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经验
济南高新区实施建设工程领域“三线并联、两轴同步”行政审批服务流程 效率提高近九成
济南高新区在大部制改革中,将原市规划局高新分局、市国土局高新分局、高新区建设局合并,同时整合发改、地震等部门的部分职能,成立了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市国土局高新区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新成立的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积极转变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再造建设工程领域行政审批流程(以下简称“再造流程”),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创造了新的模式。
一、主要做法
与常规流程相比,再造流程更具科学性、合理性。
(一)分类处理,体现个性
常规流程不区分产业及投资类型,都采用一个流程;再造流程将建设项目按照工业实体类、国有投资类、房地产开发类进行分类,以解放工业实体类、保障国有投资类、把控房地产开发类为原则,针对各自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分别拟定审批服务流程。
(二)提前介入,园区主导
常规流程是各审批部门被动“依申请审批”,通常在取得土地权属后才开展工作;再造流程则变为各审批部门主动服务。在招商阶段,在园区参与下,各审批部门即明确行业准入、规划条件、环保等要求,并提前告知办理流程及需企业配合的事项及时间节点,再由园区主导把控,配合企业开展后续工作并监督相关进展。
(三)统一受理,并联预审
统一受理。常规流程需要企业到各个部门窗口分别报件,分别对接。再造流程充分发挥高新区大部制优势,对于涉及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审批项目,在完善网上审批的前提下,企业在取得预审必备要件后,可提交统一申请,归并后窗口统一受理。常规流程需要件齐全后到窗口申报,再造流程可“容缺受理”,具体为,制定容缺受理清单,列明必要件及可暂缺件,同时提出补齐的相关要求,并明确建设单位需提交材料及需履行程序的相关责任。按再造流程,凡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核发的许可证件不再作为申报前置要件,改为内部程序衔接。
并联预审。常规流程通常为前后制约,上一环节未结束无法进行下一环节。按再造流程,各部门及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内部各处室实行“并联预审”,涉及的土地、规划、人防等同时进行提前预审,并行审查,满足条件的先行办理,并告知后续部门,缩短审批链条。
(四)证图分离,图纸先行
按常规流程,图纸申报时需要有前置要件,审查与核发时也附属于相关证件。按再造流程,图纸与证件“分离”,将“技术”与“审批”分别对待,充分利用签订入区协议、履行招拍挂程序、单位缴纳出让金等办理土地证之前的时间,先行单独处理复杂的“技术图纸”,进行方案联合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技审等,这样可打破多项关键审批环节(施工图设计、技术性图纸审查、规划放验线、各类费用缴纳、各类安全监督备案等)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前提条件的瓶颈,缩短手续办理时间。
(五)明确责任,环节外置
按常规流程,各部门相互牵制,如将消防、人防等作为施工许可前置要件。按再造流程,对于非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将人防、消防等行政审批职能由施工许可前要件把关,改由主管部门自行把关,进行环节外置自循环。
(六)缓急兼顾,力保落地
按常规流程,建设单位提交图纸审查完成文件、缴纳完毕各类费用的时间成为制约其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关键因素。为此,再造流程充分尊重建设单位意见,以项目真正落地为目的,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第一种情况,如果建设单位在土地证取得前完成图纸审查、各类费用缴纳等程序,可在提交土地证当天同时领取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并将前期规划图纸提前审查确定后的指标提前登记,待各前置法定要件提交齐全后,即可实现窗口现场打证核发。
第二种情况,如果建设单位在土地证取得前先行完成了图纸审查,希望提前开工,可按照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关于“提前介入制”助推项目开工的意见》办理提前开工手续。
二、实践效果
(一)加快了部门职能转变
通过行政审批流程改革,使部门从原来的重审批、轻监管向重监管、抓服务转变,将过去项目单位围着职能部门跑,转变为职能部门围着项目转。
(二)提高了部门审批效率
按再造流程,在项目单位设计方案联合审核合格且不再变化,并积极配合的前提下,取得土地证后可大幅压缩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时间。如今,设计方案联合咨询审查时限为15 个工作日,其中,各部门审核10 个工作日,设计方案联合咨询审查窗口汇总资料5 个工作日。
(三)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实施行政审批流程改革,打通了企业发展愿景落地实施的高速通道,大大降低建设单位的行政成本和支出,进一步激发了建设市场领域的主体创造活力。
(四)促进了社会信用建设
提高再造流程的效率是职能部门对社会的承诺,实行“容缺受理”以建设单位诚信报件为前提,使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成为共同诚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