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我们生活的商业简史(全书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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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骨髓的竞技意识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这种意识起初是一种生存和繁衍的竞争,为了生存,人类需要与其他动物争夺食物和淡水等资源以及与其他雄性争夺交配权。为什么人们如此热衷于观看和参与竞技运动,都是因为骨子里的竞技天性。

在动物界中,强大的雄性会守护自己的领地及配偶,一旦有其他雄性侵入,双方便会为了争夺领地权和交配权进行打斗,这种打斗并不是以命相搏,反而更像是一种竞技。两头雄狮在打斗时点到即止,失败者往往带着轻伤黯然离去。这样的竞技保证了优胜方生存和繁衍的权利,也为同种族的其他个体留下了生存的机会。动物界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想要获得利益,就要赢得竞技。

人类也没能免俗,通过人类学家的描述,我们了解到原始人类生活中一些有趣的方面。人类先祖多以群居的方式生活,清晨,女性会进入丛林采集食物,男性则会集体外出寻找合适的猎物。在结束清晨的劳作后,午间他们便回到部落分享食物。随后他们有着大量的时间进行交流沟通,其间不乏男性展示自己强壮躯体以博得女性的目光的行为。与狮子不同的是,狮群中只能有一头成年雄狮,其他成年雄狮都会成为这位首领的对手。而人类为了繁衍和生存的优先权,两名男性也会为了一名女性或更多的食物而“大打出手”。这种打斗在一方落败后便会停止,族群是不容许因这种内部竞争而失去一名强壮劳动力的,优胜方获得了他所想要的,而失败的一方除了挨揍外并无太大损失。

图1-1 古罗马斗兽场遗址。它是古罗马帝国专供奴隶主、贵族和自由民观看斗兽或奴隶角斗的地方。建于公元72—80年,是古罗马文明的象征。

那时候的争斗或许并不具备现代的竞技理念,更多像是一种无规则的撕扯。但不可否认,这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一种竞技天性。无论是人还是动物,竞技的各方都有着类似目的,这种目的或是饥寒交迫时的一顿美餐,或是饱暖生活中的一种荣誉。由于这种目的能为其带来明确的利益,我们甚至可以说竞技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益,并且这种利益的本质到现在也没有改变,运动员拿到好成绩后能获得更丰厚的收入以及更优越的社会地位。只不过,现代竞技体育被赋予的精神意义,即国家荣誉和集体荣誉让其变得愈发高尚及可贵。

早在古希腊时,人们就对竞技做出了很好的诠释。《荷马史诗》中记载:阿喀琉斯在特洛伊战争中阵亡后,希腊联军便通过体育竞技活动来纪念这位英雄,得胜者的奖品就是阿喀琉斯曾经用过的头盔,这是属于英雄的荣誉。因此,古希腊人为角逐荣誉而开展多种体育活动,角力就是最早诞生的原始竞技活动。

在古希腊,角力是一项深受重视且普及度最高的竞技活动,并在公元前708年的第十八届古代奥运会上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比赛中获得优胜的一方会获得无上的荣誉,其中斯巴达的著名选手古斯波芬曾连续五届夺魁,因而受到世人的传颂,之后连续六次夺魁的米伦更是被誉为“大力神”的化身。

许多人都想获得这种荣誉,但赛事组织方更为看重的是选手的生命安全。在生命与“虚名”面前,显然是生命的价值更为重要,所以一些比赛的细则也由此诞生。竞赛时双方可以用腿足勾拌,也可以抓握对方身体除生殖器外的各个部分,甚至允许以头撞击对方的头;相应地,为防止参赛者严重受伤而禁止拳击类动作。每逢竞赛时,古希腊人都会在角力场上洒水并覆盖一层土,参赛者倒地后形成的稀泥可使身体打滑,湿滑的身躯也更难使人抓拿。这样的做法不仅增加了竞技的激烈程度,更重要的目的还在于泥浆有效地保护着皮肤,即便运动员被摔倒在地也不至于受重伤。

图1-2 公元前500年,在古希腊的五项全能浮雕上,摔跤手占据了的中心。左边是在起跑点上的短跑运动员,右边是调整抓握姿势的标枪运动员。

不难发现,古代竞技和现代竞技中都有许多保护运动员的规则,这与雄狮不杀死其他雄狮的理念是相同的。运动员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荣誉与其附带的价值,因而无须给对手带来生命威胁或将竞技变成一场无视生命的“演出”。

人类历史上也不乏灰色的时刻,这一时刻中的“竞技”自然也被蒙上了灰色的阴影。武力强大的古罗马通过战争收获了荣誉、财富、土地、女人以及奴隶。但罗马人并不将奴隶看作“人”,在他们眼中,奴隶更像是一种工具。

古罗马的奴隶分为两种,一种是文化水平极高的奴隶,他们常被用于承担一些脑力劳动,例如家庭教师。还有一种奴隶,由战俘或是被古罗马人视做毫无文化的野蛮人构成,他们通常承担较为繁重的体力劳动,例如开矿、放牧和农耕。

还有一部分被当做奴隶的野蛮人被送入“角斗士学校”,他们会被训练成角斗士,成为手持武器与其他角斗士相互搏斗甚至厮杀,为贵族提供娱乐消遣的高等“奴隶”。少数在厮杀中幸存的精英角斗士将会受到贵族们的崇拜,其社会地位也比其他奴隶更高,但大多数角斗士都处于社会的底层。与其他奴隶不同的是,角斗士随时可能丢掉自己的性命。这些被选中的奴隶会被送入“角斗士学校”进行培养,成为古罗马贵族娱乐消遣的“玩物”。他们没有支配自己意愿的能力,甚至被强迫参与角斗,直至丢掉性命。在激烈的角斗中,他们能做的唯有拼命训练自己的搏斗技巧,以及在战斗中劈砍那些可能熟识的其他奴隶。

如果抛开角斗场血腥和残酷的一面,角斗与现代的体育竞赛有着很多相似之处。如果把角斗士看作足球俱乐部的球员,奴隶主看作球队老板,把竞技看作职业联赛,就能够轻易地找到相似点。

简单地讲,球队老板投资俱乐部建立球队,重金聘请一些球员和教练加入球队。球队的成绩决定了老板的收益,成绩优异球队的赞助、广告以及门票收入将有所增长,球员的身价和薪水也会跟着上涨,反之则收益降低,要么老板另聘球员、教练,要么将球队转让。同理,角斗士是奴隶主买来的,他们在奴隶的购买与培养上付出了不少的心血,在比赛时奴隶主往往会押重注在自己的角斗士身上,赢了还好,在荣誉与利益面前大家可以有话好好说,一旦参与角斗的奴隶残废或死亡,奴隶主也只能继续购买有潜力的奴隶进行培养。足球俱乐部的巨星可以得到常人难以企及的薪水,而一个常胜的角斗士最终也能通过双手获取自由和荣誉,唯一的差别在于球员可以随自己的意愿进行转会交易或改行另寻出路,而角斗士的命运却在别人手中。

随着古罗马帝国的衰亡,用生命作为赌注的灰色竞技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人们竞技的意识却延续至今,这种意识早已深入人类的骨髓,并逐步摆脱灰色时代的影响而愈发积极、健康。为了保护竞技比赛中的参赛选手,越来越多的比赛规则被详细地讨论并制定,在这些规则的保护下,竞技体育的魅力和影响力也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