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第4.2.1、4.2.5、4.2.6、5.1.6条为强制性条文,摘录如下:
4.2.1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4.2.5 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4.2.6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5.1.6 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休息室必须设置可开启式外窗,床铺不应超过2层,不得使用通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