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鸿美术史文集·第一辑(1979-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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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组早期的玉石雕刻
(1979)

在国内外关于我国古代玉器的著录中,有一批奇特的玉石雕刻[图1.1]。它们的形状、花纹不同于已知的任何一个时代的作品,十分引人注目。这些玉器全部是1930年以前发现的,不久就大部流传国外,至于出土地点、出土情况则没有任何记载。二三十年来,一些国外研究者曾试图推测它们的时代,但是由于没有从中国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去进行分析,没有注意把这些传世品与科学发掘实物细致比较,仅仅由形式上的类比去构想发展的线索,因而,有人认为属于商周,有人则认为属于西汉,议论纷纭,相差不止千年!

图1.1 一组早期的玉石雕刻

实际上无论形态花纹、雕刻方法,还是反映的习俗,都可确切证明这批玉器是属于同种文化的作品。根据纹饰特点可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第一类:

①人形玉饰,故宫博物院藏。上半为裸肩人形,下半为变形兽面纹。透雕,似为佩饰。

②人面纹玉饰,高7.5厘米,美国弗利尔美术馆(Freer Gallery)藏。中部为正面人头像,上下各有一组变形兽面纹。线刻,后部各角穿孔,应是其他器物上的附饰。

③人面纹玉刀,长72厘米,弗利尔美术馆藏。刀身饰两组图案,属于本类的是③a。侧面头像,头侧有华丽的翼形饰。

④人形玉饰,长7.7厘米,英国大英博物馆(British Museum)藏。上端刻人头形,有系孔,应为佩饰。

⑤裸身玉像,高20.8厘米,法国塞努奇博物馆(Musée Cernuschi)藏。作侧面屈膝抱肘的人形,两面刻纹相同。

以上五像都比较写实,虽有正侧两种形式,但基本造型、装饰特点是一致的,都披长发,带珥饰和圈形冠。

第二类:

⑥鹰攫人首玉饰,中国故宫博物院藏。透雕,似为佩饰。

③b怪兽食人图像,与③a同见于人面纹玉刀上。

这两例中,人像部仅有头部,造型与上类人像接近,但无冠、珥和翼形饰,且正被鹰鸟、怪兽擒食。

第三类:

⑦人面玉饰,宽9厘米,美国芝加哥美术馆(Art Institute of Chicago)藏。正背面刻有不同的人面或兽面,线刻,珥饰透雕。

⑧人面玉饰,宽5.5厘米,大英博物馆藏。头戴饰螺旋纹圈形冠,半立雕,珥饰穿透。

⑨人面纹玉饰,长7.4厘米,美国史密森学会(Smithsonian Institution)藏。下部为柄形,上部展宽,正反两面刻不同的变形人面纹。

⑩人面玉饰,宽7厘米,史密森学会藏。正背刻不同的变形人面,线刻,珥部穿透。

⑪人面玉饰,宽4.8厘米,美国旧金山亚洲艺术博物馆(Asian Art Museum of San Francisco)藏。半立雕,珥饰和颈部有穿孔。

⑫人面玉饰,高5.1厘米,美国福格美术馆(Fogg Museum)藏。与⑪相似。

⑬人面玉饰,高4.6厘米,弗利尔美术馆藏。半立雕,珥饰透雕,颈部刻花纹。

⑭人面玉饰,高7.7厘米,史密森学会藏。正背刻不同的变形人像,戴羽状高冠,颈部下端有座,造型及雕刻技法与⑦⑨⑩各像极为一致,疑为一组饰物。

⑮人面玉饰,高6.7厘米,美国赛克勒(Arthur M. Sackler)收藏。与⑭相似。

⑯人面纹玉圭,长24.6厘米,中国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圭身正背单线阴刻变形人像,属于本类的是⑯a。玉圭在入藏清宫时加刻了乾隆款题诗。

⑰人面纹玉圭,长18.5厘米,弗利尔美术馆藏。圭正面浮雕头像,背面刻鹰鸟图案。

本类人像被更强烈地夸张变形,巨口獠牙,极其狰狞,形成一种“恶魔式”的面容。都带珥,头部两侧往往有翼形装饰。

第四类:

