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DRGs:医院通往透明、高效、品质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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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介绍
1983年,美国首次实施 DRGs-PPS(Fetter,1991)。近三十年来,DRGs制度已成为多数欧洲国家及其他众多国家医院支付制度的基础(Kimberly等,2008)。事实上,如第二章所述,本书中所提及各国实施DRGs的主要原因是推动DRGs在医院的支付。DRGs的医院支付基本组成如图6.1所示:①患者分类系统(PCS)将相似临床特征与资源消耗的患者分类为不同DRGs;②根据就医成本信息来确定DRGs权重,一般(约)等于相应DRGs中患者的平均治疗成本(见第五章);③DRGs权重转换为货币价值,支付率根据结构性因素(教育现状、地区)与深层次的资源消耗变量(住院时间、使用高成本药物及服务)进行调整;④根据医院的DRGs数量与类型予以支付。
与其他类型支付系统不同,DRGs支付系统提供了一系列激励机制。DRGs制度之所以受欢迎,正如第七章与第八章所述,能够对医院的服务质量与效率带来积极影响。然而,自美国首次推行DRGs医院支付制度以来,有关该制度负面或“非预期”后果的讨论便不绝于耳(Lave,1989;Ellis,1998)。欧洲国家推行DRGs后也面临同样的问题(Böcking等,2005;Steinbusch等,2007 ;Farrar等,2009)。
本章重点介绍本书中12个国家的DRGs医院支付制度以及这些制度产生的主要动机与相应预期与非预期结果。6.2节首先对DRGs医院支付制度中支付率的确定方法进行了简要说明。6.3节介绍了DRGs支付的两大主要模式,即DRGs病例支付与DRGs预算分配。6.4节对DRGs医院支付基本模式产生的主要动机及相关预期与非预期结果进行了理论探讨。6.5节对各国如何尝试消除非预期结果,修正DRGs支付基本模式的方法进行了讨论。6.6节提出结论,只要对非预期结果采取充分控制措施,DRGs支付制度就基本能够达到预期结果。
图6.1 本书中的DRGs医院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