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防治手册(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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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建立食品追踪溯源制度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力度。
各地应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要求,制定辖区内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疗机构应做好食源性疾病的报告,一旦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汇总、分析有关疾病信息,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的经常性卫生检查和卫生管理,特别是餐饮行业、农贸市场、集体食堂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建立、完善食品及其原料的登记、溯源制度,加强餐饮和销售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要求。当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应作出停止食品出售或责令餐饮单位停业整顿的处理。
严格执行饮食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依法进行体检、发放健康证明。有计划地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采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