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建筑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根据新国家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的规定,绿色建筑标准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其中,基本级为新国家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增加的等级,使绿色建筑标准由原来的三级变为四级。当满足全部控制项要求时,绿色建筑标准应为基本级。其他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应按下列规定确定: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全部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分项满分值的30%;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进行全装修,全装修工程质量、选用材料及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当总得分分别达到60分、70分、85分且应满足下表的要求时,绿色建筑标准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附表1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
注: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基准、严寒和寒冷地区住宅建筑外窗传热系数降低基准均为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2.住宅建筑隔声性能对应的标准为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3.市内主要空气污染物包括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可吸入颗粒物等,其浓度降低基准为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要求。
为了规范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引导河北省绿色建筑健康发展,本《条例》明确要求,河北省新建民用建筑必须要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达到一定的绿色建筑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科〔2017〕53号)“有条件地区适当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及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中高性能绿色建筑建设比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重点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本《条例》对河北省新建民用建筑要达到的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作了要求,对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作了较高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即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一,关于“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一是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二是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其二,关于“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根据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监察部、审计署印发的《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1号),大型公共建筑一般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河北省城镇每年竣工建筑面积约6000万平方米,其中约20%为公共建筑,计1200万平方米。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约占1/3,计400万平方米。其三,关于“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经河北省政府批准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冀建科〔2017〕12号)要求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创建一批20万平方米以上、各县(市)创建一批10万平方米以上高星级绿色建筑品牌小区。河北省城镇每年竣工建筑面积约6000万平方米,其中约80%为居住建筑,计4800万平方米。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约占1/2,计2400万平方米。
上述建筑将成为引领示范和突破口,带动全省绿色建筑发展。其重点实施范围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1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小区内的居住建筑项目;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上述项目将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立项、建设和管理,将严格按《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7)进行设计建造,至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二星级的要求。在此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条例》制定通过时,新国家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尚未颁布实施,因而,本《条例》规定的绿色建筑等级依然是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缺少基本级。可以预计的是,未来本《条例》修订时,将会对河北省新建建筑增加“基本级”的绿色建筑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