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10月17日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 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以下简称《公约》),该公约首次对非遗的概念做出了正式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观念表达、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遗是人类的无形文化遗产,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人类文明和历史文化的“活化石”。非遗的传承、保护和传播,对于我国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实现文化强国战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现行的非遗建档实践中,非遗资源的收集、整理、保管、宣传等环节是当前工作中主要涉及的内容[1]。
1.1.1 非遗资源收集方面
非遗资源的收集是非遗建档工作的第一步,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当前非遗资源的收集方式多是以自上而下的形式展开,其主要由文化行政部门主导,负责组织开展非遗资源的普查、征集和接收工作。2005—2009年,我国开展了首次非遗普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该次普查工作共有76万人参与,走访民间艺人共计86万人次,投入经费3.7亿元,收集珍贵实物和资料约26万件,普查的文字记录量近8.9亿字,录音记录7.2万小时,录像记录13万小时,拍摄图片408万张,汇编普查资料8万册,非遗资源总量近56万项。但这仅仅是海量非遗资源中的极少部分,仍有大量资源隐藏在民间,并以惊人的速度走向消亡。因此,我们有必要调动公众的力量,以实现对非遗资源全面而深入的收集。
1.1.2 非遗资源宣传方面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3年颁布的《公约》中规定,宣传是非遗保护的重要措施之一。我国的非遗宣传形式主要以展览为主,目前已取得了一些实践成果,如2010年10月在山东济南首次举办的中国非遗博览会,是全国影响广、规模大、规格高、项目多、品类全的国家级非遗博览会。该博览会每两年举办一次,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以适合生产性保护的非遗项目的展览、销售为重点,邀请全国各地省级以上的非遗项目、部分省级以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参展、参演,采取实物展示、销售、图片展览、多媒体演示、代表性传承人现场制作等形式,充分展示非遗的独特魅力,促进非遗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整体来看,目前的非遗宣传工作主要是一种政府行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我们有必要对非遗宣传方式进行改进并丰富其形式,以提高公众参与度。
当前,重庆除了市文化交流中心所建立的门户网站专门开设了“文化资源”模块对重庆非遗进行图文展示外,尚未有专门面向重庆非遗保护与传播的其他网络平台出现,而该网站也主要承担的是市文化交流中心网络宣传门户的功能,缺乏对重庆非遗数字资源进行收集和传播的功能。首先,虽然重庆非遗网络资源建设与宣传的主体众多,但其站点规划和资源建设缺乏统一的标准,一些资源内容重复出现在不同的网站或资源库中,且这些网络资源在其建设过程中采用的技术不尽相同,这给人们在资源获取、资源共享等方面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其次,虽然重庆非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但要利用网络全面数字化展示,对于任何一个机构来说都是一项耗资耗力的庞大工程。再次,目前网上流传的重庆非遗资源只是单向地向人们宣传、展示,没有形成与广大受众的交流,缺乏互动性,吸引力不够,不利于其网络传播的长期发展。最后,一些手工技艺、口承文化等存在于非遗传承者记忆中的隐性知识在网络中几乎不见踪影,面临逐渐失传的境况,因此这些隐性知识亟待整理、保护与传承。
重庆非遗在网络传播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如何利用先进的新媒体技术对重庆非遗进行保护并促进其发展,是我们目前必须关注的重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