⑱残人面玉饰,宽6.1厘米,赛克勒收藏。上半残缺,线刻,珥部透雕。

⑲人面玉饰,长3.6厘米,赛克勒收藏。人像作侧面,戴羽状冠。珥部透雕。

⑳人头玉像,高3.4厘米,加拿大安大略皇家博物馆(Royal Ontario Museum)藏。立雕,非常写实,带圈形冠。

人面玉饰,高8.8厘米,芝加哥美术馆藏。立柱形,五官单线线刻,戴羽状高冠。

兽面玉饰,高4.8厘米、8厘米,分别由赛克勒、芝加哥美术馆收藏。两像相似,有兽角形饰。

以上六像形状、装饰与第三类相似,但突起的犬齿与口部接通,是第三类人像交错獠牙简化的结果。

第五类:

残刻纹玉圭,长12.7厘米,福格美术馆藏。玉圭上半残缺,单线浅刻变形兽面纹,有双角和翼形饰。

刻纹玉圭,长34.2厘米,美国明尼阿波利斯美术馆(Minneapolis Institute of Art)藏。饰直线纹、绳索纹,并以流转的阴刻单线构成变形兽面纹。

刻纹玉圭,宽8.3厘米,明尼阿波利斯美术馆藏。正面饰变形兽面纹,具有华丽的冠角和侧翼。背面饰鹰鸟图案。

镂纹玉饰。德国亨利希·哈德(Heinrich Harder)收藏。玉饰作梯形,镂雕变形兽面图案,四周穿孔。

玉饰,宽18.8厘米、10.3厘米,分别由赛克勒、美国西雅图艺术博物馆(Seattle Art Museum)收藏。两器相似,具有冠和翼形饰的轮廓,五官没有细致刻划。

玉刀,长48.3厘米,赛克勒收藏。刀身一侧与中部刻不同的几何纹样,虽然极端抽象化,但仍可看到冠和翼形的痕迹。

以上七例情况不完全一致,但各例中显示的冠、翼、目纹等特点表明,这种高度概括的几何人面纹,不过是第三、四类人像抽象变形的结果。

这五类纹样包含着许多共同因素,如冠饰、珥饰和翼形饰见于第一、三、四、五类,相同的鹰鸟纹见于第二、三、五类。此外各类纹样又有着并存现象和一些过渡形态,如第五类几何人面纹又见于第一类①②、第三类⑦等器物中,⑱像可以看成是第三类到第四类的过渡,⑦是第三类到第五类的过渡等等。

由于这些共同因素的存在,它们属于同种文化产生的一组器物是无可怀疑的。

历来有出土情况可稽,确属商周直至汉代的雕刻作品中,从来没有发现过类似的形象,那么这样一组形式内容都密切联系的器物究竟是属于什么时代的呢?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考古发掘以及对流散文物的调查搜集,对解决这个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线索。

1960年,对山东日照两城镇龙山文化遗址进行的勘察,获得了一些刻纹黑陶器皿的残片,残片上的花纹虽互有区别,而且都不完整,但可以看出是由卷曲流动的线条组成的类似兽面的图案[图1.2](1),同样的刻纹黑陶片也曾由上海博物馆在同一地区收集到(2)。这些花纹与以往所知的陶器装饰纹样都不相同。1963年,刘敦愿同志在两城镇农民家中,发现一件扁平长方形玉锛,据农民回忆出于两城镇中部偏南,与1936年发现的“玉坑”相去不远(3)。锛玉质墨绿,长18厘米,厚仅0.6—0.85厘米,这么长而薄的器物是不可能被实际使用的,应当是一件礼器,即“圭”的前身。玉锛形状与1954年两城镇出土的同类器物相同,可以确定是龙山文化的遗物(4)。最值得注意的是,在锛上部正反两面单线阴刻了两组不同纹饰,这两组纹饰都以旋转曲线围绕目纹展开,形成非常概括的人面或兽面图案[图1.3]。这种卷曲流动的线条与日照出土龙山文化黑陶残片上的刻纹具有相同的风格,从而进一步证实了它的时代。

图1.2 1960年山东日照两城镇龙山文化遗址出土刻纹黑陶器皿残片

图1.3 1963年两城镇发现玉锛纹饰

非常明显,玉锛上的图案与本文所讨论的玉雕纹饰是一致的。它所显示出的冠形、翼形与一、三、四、五类中许多人面纹的装饰相同,而图案在玉锛上的位置,这种正反两面分别雕刻两种变形人像的做法又与⑯玉圭一致,实际上它完全可以划入第五类几何人面纹中。

