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手册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四节 全国其他部分省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政策

自国家出台家庭医生相关文件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不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地区相继印发了政策文件,选取部分省市梳理如下。

一、北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表2-7)

表2-7 北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实施方案
续表
续表
续表

二、上海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表2-8)

表2-8 上海市关于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

三、浙江省部分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表2-9)

表2-9 浙江省关于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的相关措施

四、安徽省部分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表2-10)

表2-10 安徽省部分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实施方案
续表

第五节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针对家庭医生的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范。1998年6月,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对于医生的执业注册、考试、培训、考核、执业规则、法律责任及权益等做了明确的规定。2003年8月,国务院颁布《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对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规范管理。上述法律法规的颁布为家庭医生的准入和管理奠定法律基础,有效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