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学生管理办法
为规范走读学生管理,杜绝不安全因素,确保走读学生的人身和交通安全,学校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走读学生
在全日制寄宿学校,因故不能住校,经家长申请,学校批准,可不住校,但每天按时来校上课和参加其他课外活动的学生,称为走读学生。
二、走读学生的认定
走读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家距学校步行、骑自行车或乘车单程不超过45分钟;
(2)学生本人生病,在治疗期间;
(3)学生在校外业余学习;
(4)学生家长每天早晚亲自到学校接送学生;
(5)其他特殊原因。
三、走读学生的审批
(一)初次走读资格审批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必须注明详细居住地址,学生家长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2)班主任、系部副主任经审核确认后,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报学生处审批;
(3)审批合格后,学校和走读学生签订《走读学生安全协议书》;
(4)学生处造册登记。
(二)走读资格复审
(1)每学期,学校实行走读资格复审制度,特殊情况,随时受理。
(2)由各系部对走读学生资格重新进行审核,凡不具备走读学生条件者自动取消资格。
(3)经复审,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家长到校和学生与系部三方,共同签订本学期《走读学生安全协议书》后,方可继续走读。
(4)学生处重新造册登记。
四、走读学生的证件管理
(1)审批合格后,学生处为走读学生办理走读“出入证”,限上学、放学使用。
(2)走读学生原则上在校用餐、活动,中午须回家用餐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系部批准,学生处在有“出入证”的基础上,再办理“午餐卡”,该卡限走读学生中午回家用餐使用。
(3)走读学生“出入证”、“午餐卡”请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
五、走读学生的考勤管理
走读学生要遵守学校作息,每天应按时到校、离校。
(1)星期一至星期四,7:40前入校,及时到班参加升旗仪式;
(2)星期一至星期四,15:50第七节课后或学校统一组织活动完毕后离校,星期五中午12:00离校。
六、走读学生的出入管理
(1)走读学生出入校园,要主动出示“出入证”,骑自行车的学生出入校门要主动下车,积极配合保安人员检查。
(2)7:40以后到校的走读学生,主动在传达室登记,名单交到学生处,由学生处通知系部落实原因。
(3)走读学生中午回家用餐,凭“午餐卡”出入校门,12:00回家,13:20前必须按时返回学校,迟到3次收回“午餐卡”。
(4)走读学生上课期间生病,须到校医务室看病,持医务室证明,由系部或班主任签字,方可回家休息。走读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或本系部主任签字的统一书面证明,方可离开学校。
(5)如参加学校、系部、班级组织的活动,超出正常离校的时间,先与家长沟通,活动完毕后立即回家。
(6)逢年过节,学校统一举行大型活动时,走读学生先与家长沟通好,参加活动后家长到学校接学生回家;活动后不能回家,须在校留宿,走读学生必须先与家长沟通,然后按照活动要求逐级申报,班主任安排好住宿,并特别关照,第二天白天离校。
七、走读学生的教育
(一)学校方面
(1)学生处在发“出入证”、“午餐卡”时,应从遵纪守法、交通安全、礼仪道德等多方面对走读学生进行全面教育。
(2)系部、班主任要加强走读学生的管理工作,每月各系部、班级要召开本系、本班走读学生例会,进行专题教育。
(3)系部、班主任要加强与走读学生家长的联系,掌握学生情况,定期沟通信息,共同教育好学生。
(二)学生方面
(1)走读学生未经系部批准,禁止进入学生公寓。
(2)走读学生要做到有事向班主任请假,与班级保持良好的联系。
(3)走读学生离校后直接回家,不在校门口逗留、聚集,不在操场活动,不在校外玩耍,不和校外闲杂人员来往。
(4)走读学生的交通工具,如自行车出现问题要及时维修,车铃、车闸经常检查;在校园必须将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地点,锁好车;做到不骑车带人,不骑摩托车上学。
(5)走读学生都要牢记“安全第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公德,保证人身安全,确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