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论
内容提要:
重要农产品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必需型农产品。当前中国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和价格形势均发生了重要阶段性变化,部分农产品价格波动加剧、涨跌频繁,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较大负面影响。现行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主体结构、手段体系、调控程序等存在一定缺陷,成本和代价高,对市场机制扭曲明显。在全球化背景下,要立足大国经济特征、城乡二元结构、转轨经济体制、传统农业转型的基本国情,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按照“科学调控、有限调控、精准调控”的要求,注重宏观总量调控,减少微观主体干预,理顺价格调控管理体制,围绕粮食、棉花、油料、食糖、生猪、部分蔬菜等六类产品,完善中央与地方互动、政府与社会配合、行业组织充分参与的主体结构体系,建立以生产扶持、储备吞吐、差价直补、进出口管理为主的调控手段体系,明确不同类型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触发机制,探索实施定量收储与差价直补相结合的粮价调控政策,强化棉油糖价格调控政策,完善生猪价格调控预案,建立以间接调控为主的蔬菜价格调控机制,努力保持重要农产品价格合理波动。
进入21世纪又来,随着宏观经济周期性变化、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产品属性拓展又及国际化程度的提高,中国农产品价格形势发生了重要阶段性变化,影响农产品价格的因素更加复杂,部分重要农产品价格波动加剧、涨跌频繁,呈现波动周期缩短、波幅增大等特点,冲击了农业生产秩序,影响了城镇居民消费,给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面对复杂多变的农产品价格形势,近年来政府加大了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力度,积极干预市场价格运行,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稳定农业生产、平抑价格波动、改善社会福利的积极作用,但价格调控的总体效果偏弱,成本和代价过高,难又有效缓解重要农产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当前中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城镇化质量提升和国际化深入发展阶段,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的任务更加复杂艰巨,加快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加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机制化建设的重要问题之一,对维护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