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资源优势与“合作伙伴”模式
一、针对外部环境、机会空间与资源动员的分析
跟过去相比,中国政府在“5·12”之后为民间各类公益组织和志愿力量参与紧急救援提供了更为宽松的环境。对于像乐施会这样专业的发展及人道救援机构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契机。因此乐施会不但积极投身于震后紧急救灾,更放眼于长期灾区重建、灾民生产扶贫和综合社区建设。
另外,“5·12”之后,香港社会积极投入救灾,得到中央政府和四川省的充分肯定和赞赏,而乐施会的香港背景及其在香港的良好口碑和巨大影响力,也间接为其提供了更大的运作空间。例如香港各类媒体对乐施会救灾行动积极报道;香港政府先后多次将救灾专用款项拨付给乐施会实施救援及重建工作;香港市民踊跃捐款对乐施会救灾重建项目表示支持(总捐款额已经超过1.5亿港元)。
同时,乐施会本身的资源优势,也巩固并进一步开拓了“5·12”之后乐施会在灾区救灾和重建中的行动环境和机会空间。一方面,乐施会的资源优势表现在,作为享誉世界的国际乐施会成员机构之一,香港乐施会具有强有力的国际性网络、理念、运作机制和经验等优势。其一,香港乐施会分享乐施会国际性的网络资源,以及在全球超过70个国家推行救灾工作、扶贫、综合发展的经验。例如在具体的灾难救助工作中,乐施会的国际网络和信息平台能帮助香港乐施会迅速借鉴泰国、日本、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灾后重建经验和先进技术;其二,跟绝大多数的中国本土NGO和基金会相比,乐施会具有突出的国际化先进理念和视角,包括参与式、“权利为本”、综合性的社区发展、关注弱势群体的多元视角等;其三,乐施会具有国际领先的专业化系统化救灾救援和综合发展的制度建设,例如它严格遵守国际救援标准及规范的管理流程。
另一方面,乐施会的资源优势还表现在它拥有长期在中国本土建立的资源网络和积累的丰富经验。如本章开头所述,自1987年开始,乐施会已在中国推行扶贫发展及防灾救灾工作。多年的本土经验一来帮助乐施会发展出一套立足中国的“以社区为本的灾害管理机制”,二来也为乐施会在各个领域积攒了广泛的社会网络和伙伴关系,包括全国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如中国各级扶贫办系统、妇联、民政、教育部门)、大学和科研单位、民间公益组织、社区组织等。
以上积累使得乐施会在“5·12”救灾重建过程中得以厚积薄发,广泛动员国际国内各类资源,并深入当地,产生迅速卓著的救灾和重建效果。
二、针对乐施会行动策略的分析
基于对自身所面临的环境和机会空间的分析,以及对自身资源优势的最大化运用,乐施会在“5·12”的救灾重建行动中,发展出以参与式理念为主要指导方向的合作和行动策略。
在合作策略的制定中,乐施会延续和发展了长期在中国运用的、自身独特的“项目合作伙伴”模式。在“5·12”救灾和重建阶段,一方面,乐施会最大化地推动合作伙伴网络的建设,以及多方合作伙伴的自主性项目运作;另一方面,为了坚持自身的理念和方向,并在此基础上推动救灾和重建工作的真正落实,乐施会自身依然尽力在不同程度上直接参与到项目的规划、运作和评估等过程中。具体方法包括制定和实施合作伙伴的发展和培训计划、执行培训及项目评估管理等。当然,在这两方面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张力,如何在合作伙伴的参与性和利益诉求之间、自身对项目的“收”与“放”之间、理念和实效性之间达到平衡,乐施会需要不断地思考和探索。
在“5·12”如此大型和长期的救灾重建工作中,乐施会意识到获得合法性非常重要,也最大化地运用了自身多年积累的政府资源和网络。例如,借助于和扶贫办系统长期的合作关系,乐施会很快和四川省扶贫办取得联系。再比如,基于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乐施会与国务院扶贫办签订了灾后重建合作协议,这类合作进一步提升了乐施会在四川和其他灾区工作的合法性,为其在地方上的长期可持续重建工作打下基石。
乐施会同样深刻地意识到,在救灾重建工作中,地方性的工作是根本。因此它更着力于发展在当地的多领域多方位的合作模式和网络。因为重建过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乐施会除了和扶贫办等直接“对口”的官方部门合作外,还和当地妇联、宗教、民政、少数民族、教育等部门沟通,与各个领域的草根NGO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并最大化地借用大学和科研机构在救灾重建中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乐施会对地方上的合作伙伴也是具有高度选择性的,力求寻找到在理念、工作态度和能力上都比较适合的伙伴。在这样的基础上,乐施会会进一步投入资源,在合作过程中强调对于合作伙伴和当地社区的能力培育、自主性建设和赋权。
在各方参与和合作的基础上,乐施会针对灾区的情况进一步发展出具体的以“社区为导向”的参与式行动支持策略,运用“以社区为本的灾害管理机制”来实施整个救援及重建工作。坚持以当地社区和灾民为行动主体,走群众路线,运用“参与式”工作手法,鼓励和推动社区和灾民充分参与到项目的执行、监督及评估中。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是发展当地人的参与和权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