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报道与评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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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国联行政院接受初步报告,留待国联大会讨论

〔日内瓦〕 今日国联理事会议已接受辽案调查团初步报告。按理事会于上午十时四十分开会,爪地玛拉[5]代表玛多斯主席,议程中共到十一案。迨议决琐案数起后,仍由玛多斯提出调查团初步报告,宣称,渠信各理事当已准备接受报告,无甚讨论。于是日代表起称,日本谨从主席提议,但并不放弃前所声明之保留各点。继中国代表胡世泽亦声称,中国政府接受报告,无甚评论。此案遂行通过。但闭会后据玛多斯语美联社记者,理事会之接受报告,未有讨论,并不能视作国联大会亦接受报告,不再有所辨[辩]论,因理事会接受后,此项报告即自动移交国联大会。今日理事会议中,又有关于但泽自由城议案五件,均于短时期内议毕。旋于十二时二十分休会。(十日国民社电)

〔日内瓦〕 国联行政院今日开会,由玛多斯主席。玛氏述及已收到李顿调查团之初步报告书,并称,调查团今仅报告事实,故行政院不欲加以讨论,盖已决议将此事提交九月间国联大会会议也。日总代表长冈接受玛氏之言,惟仍保持日本关于满洲之立场。中代表胡君亦加接受,未附任何保留。(十日路透社电)

日政府对联盟决定根本对策

〔东京〕 国联调查团之中间报告,本日将提出于联盟理事会。万一理事会移牒联盟总会,将满洲问题交由联盟总会决议,则日本政府对联盟之正面冲突势难避免,故日政府极重视此事。闻日政府之方针决定如下:(一)国际调查团系根据理事会之决议而成立,故其报告亦应由理事会审议;(一)[6] 日本政府对联盟总会适用联盟规约第十五条,而审议满洲问题无论如何场合皆绝对反对。此系已决定之根本方针,已训令日内瓦之日本代表,虽有理事会仅将此报告书为参考资料提交联盟总会,审议之际回避积极态度之妥协案。总之视理事会之态度如何决定,问题有重大化之势。(十日电通社电)

(《申报》,1932年5月11日,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