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行动·合作:汶川地震中NGO参与个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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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在阶段性地回顾南都公益基金会及其所推动的“‘5·12’灾后重建资助项目”运作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南都公益基金会把握推动民间公益力量参与抗震救灾的机会空间、运用自身的资源优势以及经验,建立兼具特色和成效的民间公益支持策略及合作策略,来推动有关救灾重建工作的顺利实施乃至中国社会民间公益力量的发展和壮大。

南都公益基金会也结合自身的专长优势进行了明确的恰当的自我定位:在整个过程中,基金会不是将自身定位为资金的直接使用者或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而是一个资金和资源的再分配和有效配置者,将资金拨付给专业机构,使得社会各界不同类别的民间组织齐聚一堂,真正实现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功能、在灾区开展多样化的项目的目的。

由此南都公益基金会发展出两个行动策略重点:一个是NGO的支持策略、一个是推动各方合作策略,从而扮演了一个推动者和中介者的双重角色。

在前者中,值得一再强调的是南都公益基金会对于NGO能力建设和民间力量自主性培育的重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同时带来两方面的效果:一方面南都基金会将汶川震灾的救灾重建工作发展成为中国民间组织成长、NGO与社会各领域广泛合作、民间公益行动积累经验的平台,另一方面,由于“5·12”灾后重建资助项目提升了NGO的能力和合作经验,发挥了民间组织专业化的优势,也使受益群体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服务,使长期的灾区重建工作获得更有力更可持续的民间志愿力量的支持和关注。这两者相辅相成,形成可持续的互动关系。

当然,两者之间也可能产生冲突,比如救灾的即时直接效果与NGO和民间公益力量的发展能力的培养之间,就存在短期和长期收益之间的矛盾或冲突,这也为南都公益基金会在其中的平衡及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提出了巨大挑战。但是从长远来看,两者目标是一致的。如果在协调过程中能够不断反思和总结经验教训,就能形成良性平衡。

而在合作策略中,南都公益基金会以自身为纽带和催化剂,除了探索非公募基金会和民间组织之间的合作模式之外,更近一步推动NGO与NGO之间、NGO与政府、社区和企业等各个方面的创新性协作。

以上的支持策略以及运作模式,和南都公益基金会本身的战略路线、发展历程和经验积累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从徐永光长期从事民间公益的经验和领导视野、对纯粹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的道路的反思以及第三条路线的探索,以及他带领下的南都基金会在农民工子女和“新公民学校”项目的尝试上,我们都可以窥见一种长期积淀的发展思路及文化的持续和传承。这些思考及其相关的行动使得NGO之间的合作,NGO与政府、企业的合作从仅仅是一种策略发展成为一种价值。对于徐永光和南都公益基金会来说,基金会尤其是非公募基金会和草根NGO进入广泛合作的时代,这是中国公益事业的重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