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经验
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探索“管委会+公司”新模式
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是山东省第二批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园区,同时承担着商河县“探索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任务。
一、关于“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
“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是在厘清政府与市场功能的基础上,将原来由管委会独自承担的职能,改为由管委会和城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承担。管委会作为县政府派出机构,承担行政审批、经济管理、城市管理等监督管理职能。以“精简、统一、效能和大部门制”为原则,以打造服务型机关为导向,下设办公室、财政局、经济发展局、政务服务中心4 个中层机构和1 个事业单位——城区产业园。商河县城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下设投资促进部、建设事业部、社会事务管理部、财务部等4个部门,具体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投融资、招商引资、产业培育以及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服务等。
二、主要做法
(一)承接权力下放,优化审批服务
根据上级简政放权有关精神,县政府把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县级行政管理权限逐步下放到开发区,开发区管委会通过直接承接、受理上报、县直部门派员入驻等方式予以承接,推行让企业“只跑一次腿”服务模式。截至2017年10月,首批55 项县级行政审批权限已下放至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创新开发运营机制,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
一是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合理确定收益回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加快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步伐。二是通过PPP、政策性贷款、基金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特色装备制造工业园、高端原料药产业基地、环保节能材料与装备特色产业基地等工业地产开发和标准厂房建设,打造“园中园”以适应招商引资“轻资产化”发展方向,积极吸引优质项目入驻。
(三)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
推行全员聘用制。除管委会正职、副职由县委组织部考察任用外,科级及以下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并进行试用期考察。人员采取“双轨运行”管理模式(岗位管理和干部档案管理),即保留原有身份、编制和职级,实行“封存管理”,原职级及年度考核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工龄连续计算。表现优秀并符合晋升提拔条件的,按规定晋职晋级。在办理提拔、调动、退休等手续时,按档案身份和职级办理相关手续。对经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制,业绩排名末位的需经过半年岗位培训,培训期间只领基础工资。培训后仍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对其进行岗位调整或经上级部门批准调离开发区。对管委会新进人员实行社会化招聘。除组织调任和政策性安置人员外,管委会补充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管理,对聘期内表现不好、达不到目标要求的,根据聘用合同,提前解聘。
推行绩效薪酬制度。建立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全员工资薪酬奖励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按岗位职责设定工作目标并细化、量化,进行“量化考核,按岗定薪”,根据岗位和绩效确定薪酬。改革后,原体制内聘用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工资收入向业绩倾斜、向一线倾斜,拉开收入分配档次。社会招聘人员推行协议工资。园区特需的人才可由双方商定工资收入。绩效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个性指标、领导评价、群众评议等四项指标构成,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评先评优、奖惩激励等直接挂钩,作为职务调整、岗位变动以及聘用合同续订、终止的重要依据。
三、实践效果
一是营商环境明显改善。首先,县级行政审批权限的下放简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使园区政务环境得到优化。项目从立项到开工由原来的耗时120 ~180 天,大幅缩短为85 ~95 天,基本上做到了项目审批不出园区。其次,工业地产开发和标准厂房的建设,实现了招商引资方式转变和企业与园区的双向选择;推动用地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有效避免了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通过对废水、废气等实行集中收集处理,实现了不同企业间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极大提高了水、电、气等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根据企业需求,进行“精准定制”和“量身定做”,让企业拎包入驻,缩短了项目建设周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二是招商引资成效显著。随着市场化招商水平的不断提升,截至2017年10月,商河经济开发区共签约项目26 个,过亿元项目11 个,合同利用资金30 多亿元。其中,特色装备制造工业园一期9 个标准厂房签约入驻率达到80%,济南(商河)高端原料药产业基地签约入驻率达到90%。
三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得到增强。首先,“管委会+公司”模式的推行进一步厘清了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得到提高;其次,绩效考核的开展打破了固有的职级工资分配方式,实现由“固定工资”向“绩效薪酬”转变,做到干部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相分离,形成了待遇能升能降的选人用人机制。在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下,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园区发展的活力和内生动力得到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