龙山文化玉锛和刻纹黑陶的发现,使这组遗失了时代的古代玉器与发掘品发生了联系,沿着这条线索,我们还可以看到,③这种大型石刀(铲?)也是龙山时期的标准型式,在山东日照两城镇、五莲、即墨以及陕西神木石峁等龙山文化遗址都曾发现(5)。⑯⑰玉圭不但与两城镇玉锛相似,而且和当地出土的另一只石锛一致(6),日本学者梅原末治(Umehara Sueji)已经推测过这类圭属于一种利器(7)。此外⑧等器上装饰的云雷纹、绳索纹也和不少龙山文化陶器上的纹饰相同。由这种种一致,可见这组玉雕与龙山文化,特别是山东龙山文化有着密切关系,其中时代较早的器物应该和两城镇玉锛一样是龙山时期的作品。

日照两城镇遗址属于以黑陶为标志的典型山东龙山文化遗址,它的绝对年代目前还未测定,根据考古研究所公布的对同类文化遗物的碳-14测定数据,山东潍县鲁家口遗址为公元前1705年,旅大双砣子下层为公元前2060年,树轮校正值分别为公元前2035、公元前2465年,因此山东龙山文化的绝对年代大约在公元前2400—前2000年间(8)。当然也有可能延长,如旅大双砣子龙山文化层就直接叠压于商代文化层下,显示出一种直接承袭的关系。在这么早的时期,出现如此精美、如此成熟的玉石雕刻,似乎令人吃惊。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早在山东龙山文化前身大汶口文化的遗址中已存在着大量玉石、玛瑙装饰品和礼仪用器(9),与大汶口文化同时期的青莲岗文化一处墓地竟然就出土了近三百件玉石玛瑙器(10)。而就在日照两城镇,新中国成立前已经发现过成坑的半成品玉材;1936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对这一遗址进行发掘又获得大量玉器。这种大规模玉石制作,必然使雕刻工艺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阶段,实际上从距今五六千年大汶口出土的透雕骨梳,已可见雕刻工艺的高度成熟,在这以后一两千年,这批玉器出现在龙山文化时期是完全可能的,考古发现已经提供了充分的材料,以说明它们产生的深厚的物质文化基础。

如果说这组玉器通过龙山文化遗物找到了它们的来源,那么从商代玉雕及器物花纹上我们又可以看到这种风格的遗存与进一步的演化流变。

商代雕刻、纹饰和这组玉雕是不同的,但是不等同并不意味着没有联系,事实上在一些商代纹饰中这种联系反映得相当明显,可以由以下例证说明:

与这组玉雕最接近的商代雕刻是安阳小屯331号墓出土的一件人面玉饰[图1.4]。331墓中曾发现一片刻辞龟甲,书体与武丁时代的“”组卜辞相似(11),出土的青铜礼器与侯家庄1001号墓、殷墟5号墓铜器接近,因此墓葬年代可确定为殷墟第二期(武丁时期)。把这件玉饰与本文所讨论的玉器比较,面部轮廓与③④⑤⑥相似,头侧翼形与一、三、四、五各类中许多纹饰相同,圈形冠与①②④⑫⑳各像相同,面颊花纹、牙齿形状与⑬像接近。各种特征的一致是非常明显的。

图1.4 安阳小屯331号墓出土人面玉饰

1975年在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遗址中发现了一个人面纹玉柄形饰[图1.5],这件雕刻得极为精美的玉器不但说明当时或更早时期玉石工艺的发达和成熟,而且人面纹口部形状与第四类玉器十分相似,从而说明了两种文化的关系。

图1.5 1975年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遗址发现人面纹玉柄形饰

玉雕中第二类纹饰是鹰鸟、怪兽擒食人头的图像,而属于殷墟第二期的司母戊大鼎、妇好墓出土大钺上也铸有相同内容的图案[图1.6]。

图1.6 妇好墓出土大钺纹饰

玉雕中人像所戴的圈形冠除见于331号墓人面饰以外,还见于传安阳四盘磨出土大理石人像和妇好墓出土的人像。

殷墟第二期曾流行过一种“人立式”兽面纹,其典型形式如[图1.7]白陶罐上的纹样。而这种兽面纹复杂华丽的冠首以及卷曲的侧翼,和本组玉器中的是非常接近的。

图1.7 殷墟第二期白陶罐纹饰

我们以前很难理解商代兽面纹的发展线索,因为商代早中期铜器上流行的由单线组成的极概括的兽面纹,到商晚期反而被具体化、写实化了,这种由抽象到具体的发展似乎是倒立着,难以解释的。但是从这组玉器上我们找到了商代早中期兽面纹的来源。除去以目纹为中心,使用阳纹凸线的装饰方法外,最明显的例子是玉圭中部装饰带上的兽面纹,几乎与商代二里岗期铜器上的花纹完全一致,而兽面纹又是从第三、四类人面纹脱胎转化而来。

