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中国古代志怪小说阅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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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二 鬼的社会

按需死亡之翻墙死

按照冥府的一般规则,人之死亡,都是阴差索命的结果。只是阴差并非只有世俗所传黑无常、白无常这一类,其实,黑白无常这种特殊造型阴差反而很少出现,更多的时候,阴差的形象与阳间的人类没什么差别。有时候,阴差来不及执法,也常常默许冤魂自行报复。既然自行报复,那么死法就千奇百怪了,比如翻墙死。

明嘉靖年间,倪民悦担任蕲水县令。夏天到了,他去邻县某地避暑休假。当地有一地主陶天驭,家里种的梨树结了一只硕大无比的梨子,他知道倪县令就在此地,就想将此祥瑞献上。仆人捧着梨子,跟着老陶路过邻居王仲七家门口。老王多事,故意把梨子打落在地摔坏,这下没法给县令献宝了。老王还笑话老陶:邻县的县令跟你有什么关系啊,不如给我吃了倒好。老陶更加恼火,迁怒于仆人没拿稳梨子,一顿暴打,下手没轻重,竟然把仆人打死了。老陶索性到县里诬告是老王动的手,在衙门上下一番打点。酷刑之下,老王被迫承认是自己打死了仆人,不久就死在狱中。

过了不到一个月,老陶从外面回来,狂呼“老王不要打我”。到家之后,还没关门,又翻墙出去,没想到墙内外落差太大,他翻过去直接摔死了。等收尸的棺材送来,他骨断筋折,“诸体青肿,七孔血流”,显然死后还被老王狠揍。(《耳谈》卷十四“王仲七冤报”)

陶天驭之所以翻墙摔死,是因为被王仲七的冤魂追杀,神志不清,慌不择路。但即使是阴差执行公务索命,出公差,有时也会出现翻墙死的状况。

还是明代,浙江临海人范少参科考失利,从杭州回家,经过一座山隘时,已是深夜,他就在山上打个盹。天快亮时,有个当兵的走来,问他为何睡在山上,范少参很不好意思地说,落第秀才,白天没脸从这里过。当兵的说,您将来科举连战连捷,要做大官呢,不必担心。范少参想对方不过是说些套话而已,问他做什么的。当兵的说,我奉命到这里抓个犯人,听说在山下,这就和您一起下山吧。到了山下一户人家,当兵的对范秀才说,我这就进去抓人,待会儿有老虎经过,你听到有哭声传出,就是得手了。我出来的时候,你也赶紧跟着跑。范秀才觉得奇怪,就在门口等着一看究竟。“少顷果有猛虎咆嗥而过”,就见当兵的从那户人家家里抓了个人,直接翻墙出来,然后就听屋内传来哭声。他心里一惊,也跟着狂奔,跑着跑着,当兵的和他抓的人都不见了。他忽然意识到,这个当兵的,其实是阴司派来索命的阴差。(《涉异志》“关山隶”)

这个故事里,阴差带出的人,当然就是死者的魂魄。一般来说,魂魄被带出家门,意味着与肉身的正式分离,宣告死亡。可是阴差索命,为什么非要翻墙出入呢?不妨大胆猜测一下。

清代咸丰年间,有一秀才夜晚在院子里散步,忽然见一人翻墙进来,秀才冲过去呵斥说:什么人?那人说,我是公差。秀才说,即使你是公差,也不能随便翻墙啊!那人也不答话,直接拿出证明文件,原来是冥府索命的拘票,上面也列着秀才的名字。秀才一看,吓得瘫软在地,跪求阴差放他一马。(《庸闲斋笔记》卷九“恒太守遇鬼”)

活人的小命都掌握在阴差手里,他翻墙提个人怎么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