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唐山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制定出台了京津产业搬迁来唐企业“落地签”政策。即京津现有企业整体搬迁来唐时,企业提交建设新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即可先行办理注册登记,按企业意愿可以保留原企业名称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