需要特别强调,所有与这组玉雕发生联系的商代器物,都产生于盘庚迁殷以前或迁殷后不久,不晚于殷墟第二期。至于此后以至周代,无论是头侧的翼形、怪兽食人首的图像,还是圈形帽箍或者“人立式”纹样,都再也没有出现过。这就说明这组玉雕所代表的文化与商文化的关系是在殷商早期发生的。而且从这组玉雕的第三类到第四类,再到偃师二里头、小屯331墓人像,显示出一个完整的发展演变线索,反映了两种文化的衔接和过渡。第四类中像除口部形状外整个兽面已经和商代兽面没有什么区别,它们甚至可能已是进入商代以后具有地区特点的作品。

这样,我们可以把这组器物的时代初步定为龙山—商,其中一部分应该是山东龙山文化的遗物,另一部分的制作时间可能已进入商代,但决不晚于殷墟第二期文化。

从造型、花纹角度考察了这组玉器所属的时代,进而分析它们所体现的思想内容和社会特点的时候,这种时代所赋予的特殊性质就更加明显了。

1. 两只玉圭和一件玉饰上都雕刻了鹰鸟形象,这种反复出现的相同的图像并不仅仅具有装饰的意义。玉圭是“礼器”,而在商和商以前“礼”与宗教祭祀含义完全相同。《礼记·礼运》说:“是故夫礼必本于天,淆于地,列于鬼神。”《礼记·祭义》说:“天下之礼,致反始也,致鬼神也。”在玉圭这样的礼器正中部雕刻独立的鹰鸟形,说明它与当时的宗教思想有关,是人们尊崇的对象,这种以某种生物为崇拜对象的现象正是原始图腾的特征。而我国史前时代的山东也恰恰是鸟图腾集中流行的地区。

古代文献中有关于太皞、少皞的传说,太皞、少皞也就是大皞、小皞,可能是由同一母系氏族分化的部落。这两族都位于东方。“少皞之墟”在今山东曲阜或郯城(12)。太皞姓“风”,据卜辞,“风”也就是“凤”(13)。文献又记太皞之神叫作“句芒”,或称“九凤”,也是一种鸟神(14)。而少皞是其母常仪吞神鸟之卵所生(15),名字叫作“挚”,“挚”与“鸷”相同,是一种很厉害的鹰鸟(16)。《左传·昭公十七年》中郯子说:“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逸周书·尝麦解》说:“乃命少昊清始为鸟师(17),以正五帝之官,故名曰质(挚)。”不但祖先是神鸟所生,以鸟为名,而且百官之师也都以鸟命名,这可以说是古代鸟图腾存在最明确的例证。《尚书·禹贡》又说:冀州“鸟夷皮服”(18)。《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居在海曲,被服容止,皆像鸟也。”把这些记载与山东日照的地理位置及出土玉器纹饰对照,符合的程度不是十分惊人吗?

在祭器、兵器上标志鸟形族徽的现象一直到商末周初仍大量存在,但此时徽识中的鸟形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凤鸟,有的是燕,有的是枭等等。这种现象或可与远古时期“以鸟名正五帝之官”,即在一个大的鸟图腾部落中包含许多以不同鸟类为标志的氏族的情况相印证。值得注意的是商代也有不少以鹰鸟为主要标志的器物,特别是在一些铸有“大于”族名的器物中更为常见,鹰鸟形状与这组玉器中的图像近似,这或者就是以往以“鸷鸟”(鹰)为名的少皞族的遗存。胡厚宣先生曾对商代鸟图腾的遗存进行专题研究,从宗教、地域、世系各个角度证明了山东的两皞就是早期的商族(19)。果然如此,则我们上文论证的这组玉雕与商代雕刻的承袭关系也获得了极合理的解释。

