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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农村合作社逐步解体、国有企业开始启动改革,原有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失去社会经济基础,新的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由此拉开序幕。总体来说,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1](见表2-1):
表2-1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年表
续表2-1
资料来源:课题组根据有关资料整理。
第一阶段是1984—1992年的初步探索阶段,这一时期的国企改革迫切要求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因此是在为国企改革排忧解难的同时,揭开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序幕,其主要问题是理论准备严重不足,缺乏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大政方针。
第二阶段是1993—2002年的框架构建阶段,这一阶段在理论上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独立子体系,但实际工作仍延续以国企改革为中心环节的改革路径,把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虽然构建起医辅险制度框架,但政府以及各方面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职工身上,对城镇其他人员顾及不够,同时国有企业主要集中在城市,对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关注度不够。
第三阶段是2003年至今的全面建设阶段。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国企改革为中心环节的提法逐步淡出,政府职能转变日渐成为改革主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突破了长期以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措施的局限,进入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的全面建设新阶段。医疗保障制度开始面向城乡全体不同人群提供,并建立起了更为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开始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保走向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