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3月,陈伯琴奉调从上海启程前往郑州,派驻浙江兴业银行贷款大户豫丰纱厂,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贷款押品。直到1926年9月调往汉口支行,陈伯琴在此岗位前后历时共2年零5个月。这一时期陈伯琴的工作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经常需要独当一面;这对于他来说,既是难得的锻炼机会,又是艰巨的考验。