2. 鹰鸟神像不但单独被刻在玉圭中心,而且在⑥器上还可以看到这种图腾神两爪正各抓一个斩下的人头。与此类似的是③玉刀b组纹样:一只怪兽正在吞食人头。上文已经提到这种“怪兽食人”图像一直到商武丁时期仍被装饰在礼器和武器上。这实际上是一种“人祭”图像。在商代则是当时盛行以人头祭神—“伐祭”—的直接反映,图案中的食人者是奴隶主祭祀的神灵,甚至就是奴隶主祖先神的象征,而被吞食的是被砍下的奴隶头部。③⑥两器上的鹰兽食人图像也具有同样的意义。

伐祭在我国是一种极为古老的祭祀仪式,并不始于商。《礼记·明堂位》记载:“有虞氏祭首,夏后氏祭心,殷祭肝,周祭肺。”可见这种祭祀在传说中是最原始的。考古发掘也证实了这种现象早在龙山文化时期就已存在,如河北邯郸涧沟、陕西长安客省庄等龙山文化遗址中都有利用废井、窖穴乱葬首身分离的砍头人骨的情况。应该说,这组玉器上的“食人”图像就是这种社会现实的反映。

3. 早在距今六千年前的大汶口文化时期,社会上已经出现相当明显的贫富分化,大汶口墓葬中富者享有涂朱木椁和多达180件的随葬器物,而贫者仅一土穴,甚至完全没有随葬品,这种情况已经包含阶级存在的可能。在大汶口文化基础上又发展了两千年的龙山文化中,财富聚积的现象就更加明显,像日照两城镇所出土的成坑多达数千件玉器和半成品玉材,完全说明当时一部分人不但垄断了大量财富,而且占有相当数量有专门技艺的玉工为他们服务,这些人已经成为财富的垄断者和劳动力的占有者。两城镇玉器集中的情况是大汶口所无法比拟的,对于这种情况已不能用阶级的“萌芽”来解释,我们认为这种现象有可能说明当时已存在着典型意义的阶级对立,并在这种阶级对立的基础上产生了奴隶制国家。

这种阶级分化的事实也在玉器纹饰中得到反映。可以看到,这些玉器上雕刻了两种类型的人像,一种见于第一、三、四类,他们装饰着华丽的冠帽玉珥,在礼器上占据着主要位置,是宗教崇拜的神灵。另一种见于第二类,无冠无珥,断首蝟发,正被鹰兽吞食,他们是供神的祭品。在我国古代,统治阶级是把“冠”看得很重要的,把它当作一种等级地位的标志,而且常与宗教祭祀联系起来说明它的意义。《礼记·王制》说:“有虞氏皇冕。”《论语》说:“禹致美乎黻冕。”《礼记·檀弓》说:“弁绖葛而葬,与神交之道也,有敬心焉。周人弁而葬,殷人冔而葬。”注曰:“周弁、殷冔,俱象祭冠。”甚至到春秋末年,子贡还是“君子死,冠不免”,否则就沦丧了道德身份。而外族、奴隶则是“被发左衽”,是没有权利戴冠的。至于玉制珥饰,那就更是拥有大量财富的统治者才可能佩戴。实际上,这种服冠饰玉的神像正是当时统治者的自我写照,两种人像所表现出的宗教世界中的对立也恰是人间阶级对立的反映。

4. 社会性质的改变必然使社会意识发生变化,这组玉雕反映出的很重要的一点是人格神的出现,是图腾神向人格神的过渡。

上文已经由鹰形图像说明当时图腾观念的存在,实际上这种观念一直遗存到阶级社会产生后很久尚未消泯。但是这种图腾神像并不在这些礼器上占主要地位,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装饰位置上看,占主要地位的都是两种人形的神。第一种即第一类,比较写实,似乎是女像。第二种包括三、四、五类,似乎是男像。这第二种神像极其狰狞可怖,上下交错的犬齿被强烈夸张,显示出相当原始野蛮的性质。这两种神像都具备冠、珥、翼形饰等尊贵地位的标志。在我们收集的30件器物中有28件都在最显著位置上雕刻着这两种神像,充分显示出它们在当时宗教中主神的地位。

另一值得注意的特点是第二种神像往往具有两种不同变形,分别装饰在同一器物正反两面对应的位置。这种现象多次出现,明显是当时的一种固定程式。然而在这种普遍存在的情况中却有两件例外,一件是⑰玉圭,圭身正面浮雕人形神像,背面相对位置上却没有刻人面的变形,而是刻了一个鹰鸟图腾形象。另一件是玉圭,正面刻几何人面纹,背面同样也刻以鹰鸟。这种人格神与图腾神对刻的情况,同其他正、背对刻变形人形神像的意义是相同的,人、鸟实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同一崇拜物,这种情况直到商代还相当多地保存在礼器纹饰之中,它最确切地表明了当时图腾崇拜向人格神崇拜的过渡。具有至高权力的人格神,取代以往图腾神的地位,正是氏族社会逐渐瓦解,阶级社会和奴隶制国家最高统治者出现造成的宗教观念的必然改变。

