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教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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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不可忽视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教学目的

为了实现财务会计目标,必须明确财务会计信息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和要求,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目前一般认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本节通过多个案例,引导学生复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加强学生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理解。

知识点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摘要

2014年10月,皖江物流因涉嫌虚假陈述和不实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5年6月,亚太实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3年,承德露露年度报告中的“核桃露”收入少于中期报告中的收入。本案例对以上三个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分析,加深学生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理解,引导学生关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摘要

虚假陈述 违规披露 差错更正

案例内容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财务会计报告信息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一些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陈述、不实披露、违规披露等行为,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

一、舞弊案例简介

(一)皖江物流财务舞弊案例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75,后文简称“皖江物流”),成立于2000年11月,由原芜湖港务管理局改制发起组建(原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正式更名)。皖江物流现为淮南矿业集团控股的国有上市公司,形成了煤炭物流、集装箱外贸物流、商品车物流三大业务板块。

2014年10月,皖江物流因涉嫌虚假陈述和不实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5年7月23日,证监会对皖江物流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披露皖江物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皖江物流2012年虚增收入4550546404.97元,虚增利润255853505.71元,占2012年年报利润总额的51.36%; 2013年虚增收入4603540216.10元,虚增利润233966308.60元,占2013年年报利润总额的64.64%。具体舞弊手段包括:虚构交易、签订阴阳合同、少提坏账准备、少提财务费用等。

2.皖江物流未在2011年年报披露淮矿物流为华中有色、上海中望、中西部钢铁、溧阳建新制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建新)、溧阳昌兴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昌兴)等公司提供16亿元的动产差额回购担保业务。

3.2014年淮矿物流向中西部钢铁等公司提供共计2.2亿元的最高额担保,2013至2014年淮矿物流为江苏匡克等8家公司承担最高额为13.05亿余元的动产差额回购担保。皖江物流未按规定披露上述事项,其中1.56亿元动产差额回购担保事项也未在2013年年报中披露。

4.2013年皖江物流未按规定披露淮矿物流与福鹏系公司30亿元债务转移情况。

(二)亚太实业财务舞弊案例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691,后文简称“亚太实业”),是由中国寰岛(集团)公司、中国银行海口信托咨询公司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等单位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2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经过多元化发展,其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酒店服务、水产养殖、农畜牧业、化工、食品加工等。

2015年6月,亚太实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6年1月26日,证监会对亚太实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披露亚太实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亚太实业投资持股企业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对质量索赔款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太实业2012年虚减净利润、2013年虚增净利润。

2.亚太实业2013年未计提所持济南固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导致2013年虚增净利润。

3.亚太实业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披露的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确认收入,导致亚太实业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虚增营业收入,2013年虚减营业收入。经调查发现,同创嘉业对215套住房和6间商铺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形。

(三)承德露露中报差错更正案例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000848,后文简称“承德露露”),位于河北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始建于1950年,于1997年11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2006年经过国企改制,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2.55%股份,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主要经营植物蛋白饮料,产品有杏仁露、果仁核桃、花生露等。

2014年3月12日,承德露露发布其2013年年度报告,但经对比发现,该企业2013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按产品分类,“核桃露”部分的收入约为1.47亿元,但该企业2013年中期报告中营业收入按产品分类,“核桃露”部分的收入约为2.29亿元,出现了全年收入少于中期收入的情况。

2014年3月18日,承德露露发布更正公告,说明了在2013年中期报告中分产品的“核桃露”包含了果仁核桃、花生露产品的营业收入,而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中分产品“核桃露”仅为核桃露系列产品。同时,对2013年中期报告进行了更正。此前,分产品“核桃露”的范围并未在报表附注中进行说明,范围变更也并未在报表附注中进行说明。

三、相关附录

相关附录见表1-1。

表1-1 承德露露2012年年报、2013年年报、2013年中期报告变更前后“核桃露”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根据承德露露年度报告、更正公告整理。

四、参考资料

本案例除正文所提供的背景资料及数据外,可参考其他有关资料,具体内容如表1-2所示。

表1-2 其他主要参考资料目录

五、讨论题目

1.皖江物流财务舞弊案例中违背了哪些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2.亚太实业财务舞弊案例中违背了哪些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3.承德露露中报差错更正案例中可能违背了哪些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六、案例分析提示

1.皖江物流虚构交易,违背了可靠性原则;皖江物流少提坏账准备、财务费用,违背了谨慎性原则;皖江物流未披露重大事项,违背了重要性、相关性原则。

2.亚太实业会计处理不当导致2012年虚减净利润、2013年虚增净利润,违背了可靠性原则;亚太实业未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导致2013年虚增净利润,违背了谨慎性原则;亚太实业延迟或提前确认收入,违背了及时性原则。

3.承德露露在2012年年报、2013年年报及2013年中期报告中,出现了分产品“核桃露”的范围不一致的情况,并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说明,可能违背了可比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