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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基 本 概 念
营养不良(malnutrition)、恶液质(cachexia)、肌肉减少症(sarcopenia)是肿瘤学及营养学常用的名词,它们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
一、营养不良
营养不良是指营养物质摄入不足、过量或比例异常,与机体的营养需求不协调,从而对细胞、组织、器官的形态、组成、功能及临床结局造成不良影响的综合征,包括营养不足和营养过量两个方面,涉及摄入失衡、利用障碍、消耗增加三个环节。美国最新专家共识认为营养不良是一种急性、亚急性或慢性营养状态,包括不同程度的营养过量或营养不足,伴或不伴炎症活动,导致机体组成的改变和功能的降低 [1~3]。肿瘤营养不良特指营养不足,其发病情况具有如下特征:恶性肿瘤高于良性疾病,实体瘤高于血液肿瘤,消化道肿瘤高于非消化道肿瘤,上消化道肿瘤高于下消化道肿瘤,老人高于非老人。
根据营养素缺乏情况,将营养不足分为三型:①能量缺乏型:以能量摄入不足为主,表现为皮下脂肪、骨骼肌显著消耗和内脏器官萎缩,称为消瘦型营养不足,又称Marasmus综合征。②蛋白质缺乏型:蛋白质严重缺乏而能量摄入基本满足者称为水肿型营养不足,又称为Kwashiorkor综合征、恶性(蛋白质)营养不良;劣质奶粉(蛋白质不足)造成的大头婴是一种典型的Kwashiorkor症。③混合型:能量与蛋白质均缺乏者称为混合型营养不良,又称为Marasmic Kwashiorkor综合征,即通常所称的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protein-energy malnutrition,PEM),是最常见的一种类型 [2,3]。
营养不良的诊断方法有多种,包括营养筛查、营养评估及综合测定。营养筛查与评估将在本书第四章专题讨论。临床上常以体重及BMI来诊断营养不良,具体如下:①理想体重诊断法:实际体重为理想体重的90%~109%为适宜,80%~89%为轻度营养不良,70%~79%为中度营养不良,60%~69%为重度营养不良。②BMI诊断法:不同种族、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BMI诊断标准不尽一致,中国标准如下:BMI<18.5kg/m 2为低体重(营养不良),18.5~23.9kg/m 2为正常,24~27.9kg/m 2为超重,≥28kg/m 2为肥胖 [2]。
二、恶液质
恶液质是以骨骼肌量持续下降为特征的多因素综合征,伴随或不伴随脂肪组织减少,不能被常规的营养治疗逆转,最终导致进行性功能障碍。其病理生理特征为摄食减少,代谢异常等因素综合作用引起的蛋白质及能量负平衡 [4]。恶液质是营养不良的特殊形式,经常发生于进展期肿瘤患者。
按病因,恶液质可以分为两类:①原发性恶液质:直接由肿瘤本身引起;②继发性恶液质:由营养不良或基础疾病导致。按照病程,恶液质分为三期,即恶液质前期、恶液质期、恶液质难治期。
肿瘤恶液质诊断标准为 [4]:①无节食条件下,6个月内体重丢失>5%,或②BMI<20kg/m 2(欧美人)、<BMI<18.5kg/m 2(中国人)和任何程度的体重丢失>2%,或③四肢骨骼肌指数(appendicular skeletal muscle index)符合肌肉减少症标准(男性<7.26kg/m²,女性<5.45kg/m²)和任何程度的体重丢失>2%。
三、肌肉减少症
2010年欧洲老人肌肉减少症工作组(the European Working Group on Sarcopenia in Older People,EWGSOP)将肌肉减少症定义为:进行性、广泛性的骨骼肌质量及力量下降,以及由此导致的身体残疾、生活质量下降和死亡等不良后果的综合征 [5]。根据发病原因,肌肉减少症可以分为原发性肌肉减少症及继发性肌肉减少症,前者特指年龄相关性肌肉减少症(老化肌肉减少),后者包括活动、疾病(如肿瘤)及营养相关性肌肉减少症。原发性肌肉减少症并不必然合并营养不良,营养不良患者也不一定存在肌肉减少。
肌肉减少症的具体标准见表3-1。
表3-1 EWGSOP肌肉减少症的诊断标准
注:骨骼肌力量的下降程度与骨骼肌质量减少程度不成正比,轻微的骨骼肌质量减少可表现为严重的力量下降,而轻微的力量下降可能已伴有明显的骨骼肌质量减少。 *尽管EWGSOP没有对肌肉量减少进行定义,但是一般可以采用如下标注:①与同年龄、同性别、同种族的正常人相比肌肉量下降2SD;②四肢骨骼肌指数,男性<7.26kg/m ²,女性<5.45kg/m ²
肌肉减少症分为三期,即肌肉减少症前期、肌肉减少症期、严重肌肉减少症期。肌肉减少症前期以肌肉质量减少为特征,肌肉力量及身体活动能力未受影响,此期没有临床表现,只能依靠精确测量肌肉质量而诊断。肌肉减少症期以肌肉质量减少和肌肉力量下降或身体活动能力下降为特征;严重肌肉减少症期表现为肌肉质量、肌肉力量及身体活动能力三者均下降。具体见表3-2。
表3-2 肌肉减少症的分期[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