这组玉石雕刻不仅证明当时工艺技术的高度发达,以及人们掌握艺术手段的纯熟,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它们所属时代的确定,有可能发现商代以前一种极为灿烂的文明。这种高度文明的社会背景是阶级以至于国家的可能形成,财富和对手工业奴隶的垄断及随之而来的残酷的阶级压迫。通过这组玉雕,还可能发现商代文化的一种来源,证实在商代青铜工艺高峰之前还曾存在过一个玉石工艺的高峰(这种高峰的存在事实上已由偃师二里头极精美的玉饰暗示出来),而这种石器——青铜工艺高峰的次第出现是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掌握自然能力的发展完全吻合的。

当然,论证这些重大的课题仅依靠这局部材料是远远不够的,这些玉雕年代的最后确定也还有待更多考古发现的证实。这里所做推断也只是今后继续研究的起点。


(1) 山东省文物管理处,《山东日照两城镇勘察纪要》,载《考古》,1960年,第9期。

(2) 刘敦愿,《论龙山文化陶器的技术和艺术》,载《山东大学学报(历史版)》,1959年,第3期。

(3) 刘敦愿,《记两城镇发现的两件石器》,载《考古》,1972年,第4期。

(4) 山东省文物管理处,《日照县两城镇等七个遗址的初步勘察》,载《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第12期。

(5) 刘敦愿,《日照两城镇龙山文化遗址调查》,载《考古学报》,1958年,第1期;刘敦愿,《山东五莲、即墨县两处龙山文化遗址的调查》,载《考古通讯》,1958年,第4期。

(6) 山东省文物管理处,《日照县两城镇等七个遗址的初步勘察》,载《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第12期。

(7) 梅原末治,「故宮博物院の利器系の古玉3種」(《故宫博物院所藏的三种利器系古玉》),载《故宫季刊》,卷1,1966年。

(8)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实验室,《放射性碳素测定年代报告(四)》,载《考古》,1977年,第3期;夏鼐,《碳-14测定年代和中国史前考古学》,载《考古》,1977年,第4期。

(9) 山东省文物管理处、济南市博物馆,《大汶口——新石器时代墓葬发掘报告》,北京:文物出版社,1974年。

(10) 郭沫若,《中国史稿》,第1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

(11) 董作宾,《殷墟文字·乙编》,9099,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49—1953年。

(12) 《吕氏春秋》《礼记·月令》《尚书大传》《淮南子》都说,东方“其帝太皞”。《太平御览》卷七十九引《帝王世纪》:“少昊帝曲阜。”《左传·昭公十七年》郯子说他的高祖是少皞挚,郯国故都在今山东郯城。

(13) 《左传·僖公二十一年》:“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太皞与有济之祀。”《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帝王世纪》:“太昊帝庖牺氏,风姓也。”此说又见于《左传·昭公十七年》杜预注、《史记·三皇本纪》司马贞补。

(14) 《吕氏春秋》:“其帝太皞,其神句芒。”此说又见《礼记·月令》《尚书大传》《淮南子·天文训》。句芒为鸟神,见《山海经·海外东经》《墨子·明鬼》和《汉书·司马相如传》中的《大人赋》张揖注。《山海经·大荒北经》:“大荒之中,有神九首,人面鸟身,名曰九凤。”句芒与九凤,一声之转。

(15) 《史记·殷本纪》:“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此说又见于多种文献,略。简狄即常仪,契即少昊(从郭沫若说)。玄鸟即神鸟(从胡厚宣说)。

(16) 陈奂,《诗毛氏传疏》:“挚与鸷同。”洪震煊,《夏小正疏义》:“挚读若鸷。”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古字多假挚为鸷。”

(17) 原文作“乃命少昊清司马鸟师”,据孙诒让《周书斠补》改。

(18) “伪孔传”作“岛夷”,他本皆作“鸟”。

(19) 胡厚宣,《甲骨文商族鸟图腾的遗迹》,载《历史论丛》,第一辑,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