定价、设置授信限额以及账务管理,实现单笔授信监控管理;另一方面,基于识别、计量和控制风险实施信用资产组合管理,关注资产组合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的计量,不断提升资产组合效益。为此,信用资产组合经理一直在寻求调整资产组合,试图将资产组合移动到有效组合边界上,以便在既定风险预算下获得最佳收益。信用组合管理将通过更间接的客户接触、更少的授信合同以及更少的非公开信息,利用更为先进的技术有效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